舒城县烟草专卖局走进春秋乡中心学校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5-12-02 15:35信息来源:春秋中心学校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为迎接2025年国家宪法日的到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2月2日上午,舒城县烟草专卖汤池站李加宁站长一行深入春秋乡中心学校,为七年级全体学生带来了一场以“宪在出发,一起童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特别围绕“远离烟草、拒吸电子烟”展开专题宣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与健康双重防线。

活动伊始,李站长结合宪法中关于国家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相关规定,阐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则是将这一原则具体化,切实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法律就像一位无声的守护者,而今天我们重点要讲的,就是它如何保护你们远离烟草危害。”

在专题宣讲环节,李站长首先明确了我国法律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的严格规定。他通过真实案例和数据分析,向同学们生动讲解了吸烟与吸食电子烟对青少年身体发育、智力发展以及心理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电子烟并非无害,它同样含有尼古丁等成瘾物质,会影响大脑发育,损害呼吸系统。”

为了让同学们更直观地理解,李站长展示了烟草与电子烟危害的宣传图板,并播放了科普短片。他特别提醒同学们警惕某些电子烟以“时尚”“无害”“果味”为噱头的误导性宣传,强调“不尝试、不好奇、不沾染”的自我保护原则。

“如果你遇到向你们销售香烟或电子烟的情况,该怎么办?”互动环节中,李站长提出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同学们纷纷举手回应:“拒绝购买,并告诉老师或家长”“拨打举报电话12313”“明确告知对方这是违法行为”。李站长对同学们的回答给予肯定,并进一步讲解了维权途径和举报方式,鼓励大家做自觉守法、勇于护法的少年。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七年级学生认真聆听、积极互动。许多同学表示,以前只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今天才清楚法律明文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也更了解了电子烟的隐蔽危害。“我会把今天学到的知识告诉身边的同学和朋友,一起远离烟草。”七年级学生陈娟说道。

春秋乡中心学校副校长江燕在总结发言中感谢舒城县烟草专卖局送法进校园。他表示,此次活动将宪法教育与具体法律知识、健康知识有机结合,贴近学生实际需求,对营造清朗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法治与健康教育,守护学生美好青春。

活动最后,县烟草专卖局向学校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禁烟主题海报及健康教育读本,用于班级常态化宣传。此次“宪在出发,一起童行”活动,不仅普及了宪法和法律知识,更针对性强化了青少年抵制烟草诱惑的意识和能力,体现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与时代性,为构建平安、健康、法治校园注入了坚实力量。(秦赛亚  特约通讯员:潘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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