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建设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文件,编制了《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向公众征询意见。如有意见者,请以纸质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与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9月14日—2022年10月14日
二、征询内容
《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
1、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库”留言(http://www.shucheng.gov.cn/hdjl/yjzjk/index.html)。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中路集中办公区(原公安局大楼301)(邮编:231300)。来信请注明“《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626124760@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福春,0564-8671665
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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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年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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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论
1.1 任务由来
1.2编制依据
1.3 指导思想
1.4 划分的目的意义
1.5 划分适用范围和时限
1.6 划分原则
1.7 划分技术路线
2 城市现状和总体规划简介
2.1 舒城县发展现状及规模
2.2 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3.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适用标准
3.2 划分方法
3.3 划分单元编码说明
3.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的可行性分析
4.1 划分结果与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4.2 划分结果与环境管理的可操作性分析
4.3 划分结果与环境现状达标情况分析
4.5 可行性分析结论
5 建议及措施
5.1 城市噪声控制措施
5.2 城市噪声监管建议
5.3 其他建议
1 总论
1.1 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其中,2022年6月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另根据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2018]4号文《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次《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
1.2编制依据
1.2.1 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6.5;
(3)《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1;
(4)《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2010.12.15;
(5)《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2017.11.10;
(6)《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8]4号),2018.1.2。
1.2.2 标准规范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008.10.1;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008.10.1;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008.10.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2022.7.1;
(5)《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2013.3.1;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1.1;
(7)《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2015.1.1;
(8)《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661-2013),2013.12.1;
(9)《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1.2.3 相关规划
(1)《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2)《舒城县“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1.2.4 其他资料
(1)《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2)《舒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3 指导思想
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舒城县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为指导,重点考虑舒城县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加强监管,不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有利于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1.4 划分的目的意义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建设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2)坚持城市、乡村环境噪声的污染与防治相结合,促进声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噪声达标排放和减少扰民纠纷相结合,减轻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坚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相结合,健全环境噪声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坚持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分工联动的工作机制。
(3)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信访和纠纷事件大幅减少;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农村地区声环境进一步改善。
(4)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各级环保、公安、文化、城管、铁路、建设、工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应协调配合,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各级环保、规划、城管、质检等部门应明确噪声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机构。重点区域应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1.5 划分适用范围和时限
1.5.1 划分适用的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舒城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1.5.2 划分适用的时限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基准年为2022年,本报告适用时限为2022年-2027年。
1.6 划分原则
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以城市规划为指导,结合实际现状,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域。其中,近期内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近期的区域规划用地主导功能作为功能区类别划分的主要依据,并应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即时调整功能区类别;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未来发展划定该区域的功能区类别。
(2)划分充分考虑城市性质、结构特征、城市规划、城市用地现状以及自然地貌特征,同时还应该满足环境噪声管理的要求。
(3)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坚持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宜连不宜断的原则。
(4)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区域,根据其现状建成规模及规划用地主导功能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将工业区域内工业企业等形成一定规模的工业聚集区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居住小区、商业金融区等和未规划的工业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城市变化及工业区域内未建成区逐渐形成的建设规模情况,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5)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河道主要功能不是航运,不单独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就近划入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
(6)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中未涉及到的乡镇、村组等区域如出现噪声污染事件时,所在区域统一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关规定执行。
(7)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1.7 划分技术路线
(1)收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资料(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主次干道统计、行政区划分资料等)、合适比例的工作底图;
(2)编制工作方案;
(3)方案审核;
(4)修改完善方案;
(5)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及城市总体规划资料绘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6)根据划分结果对舒城县中心城区进行现状环境噪声监测,分析舒城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7)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送审稿;
(8)征求环保、规划、城建、公安、基层政府等部门对噪声区划方案的意见;
(9)根据各单位意见进行适当调整,确定最终噪声功能区划分报告;
(10)鉴定评审验收,形成《舒城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及图件,报舒城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实施,并报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图1.7-1 舒城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技术路线图
2 城市现状和总体规划简介
2.1 舒城县发展现状及规模
2.1.1 基本概况
舒城县,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位于安徽省中部、长三角腹地、巢湖之滨,江淮之间、紧邻合肥。是合肥、六安、安庆三市交汇处。是合肥经济圈综合性极点城市之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肥产业核的先进制造业配套基地,具有皖西山水文化与风貌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舒城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1.2 地理位置
舒城县,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位于安徽省中部、长三角腹地、巢湖之滨,江淮之间、紧邻合肥。是合肥、六安、安庆三市交汇处。介于东经116°26'—117°15'、北纬31°01'—31°34'之间,东西长86千米、南北宽49.5千米,总面积2100平方千米。
2.1.3 人口分布
根据舒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9456人,占45.8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7794人,占54.18%。
2.1.4 城市规模
按照《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舒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舒城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9456人,属于小城市。
2.1.4 交通运输
截至2021年末,舒城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802公里。其中,等级公路3821公里,高速公路7公里。全县拥有公交车路线101条,公交车运营车辆428辆,实有出租车519辆。货运周转量76416万吨公里,旅客周转量26511万人公里。
206国道、105国道、沪蓉高速公路、3条省级公路、122条县级公路纵贯舒城县全境,合九铁路贯穿境内,舒城县水路运输通巢湖长江。
图2.1-1 舒城县区位关系图
2.2 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根据现行《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1)城市性质及发展定位
舒城县的城市性质为:合肥经济圈综合性极点城市之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肥产业核的先进制造业配套基地,具有皖西山水文化与风貌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舒城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发展定位:合肥经济圈现代制造产业配套基地,大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重要节点,面向长三角的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2)城市发展目标
①“河产城”共融的宜居城市;
②合肥都市圈重要的产业城市;
③商贸流通、科教发达、富含人文底蕴、人民生活丰裕的活力城市;
④支撑县域现代旅游业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服务城市。
(3)城市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规划期内近期适度向西、向北发展;远期主要向东、向北并适度向南发展。
2.2.1 规划地域层次
本次规划分为县域、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包括县域19个乡镇和1个县经济开发区(省级),规划面积为2092平方千米。
(2)城市规划区范围
舒城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状城市建成区和主要规划发展区,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及周边4个乡镇(城关镇、干汊河镇、千人桥镇、航埠镇)的城市建成区、主要规划发展区和万佛湖旅游区,总面积868.18平方千米。
(3)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包括现状建成区县经济开发区、舒怡社区、飞霞社区、新城社区、鼓楼社区、舒中村、七里村等31个街道办、社区和行政村;以及城关镇、原桃溪镇、千人桥镇、干汊河镇和原柏林乡的部分用地范围。空间增长边界北至规划北环路;东至206国道;西至规划西环路,南至杭埠至万佛湖快速通道。总面积约为64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43.4平方千米。
图2.2-1 舒城县城市规划区范围
2.2.2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1)公路
①县域公路交通系统包含干线和支线两级。
②干线系统构筑以一级公路组成的“三横两纵”的公路主骨架,承担与区域交通对接以及内部快速交通联系功能。
横一:六舒三公路,连接六安-棠树-柏林-县城-千人桥-杭埠-三河镇等区域,县域北部主要横向联系通道;
横二:杭埠至万佛湖快速通道和317省道,连接合安高速-县城-万佛湖等区域,是县域中部主要的横向联系通道;
横三:318省道、105国道局部段、连接规划改建的二级公路(山七镇经河棚镇、汤池镇、西衖社区接319省道)和319省道,横向连接霍山、舒城中部乡镇和庐江,是县域中南部未来的两一条主要联系通道。
纵一:206国道,连接合肥-县城-南港-舒茶-安庆等区域,县域重要的对外联系通道及东部区域的快速联系通道;
纵二:105国道,连接霍山县-五显-三七-晓天-岳西等区域,县域西部主要的纵向联系通道。
③支线系统主要承担县域内部各乡镇之间的交通联系功能
④站场建设
客运:中心城区布局三处长途客运站,老城区舒城长途客运站扩建并改造升级达到一级标准;新建南溪客运站,达到一级标准,主要服务县域客流和旅游集散客流;新建城东客运站,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服务舒东新区。乡镇客运站四处,分别位于杭埠镇、万佛湖镇、汤池镇和晓天镇。万佛湖镇客运站为二级标准,其余为三级标准。
货运:规划中心城区结合物流中心建设货运枢纽两处,分别位于经济开发区和七星工业园。其中经济开发区货运枢纽达到一级标准,七星工业园货运枢纽达到二级标准。乡镇货运方面,规划在杭埠镇和干汊河镇结合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物流中心及货运枢纽,达到二级标准。新建汤池货运站,达到三级标准。在原南港货运站、河棚货运站、晓天货运站和张母桥货运站的基础上扩建,达到三级标准。
(2)铁路
对合九铁路将进行扩能改造。
(3)水运
抓紧建设内河码头,适应现代化综合运输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对主要航线的疏浚整治工作,整治碍航桥梁,发挥最大运输潜力。实现内河航道网络化。对运量大、等级高的航道实施重点养护,消除碍航河道,对城镇段航道坍塌严重、回淤速度快的地段进行加固和疏浚,确保航道通航条件良好。
图2.2-2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2.2.3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24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24.7平方千米;
中期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3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30.3平方千米;
远期203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43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43.4平方千米。
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10-2030年。
近期:2010—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本方案划分基准年为2022年,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划分依据中“近期规划”对应为《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的远期规划。
2.2.3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①206国道、六舒三公路、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为中心城区主要的对外交通道路。规划采取对外交通道路从城市外围通过,内部城市主干道与之衔接的内外交通联系方案。
②206国道改线,从中心城区东侧通过,规划通过公麟路、三里河路、桃溪路和梅河路与其对接。
③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从中心城区南侧通过,是舒城县东西向的交通干道,县城连接合安高速、济祁高速的主要通道。规划通过西环路、万佛路、春秋路、龙津大道以及鹿起路等五条南北向主干路与其对接。
④规划三里河路为东西向的客运过境交通道路。
⑤内河有少量河流可以通航(丰乐河、杭埠河、万佛湖),县境内航道约89.4公里。其中丰乐河自桃溪镇至三河镇45公里通航,杭埠河部分地区通航,杭埠河上游因万佛湖蓄水以及沛史杭灌区大量引走水源,只有部分河段季节通航,两河通航标准均为6级航道,位于丰乐河下游河南码头是县域主要港口,长年可供500吨以下船舶停靠装卸货物。另一水运港口是位于万佛湖主坝西侧的寺冲口码头,主要为水库南岸各渡口至北岸的口岸,客货两用,建有候船室等设施。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中心城区道路系统按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三个等级规划建设。规划“八横十二纵”的主干路组成的方格网和环路相结合的道路系统。
八横:北环路、公麒路、陈三堰路、三里河路、桃溪路、南溪路、七门堰路、南环路。
十二纵:西环路、华盖路、万佛路、春秋路、鼓楼街、古城路、龙津大道、鹿起路、龙眠路、周瑜路、文翁路、206国道。
保护性内环:为老城区外围的保护性环路,由桃溪路、春秋路、南溪路和龙津大道组成,起疏导穿越性交通,减轻老城道路交通压力的作用。
图2.2-3 舒城县中心城区规划图
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3.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适用标准
3.1.1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噪声限值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如下表所示:
表3.1-1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段 |
||
昼间 |
夜间 |
||
0类声环境区 |
50 |
40 |
|
1类声环境区 |
55 |
45 |
|
2类声环境区 |
60 |
50 |
|
3类声环境区 |
65 |
55 |
|
4类 |
4a类声环境区 |
70 |
55 |
4b类声环境区 |
70 |
60 |
|
注:①“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
3.1.2 用地类别的划分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I类用地、II类用地的定义引用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部分用地类型,详见下表:
表3.1-2 I类用地、II类用地的定义
用地类型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用地类别 |
Ⅰ类 用地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类)、居住用地(R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U类)、公园绿地(G1类)、行政办公用地(A1类)、文化设施用地(A2类)、教育科研用地(A3类)、医疗卫生用地(A5类)、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类) |
Ⅱ类用地 |
工业用地(M类)、物流仓储用地(W类) |
3.1.3 交通干线的确定
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主要以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区域范围为划分的基本依据。交通干线包括: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内河航道。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JTG B01及GB/T 50280中交通干线的定义,对舒城县各类交通干线的条数、名称等信息进行了确定。各类交通干线的定义键下表:
表3.1-3 各类交通干线的定义
道路 类型 |
定义 |
备注 |
铁路 |
以动力集中方式或动力分散方式牵引,行驶于固定钢轨线路上的客货运输系统 |
/ |
高速 公路 |
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其中: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 辆;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辆;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 辆。 |
JT GB01 |
一级 公路 |
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其中: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 辆;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 |
JT GB01 |
二级 公路 |
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5000~15000辆。 |
JT GB01 |
城市 快速路 |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城市快速路一般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主要起联系城市内各主要地区、沟通对外联系的作用。 |
GB/T 50280
|
城市 主干路 |
联系城市各主要地区(住宅区、工业区以及港口、机场和车站等客货运中心等),承担城市主要交通任务的交通干道,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主干路沿线两侧不宜修建过多的车辆和行人出入口。 |
GB/T 50280 |
城市 次干路 |
城市各区域内部的主要道路,与城市主干路结合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
GB/T 50280 |
城市轨道交通 |
以电能为主要动力,采用钢轮—钢轨(或胶轮-胶轨)为导向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按照运量及运行方式的不同,城市轨道交通分为地铁、轻轨以及有轨电车。 |
/ |
内河 航道 |
船舶、排筏可以通航的内河水域及其港口。 |
/ |
舒城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杭埠河,杭埠河部分地区通航,杭埠河上游因万佛湖蓄水以及沛史杭灌区大量引走水源,只有部分河段季节通航无固定的主航道。本次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不涉及杭埠河,因此中心城区划分方案不涉及航道。
3.2 划分方法
3.2.1 划分单元
(1)确定区划单元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区划程序中第7.2条规定:“确定区划单元,依据区划方法初步划定各区划单元的区域类型。”,本方案依据《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中舒城县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的规划用地类型,初步划分I类用地和II类用地区划单元并编码。
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I类用地、II类用地定义:Ⅰ类用地包括GB50137-2011中规定的居住用地(R类)、公园绿地(G1类)、行政办公用地(A1类)、文化设施用地(A2类)、教育科研用地(A3类)、医疗卫生用地(A5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类);Ⅱ类用地包括GB50137-2011中规定的工业用地(M类)和物流仓储用地(W类)。
(2)划分次序
对确定的区划单元按照其用地现状和规模,在不考虑各单元面积的情况下初步划分其声环境功能区类型,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3)确定区划方案合并单元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区划程序中第7.3条规定:“把多个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单元连成片,充分利用交通干线、区行政边界、河流、沟壑、绿地等地形地貌作为区划边界。”,把初步划分的多个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区划单元连成片,合并成单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的声环境功能区,并充分利用交通干线、区行政边界、河流、沟壑、绿地等地形地貌作为区划边界。
3.2.2 功能区划分方法
(1)0类声环境功能区
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
(2)1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规划已明确其主要功能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②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规划已明确其主要功能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②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规划已明确其主要功能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需要防治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②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5)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①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②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4b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后通过环评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具体距离确定方法同4a类声环境功能区。(舒城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不涉及铁路)
图3.2-1 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区域划分(以梅河路为例)
3.2.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其他规定
(1)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可从工业区中划出,定为2类或1类声环境功能区。
(2)铁路和城巿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尽量避免0类声环境功能区紧临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情况。
(4)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巿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5)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3.2.4 关于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
本次功能区评价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总划分面积为60km2。除本次评价范围外,舒城县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声环境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管理: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①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②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由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a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③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④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⑤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a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2.5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绘图要求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用不同颜色或阴影线在相应地图上绘制,各区域的颜色或阴影线规定见下表。
表3.2-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图示表
区域类别 |
颜色 |
阴影线 |
||
名称 |
图示 |
名称 |
图示 |
|
0类声环境功能区 |
浅黄色 |
RGB(255,255,153) |
小点 |
|
1类声环境功能区 |
浅绿色 |
RGB(204,255,204) |
垂直线 |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浅蓝色 |
RGB(51,102,204) |
斜线 |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褐色 |
RGB(153,51,0) |
交叉线 |
|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
红色 |
RGB(255,0,0) |
粗黑线 |
|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
紫色 |
RGB(128,0,128) |
波浪线 |
|
3.3 划分单元编码说明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未对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单位给出编码指导原则,故,本次划分将对初步划定的区域类型各个单元类型编码采用“初步划定的区域类型-数字”的形式表达,即“1-x”为I类用地的第x个划分单元,“2-x”为II类用地的第x个划分单元;对合并的各个功能区单元类型编码采用“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数字”,即“I-x”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第x个功能区划分单元,“II-x”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第x个功能区划分单元,“III-x”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第x个功能区划分单元。
3.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3.4.1 确定区划单元
本方案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总划分面积为60km2。
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将中心城区规划为I类用地的区域根据舒城县城市主、次干路及县内河流初步划分为56个区划单元,将规划为II类用地的区域初步划分为22个区划单元。根据现场踏勘及对照《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规划道路,本次划分中心城区涉及到的主次干路如下表所示:
表3.4-1 区划单元涉及的交通干线
类别 |
交通干线类别 |
交通干线名称 |
4a类 |
城市 主干路 |
公路:北环路(S330)、G206、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G346)、 西环路(S330) |
万佛路、春秋路、华盖路、鼓楼街、古城北路、鹿起路、龙眠路、文翁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桃溪路、龙潭北路、公麟路、龙潭南路、三里河路、龙津大道、周瑜路 |
||
城市 次干路 |
陶因路、高峰路、梅山路、古城南路、水杉路、经四路、经二路、晓天路、纬二路、纬三路、经五路、陈三堰路、杭埠路、南港路、舒茶路、龙舒西路、梅河路、纬四路、经八路、华山路、立人路、花桥路、湖底路、广厦路、城东路 |
确定的划分单元具体见下图:
|
舒城县声环境 区划单元图 |
|
|
中心城区范围 |
图3.3-1 舒城县声环境划分单元图
按照本方案“3.2.2小节功能区划分方法”初步划分区划单元声功能,划分结果如下:
(1)规划I类用地区域区划单元声功能初步划分结果
本次中区城区规划为I类用地的区域根据城市主、次干路及市内河流初步划分为56个单元。初步划分单元声功能类别着重考虑现状单元内建成情况,初步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单元有5个;初步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单元有37个;未建成区待划分区域有14个。详细初步划分见下表:
表3.4-1 规划I类用地区域初步划分单元一览表
划分单元 |
单元现状情况 |
划分界限(由北顺时针) |
划分类别 |
1-1 |
北隅家苑居民点 |
纬二路-经二路-龙潭北路-春秋路 |
2 |
1-2 |
方通塑业等工业聚集区 |
纬二路-鼓楼街-龙潭北路-经二路 |
3 |
1-3 |
鼓楼新城、中梁春秋华府、盛世人和大酒店等混合区 |
龙潭北路-鼓楼街-纬四路-春秋路 |
2 |
1-4 |
金墩小区、佳源柏林春天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纬四路-鼓楼街-三里河路-春秋路 |
2 |
1-5 |
安徽舒绿茶业有限公司、昆鹏舒苑等住宅、商业、工业混合区 |
三里河路-高峰路-花桥路-万佛路 |
2 |
1-6 |
阳光花苑、远大港汇广场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三里河路-春秋路-花桥路-高峰路 |
2 |
1-7 |
中房龙舒花园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三里河路-鼓楼街-花桥路-春秋路 |
2 |
1-8 |
盛世名城、舒城县人民法院等住宅、行政办公、商业混合区 |
三里河路-古城北路-花桥路-鼓楼街 |
2 |
1-9 |
青青家园、舒城县实验小学、红星铸造机械加工厂等住宅、商业、学校、工业混合区 |
三里河路-龙津大道-花桥路-古城北路 |
2 |
1-10 |
双溪人家小区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龙津大道-陈三堰路-龙眠路-三里河路 |
2 |
1-11 |
安徽舒城师范学校、枫丹欧洲华城、舒城县实验小学等住宅、学校混合区 |
龙津大道-公麟路-周瑜路-陈三堰路 |
1 |
1-12 |
现状为农村住宅、耕地的未建成区 |
陈三堰路-周瑜路-三里河路-龙眠路 |
- |
1-13 |
远大舒州府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花桥路-高峰路-桃溪路-万佛路 |
2 |
1-14 |
龙舒首府、舒城三中、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玉河羽绒等住宅、商业、学校、工业混合区 |
花桥路-春秋路-桃溪路-高峰路 |
2 |
1-15 |
舒城帅旺大酒店、南荷园、舒意花园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花桥路-鼓楼街-桃溪路-春秋路 |
2 |
1-16 |
舒城育才学校、凯撒豪庭等住宅、学校、商业混合区 |
花桥路-古城北路-桃溪路-鼓楼街 |
2 |
1-17 |
万达广场、溪竹园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花桥路-龙津大道-桃溪路-古城北路 |
2 |
1-18 |
玖隆皇家花园、舒城县人民医院等住宅、商业、医疗卫生混合区 |
三里河路-鹿起路-桃溪路-龙津大道 |
2 |
1-19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三里河路-华山路-桃溪路-鹿起路- |
- |
1-20 |
东方御府等住宅区 |
三里河路-龙眠路-桃溪路-华山路 |
2 |
1-21 |
文德艺墅 |
三里河路-立人路-桃溪路-龙眠路 |
2 |
1-22 |
舒城七里安置小区 |
三里河路-周瑜路--桃溪路-立人路 |
2 |
1-23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三里河路-文翁路-桃溪路-周瑜路 |
- |
1-24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空地、耕地、舒城县肉类食品公司混合区域) |
三里河路-城东路-桃溪路-文翁路 |
- |
1-25 |
舒城县第二中学、舒城龙泊府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桃溪路-华盖路-龙舒东路-西环路 |
2 |
1-26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空地、耕地、安徽吉祥工艺有限公司等混合区域) |
桃溪路-万佛路-龙舒东路-华盖路 |
- |
1-27 |
滨溪公园、远大拉菲公馆、舒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住宅、公园绿地、行政办公混合区域 |
桃溪路-高峰路-梅河路-万佛路 |
1 |
1-28 |
克拉国际广场、清水湾花园、春秋农贸综合市场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桃溪路-春秋路-梅河路-高峰路 |
2 |
1-29 |
梅山南路步行街、桃园小区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桃溪路-鼓楼街-梅河路-春秋路 |
2 |
1-30 |
舒城县人民政府、舒城县第一中学、龙塔社区等住宅、商业、学校 混合区 |
桃溪路-古城南路-梅河路-鼓楼街 |
2 |
1-31 |
安居园、东苑小区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桃溪路-龙津大道-梅河路-古城南路 |
2 |
1-32 |
凤池苑小区、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桃溪路-湖底路-梅河路-龙津大道 |
2 |
1-33 |
东方凯旋门、袁家酒店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桃溪路-鹿起路-梅河路-湖底路 |
2 |
1-34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桃溪路-华山路-梅河路-鹿起路 |
- |
1-35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在建小区) |
桃溪路-龙眠路-梅河路-华山路 |
- |
1-36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桃溪路-立人路-梅河路-龙眠路 |
- |
1-37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在建小区、舒城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
桃溪路-周瑜路-梅河路-立人路 |
- |
1-38 |
未建成区(现状为耕地、农村住宅、工业、商业混合区) |
桃溪路-文翁路-梅河路-周瑜路 |
- |
1-39 |
工业、住宅混合区 |
桃溪路-杭埠路-梅河路-文翁路 |
2 |
1-40 |
东方名城 |
桃溪路-舒茶路-梅河路-杭埠路 |
2 |
1-41 |
安徽舒城综合大市场 |
桃溪路-南港路-梅河路-舒茶路 |
2 |
1-42 |
安徽舒城综合大市场A区 |
桃溪路-城东路-梅河路-南港路 |
2 |
1-43 |
相约河畔、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等住宅、商业、行政办公 混合区 |
梅河路-高峰路-龙舒西路-万佛路 |
2 |
1-44 |
远大山河献印城央等住宅、商业 混合区 |
梅河路-春秋路-龙舒西路-高峰路 |
2 |
1-45 |
润丰南湾、华安龙泊湾等住宅区 |
龙舒西路-华盖路-南溪路-西环路 |
2 |
1-46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龙舒西路-万佛路-南溪路-华盖路 |
- |
1-47 |
花溪园等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龙舒西路-高峰路-南溪路-万佛路 |
2 |
1-48 |
清溪园、舒城县烟草专卖局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龙舒西路-春秋路-南溪路-高峰路 |
2 |
1-49 |
三旭塘综合市场、三旭塘社区等住宅、商业混合区 |
梅河路-鼓楼街-南溪路-春秋路 |
2 |
1-50 |
舒城县飞霞公园、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舒城县中医院、剧场小区等住宅、商业、学校混合区 |
梅河路-龙津大道-南溪路-鼓楼街 |
2 |
1-51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耕地、农村住宅、工业混合区) |
南溪路-华盖路-七门堰路-西环路 |
- |
1-52 |
舒城体育中心 |
南溪路-万佛路-七门堰路-华盖路 |
2 |
1-53 |
远大中央公园、舒城南溪河公园 |
南溪路-春秋路-七门堰路-万佛路 |
1 |
1-54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南溪路-龙津大道-南溪河-春秋路 |
- |
1-55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耕地、住宅、工业混合区) |
南溪河-龙津大道-七门堰路-春秋路 |
- |
1-56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空地、耕地、农村住宅、小区住宅、工业混合区) |
梅河路-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边界-龙津大道 |
- |
1-57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空地、耕地、农村住宅) |
七门堰路-万佛路-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边界 |
- |
1-58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耕地、农村住宅) |
七门堰路-春秋路-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万佛路 |
- |
1-59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空地、耕地、农村住宅、小区住宅、工业混合区) |
七门堰路-龙津大道-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春秋路 |
- |
1-60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空地、耕地、农村住宅、工业混合区)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边界-万佛路-桃溪路 |
- |
(2)规划II类用地区域区划单元声功能初步划分结果
本次中区城区规划为II类用地的区域根据城市主、次干路及室内河流初步划分为22个单元。初步划分单元声功能类别着重考虑现状单元内建成情况,初步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单元有7个;初步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单元有11个;未建成区待划分区域有4个。
表3.4-2 规划II类用地区域初步划分单元一览表
划分单元 |
单元现状情况 |
划分界限(由北顺时针) |
划分类别 |
2-1 |
新加坡食品产业园 |
纬二路-春秋路-龙潭北路-高峰路 |
3 |
2-2 |
安徽力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工业聚集区 |
龙潭北路-高峰路-三里河路-万佛路 |
3 |
2-3 |
风墩小区、舒城中意机械等混合区 |
龙潭北路-高峰路-三里河路-春秋路 |
2 |
2-4 |
舒城五金产业园等工业聚集区 |
公麟路-支渠-春秋路-纬二路-鼓楼街 |
3 |
2-5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空地、耕地、农村住宅) |
北环路-古城北路-晓天路-鼓楼街 |
- |
2-6 |
安徽正道只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工业聚集区 |
晓天路-经四路-公麟路-鼓楼街 |
3 |
2-7 |
安徽鑫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工业聚集区 |
晓天路-古城北路-公麟路-经四路 |
3 |
2-8 |
安徽宏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工业聚集区 |
公麟路-经四路-纬二路-鼓楼街 |
3 |
2-9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耕地) |
纬二路-经四路-龙潭北路-鼓楼街 |
- |
2-10 |
舒城童车产业园等工业聚集区 |
公麟路-古城北路-龙潭北路-经四路 |
3 |
2-11 |
居住、工业混杂区 |
纬二路-经五路-龙潭北路-古城北路 |
2 |
2-12 |
安徽巨龙门有限公司 |
龙潭南路-经四路-纬三路-鼓楼街 |
3 |
2-13 |
居住、工业混杂区 |
龙潭南路-古城北路-纬三路 |
3 |
2-14 |
安徽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龙潭北路-经五路-纬三路-古城北路 |
3 |
2-15 |
商业、工业混杂区 |
纬三路-经四路-纬四路-鼓楼街 |
2 |
2-16 |
已工业为主的混杂区 |
纬三路-古城北路-纬四路-经四路 |
3 |
2-17 |
鼓楼阳光城等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纬四路-经四路-三里河路-鼓楼街 |
2 |
2-18 |
安乐居等商业、工业混杂区 |
纬四路-古城北路-三里河路-经四路 |
2 |
2-19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纬三路-龙潭南路-龙津大道-三里河路-古城北路 |
2 |
2-20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
龙潭北路-龙津大道-龙潭南路-经五路 |
2 |
2-21 |
未建成区(现状为安徽光世门业有限公司、春融苑、金桥建材批发市场、群义村等以农村地区为主的商业、工业、农村住宅、耕地、空地混合区) |
北环路-龙津大道-龙潭南路-古城北路 |
- |
2-22 |
未建成区(现状为舒城县桃溪中学、安徽舒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以农村地区为主的学校、工业、商业、农村住宅、耕地混合区) |
东环路-三里河路-周瑜路-龙津大道 |
- |
2-23 |
未建成区(现状为苍墩村恒宏生态大酒店、安徽盛丰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等以农村地区为主的工业、商业、农村住宅、耕地混合区)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边界-北环路-龙津大道 |
- |
2-24 |
未建成区(现状为柏林乡石岗信用家具厂、柏林乡等以农村地区为主的工业、农村住宅、耕地 混合区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边界-鼓楼街 |
- |
本方案确定的区划单元声功能初步划分结果见下图:
|
舒城县区划单元声环境初步划分图 |
|
|
图 例
|
图3.3-2 舒城县区划单元声功能初步划分图
3.4.2 合并同类型单元相关说明
(1)不划入1类声环境功能区说明
涉及医院、教学区域、行政办公的区划单元不划入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说明如下表:
表3.4-3 不划入相应功能区说明
划分单元 |
涉及类型 |
不划入相应功能区的说明 |
1-8 |
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经核实调查,行政办公区域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行政办公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1-9 |
舒城县实验小学 |
经核实调查,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1-14 |
舒城县第三中学、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
经核实调查,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1-16 |
舒城育才学校 |
经核实调查,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1-18 |
舒城县人民医院 |
经核实调查,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医疗卫生用地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1-25 |
舒城县第二中学 |
经核实调查,学院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1-27 |
滨溪公园、舒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经核实调查,该区域为公园绿地、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不足0.5km2,周边区域无同类型单元,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1-30 |
舒城县人民政府、舒城县第一中学 |
经核实调查,政府办公用地及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政府办公、学校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1-47 |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 |
经核实调查,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1-50 |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舒城县中医院 |
经核实调查,学校、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医疗卫生用地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2-22 |
舒城县桃溪中学 |
经核实调查,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涉及上述用地的区划单元统一与相邻2类声功能区单元合并。
(2)未建成区单元划分说明
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将非农村地区现状为空地的未建成区根据其规划主导功能及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划入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具体划分说明如下:
表3.4-4 未建成区划分说明
划分 单元 |
划入相应功能区的说明 |
未建成区划入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补充说明 |
|
1-54 |
经现场核实调查,该区域现状为空地,相邻单元划分类型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用地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按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并入该类功能区 |
未建成区划入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说明 |
|
1-12 |
经现场核实调查,单元部分现状为空地、部分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混合区域,用地率不足70%。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类未建设区的建设用地规划主要为居住、商务用地、行政办公根据其规划性质结合可能的发展,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划入该类功能区 |
1-19 |
|
1-24 |
|
1-26 |
|
1-34 |
|
1-35 |
|
1-36 |
|
1-37 |
|
1-38 |
|
1-46 |
|
1-51 |
|
1-54 |
|
1-55 |
|
1-56 |
|
1-57 |
|
1-58 |
|
1-59 |
|
1-60 |
|
未建成区划入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说明 |
|
2-9 |
经现场核实调查,该区域现状为空地,相邻单元划分类型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考虑其周边区域建设规模及该单元规划用地主导功能,将其并入周边3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 |
3.4.3 区划单元合并结果
根据各区划单元的划分类型及未建成单元的主体功能,将相邻且同类型的单元相连划分为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1-3类声功能区划分面积共51.02km2,详细划分情况见下表:
表3.4-5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表
功能区单元编号 |
区划单元编号 |
划分界限(由北顺时针) |
面积 (km2) |
I-1 |
1-11 |
龙津大道-公麟路-周瑜路- 陈三堰路 |
0.80 |
I-2 |
1-53 |
南溪路-龙津大道-南溪河-春秋路-七门堰路-万佛路 |
1.30 |
1-54 |
|||
合计 |
2.1 |
表3.4-6 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表
功能区单元编号 |
区划单元编号 |
划分界限(由北顺时针) |
面积 (km2) |
II-1 |
1-1、1-3、1-4、1-5、1-6、1-7、1-8、1-9、1-10、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5、1-56、1-57、1-58、1-59、1-60、2-3、2-5、2-11、2-17、2-18、2-19、2-20、2-21、2-22、2-23、2-24 |
除1、3、4类区意外的范围 |
44.9 |
合计 |
|
表3.4-7 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表
功能区单元编号 |
区划单元编号 |
划分界限(由北顺时针) |
面积(km2) |
III-1 |
1-2 |
晓天路-古城北路-纬二路-经五路-纬三路-古城北路-纬四路-经四路-纬三路-鼓楼街-龙潭北路-经二路-纬二路-春秋路-龙潭北路- 高峰路-三里河路-万佛路-沟渠-公麟路-鼓楼街 |
4.02 |
2-1 |
|||
2-2 |
|||
2-4 |
|||
2-6 |
|||
2-7 |
|||
2-8 |
|||
2-9 |
|||
2-10 |
|||
2-11 |
|||
2-12 |
|||
2-13 |
|||
2-14 |
|||
2-16 |
|||
合计 |
4.02 |
|
舒城县区划单元 合并划分图 |
|
|
图 例
|
图3.3-3 舒城县区划单元合并划分图
3.4.4 4类功能区划分
本项目4类功能区划分涉及22条城市主干路、24条城市次干路,在划分完1-3类声功能区的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表3.4-8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类别 |
起止点 |
交通干线类别 |
相邻功能区类别 |
路长 m |
路宽 m |
面积 (km2) |
1 |
北环路(S330) |
4a |
西环路(S330)~G206 |
主干路(公路) |
1类 |
5813 |
40 |
8.98 |
2 |
西环路(S330) |
4a |
北环路(S330)~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G346) |
2类 |
4318 |
40 |
||
3 |
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G346) |
4a |
G206 ~西环路(S330) |
1类 |
10391 |
30 |
||
4 |
G206 |
4a |
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G346)~北环路(S330) |
1类 |
3410 |
40 |
||
5 |
万佛路 |
4a |
沟渠~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G346) |
主干路 |
2类 |
5003 |
40 |
|
6 |
春秋路 |
4a |
北环路(S330)~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G346) |
2类 |
7366 |
20 |
||
7 |
华盖路 |
4a |
桃溪路~七门堰路 |
2类 |
1902 |
30 |
||
8 |
鼓楼街 |
4a |
北环路(S330)~南溪路 |
2、3类 |
5010 |
40 |
||
9 |
古城北路 |
4a |
北环路(S330)~桃溪路 |
2、3类 |
3636 |
30 |
||
10 |
鹿起路 |
4a |
龙津大道~仁和路 |
2类 |
2270 |
30 |
||
11 |
龙眠路 |
4a |
陈三堰路~梅河路 |
2类 |
1883 |
40 |
||
12 |
文翁路 |
4a |
三里河路~仁和路 |
2类 |
1822 |
10 |
||
13 |
七门堰路 |
4a |
西环路(S330)~龙津大道 |
1、2类 |
4228 |
20 |
||
14 |
南溪路 |
4a |
西环路(S330)~龙津大道 |
1、2类 |
4265 |
50 |
||
15 |
桃溪路 |
4a |
西环路(S330)~城东路 |
2类 |
10291 |
40 |
||
16 |
龙潭北路 |
4a |
万佛路~龙津大道 |
2、3类 |
5364 |
30 |
||
17 |
公麟路 |
4a |
沟渠~古城北路 |
3类 |
1931 |
30 |
||
18 |
龙潭南路 |
4a |
鼓楼街~三里河路 |
2、3类 |
2444 |
30 |
||
19 |
三里河路 |
4a |
万佛路~城东路 |
2类 |
8928 |
50 |
||
20 |
龙津大道 |
4a |
北环路(S330)~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G346) |
2类 |
7905 |
30 |
||
21 |
周瑜路 |
4a |
龙津大道~梅河路 |
1、2类 |
2216 |
40 |
||
22 |
城东路 |
4a |
三里河路~梅河路 |
2类 |
1026 |
40 |
||
23 |
陶因路 |
4a |
桃溪路~南溪路 |
次干路 |
2类 |
881 |
15 |
|
24 |
高峰路 |
4a |
纬二路~南溪路 |
2、3类 |
3003 |
30 |
||
25 |
梅山路 |
4a |
三里河路~桃溪路 |
2类 |
961 |
20 |
||
26 |
古城南路 |
4a |
桃溪路~水杉路 |
2类 |
862 |
20 |
||
27 |
水杉路 |
4a |
飞霞路~龙谭大道 |
2类 |
356 |
10 |
||
28 |
经四路 |
4a |
公麟路~三里河路 |
2、3类 |
2154 |
20 |
||
29 |
经二路 |
4a |
沟渠~龙潭北路 |
2、3类 |
747 |
20 |
||
30 |
晓天路 |
4a |
鼓楼街~古城北路 |
3类 |
1080 |
30 |
||
31 |
纬二路 |
4a |
沟渠~经二路 |
3类 |
3182 |
20 |
||
32 |
纬三路 |
4a |
鼓楼街~龙潭南路 |
2、3类 |
2011 |
40 |
||
33 |
经五路 |
4a |
纬二路~纬三路 |
2、3类 |
763 |
20 |
||
34 |
陈三堰路 |
4a |
龙津大道~周瑜路 |
1、2类 |
1450 |
20 |
||
35 |
杭埠路 |
4a |
桃溪路~仁和路 |
2类 |
1221 |
20 |
||
36 |
南港路 |
4a |
桃溪路~梅河路 |
2类 |
457 |
40 |
||
37 |
舒茶路 |
4a |
桃溪路~梅河路 |
2类 |
478 |
40 |
||
38 |
龙舒西路 |
4a |
西环路(S330)~春秋路 |
2类 |
2901 |
20 |
||
39 |
梅河路 |
4a |
万佛路~城东路 |
2类 |
8980 |
40 |
||
40 |
纬四路 |
4a |
春秋路~经八路 |
2类 |
2118 |
10 |
||
41 |
经八路 |
4a |
纬四路~三里河路 |
2类 |
244 |
10 |
||
42 |
华山路 |
4a |
三里河路~梅河路 |
2类 |
1177 |
40 |
||
43 |
立人路 |
4a |
三里河路~梅河路 |
2类 |
1161 |
30 |
||
44 |
花桥路 |
4a |
万佛路~龙津大道 |
2类 |
3625 |
30 |
||
45 |
湖底路 |
4a |
桃溪路~梅河路 |
2类 |
589 |
20 |
||
46 |
广厦路 |
4a |
桃溪路~仁和路 |
2类 |
1320 |
20 |
||
注:中心城区内穿过未建成区的道路,相邻两侧可视为农村地区,为1类功能区 |
3.4.5 绘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本次《舒城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总面积60km2,方案内共涉及46条城市主次干路。根据实际调查,中心城区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方案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2个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2.1km2;方案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2个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44.9km2;方案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1个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4.02km2;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8.98km2。
舒城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下图:
|
舒城县城市声环境 功能区划图 |
|
|
图 例
|
图3.3-4 舒城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
舒城县城市声环境 功能区划图 |
|
|
图 例
|
图3.3-5 舒城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的可行性分析
4.1 划分结果与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总面积60km2,方案内共涉及46条城市主次干路。
(1)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功能区用地主要功能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
本次划分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单元,面积总计为2.10km2,占区划总面积的3.5%。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中I-1单元中安徽舒城师范学院与枫丹欧洲华城住宅混杂的区域用地现状为住宅、文化教育;II-2包括远大中央公园、舒城南溪河公园与未建设区,用地现状为住宅、生态绿地和空地,未建设区用地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
1类声环境功能区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见下表:
表4.1-1 工业用地区划单元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一览表
规划用地 |
现状用地 |
I-1功能区中1-11区划单元 |
|
|
|
居住用地、文化教育 |
住宅、安徽省舒城师范学校 |
II-1功能区中2-15区划单元 |
|
|
|
居住用地 |
住宅、舒城南溪河公园 |
|
|
文化设施用地 |
现状为空地 |
根据用地规划、用地现状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8.2.2:“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4.2条规定的区域”,方案中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满足划分要求。
(2)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声功能区用地类型为教育科研用地、商务用地、居住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绿地、文化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工业用地。
本次划分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块,面积总计为44.9km2,占划分总面积的74.83%,为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区划单元2-3、2-15、2-17、2-18、2-19、2-20用地规划主导功能为工业用地,其用地现状为住宅、工业工业混合用地,属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单元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见下表:
表4.1-2 工业用地区划单元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一览表
规划用地 |
现状用地 |
II-1功能区中2-3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工业公园绿地 混合用地 |
住宅、商业、工业混合用地 |
II-1功能区中2-15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工业、商业混合地区 |
商业、仓储、行政办公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2-17区划单元 |
|
|
|
工业、住宅、商业混合地区 |
住宅、商业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2-18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工业、商业混合地区 |
工业、住宅、商业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2-19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 |
工业、住宅、商业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2-20区划单元 |
|
|
|
工业用地 |
工业、商业、住宅混合地区 |
根据用地规划、用地现状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8.2.3:“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4.3条规定的区域;”,上述2类声环境功能区满足划分要求。
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未建成区单元中,少部分现状为空地,大部分现状为以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商业、工业混合地区。
表4.1-3 未建成区单元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一览表
规划用地 |
现状用地 |
II-1功能区中2-22、2-23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工业、住宅 混合地区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田、工业 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2-21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工业、仓储、商业 混合地区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田、工业 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2-24、2-5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 |
以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田、工业 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1-51、1-52、1-57、1-58、区划单元规划用地 |
|
|
|
以居住用地为主的居住、商业等混合地区 |
|
II-1功能区中1-51、1-55、1-57、1-58、1-59区划单元现状用地 |
|
|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田、工业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1-56区划单元现状用地 |
|
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工业、商业混合用地 |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田、工业混合地区 |
根据用地规划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9.5:“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上述未建成区单元现状为以农村为主的混合区域等。
根据《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中心城区发展规划,推测其发展趋势为住宅、商业混合区域,住宅、工业混合区域,住宅、商业、工业混合区域等,综合考虑其建设用地规划及可能的发展,划入2类声环境功能区管理。
(3)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功能区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
本次划分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个单元,面积总计为4.02km2,占区划总面积的6.7%;包括新加坡(南聚)食品产业园、舒城五金产业园、万德产业园。其中,3类声环境单元III-1中区划单元1-2用地规划主导功能为居住用地,用地现状为工业聚集区,因此将其并入3类声环境单元中。
表4.1-4 工业用地区划单元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一览表
规划用地 |
现状用地 |
II-1功能区中1-2区划单元 |
|
|
|
居住用地 |
工业聚集区 |
根据用地规划、用地现状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8.2.4:“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用地性质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4.4条规定的区域;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上述3类声环境功能区满足划分要求。
(4)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46条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其中主干线22条、次干线24条,总面积8.98km2,占总划分面积的14.97%。
4.2 划分结果与环境管理的可操作性分析
舒城县是集工业、商业、文化、金融、服务、娱乐和居住为一体的城市。以居住为主的住宅区与以科研教育为主的院校是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可行的;城市集中生活区没有明确界限,为方便居民生活,商住混为一体,部分地区为工业、商业、住宅混合区,将上述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可行的;以工业、物流为主的区域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可行的;因此,分划分方案符合实际现状,具有环境管理的可操作性。
4.3 划分结果与环境现状达标情况分析
为了解舒城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本方案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参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定义的“小城市”规模对舒城县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开展区域声环境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本次现状监测的布点方案仅供参考,后续开展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需对布点方案进行论证。
4.3.1 区域声环境监测
(1)点位布设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区域监测的点位设置: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中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方法,将整个城市建成区划分成500m×500m等面积的正方形网格103个,对于未连成片的建成区,正方形网格可以不衔接。
在每个网格的中心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水面、禁区、马路行车道等),应将监测点位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进行测量。测点位置要符合GB3096中测点选择一般户外的要求。监测点位高度距地面为1.2~4.0 m。
区域声环境监测布点情况见图4.3-1。
(2)监测频次、时间
每个监测点位测量10min的等效连续A升级Leq(简称:等效声级),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3)区域监测的结果与评价
本次舒城县区域噪声监测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舒城县区域声环境质量情况详见表4.3-1,监测结果详见附件检测报告。
|
舒城县区域声环境 监测网格图 |
|
|
图 例
|
图4.3-1 舒城县区域声环境监测网格图
表4.3-1 舒城县城区区域声环境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测点名称 |
功能区类型 |
Leq 昼间 |
昼间标准限值 |
Leq 夜间 |
夜间标准限值 |
是否达标 |
序号 |
测点名称 |
功能区类型 |
Leq 昼间 |
昼间标准限值 |
Leq 夜间 |
夜间标准限值 |
是否达标 |
1 |
华安龙泊府 |
2 |
55 |
60 |
43 |
50 |
是 |
53 |
淳风塑业有限公司内 |
3 |
63 |
65 |
44 |
55 |
是 |
2 |
舒城峰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2 |
58 |
60 |
43 |
50 |
是 |
54 |
新城老任汽修厂 |
3 |
57 |
65 |
42 |
55 |
是 |
3 |
舒城县气象局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55 |
安徽恒昕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3 |
55 |
65 |
45 |
55 |
是 |
4 |
安徽呵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南 |
2 |
56 |
60 |
45 |
50 |
是 |
56 |
安徽鑫生新型新材有限公司 |
3 |
58 |
65 |
47 |
55 |
是 |
5 |
快乐峰食品 |
2 |
58 |
60 |
44 |
50 |
是 |
57 |
安徽强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4a |
59 |
70 |
79 |
55 |
是 |
6 |
舒城美术学校 |
3 |
57 |
65 |
43 |
55 |
是 |
58 |
中意家园 |
3 |
57 |
65 |
46 |
55 |
是 |
7 |
安徽力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 |
58 |
65 |
43 |
55 |
是 |
59 |
舒城成达车业有限公司 |
3 |
60 |
65 |
48 |
55 |
是 |
8 |
永丰小区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60 |
舒城县单采血浆站 |
2 |
59 |
60 |
40 |
50 |
是 |
9 |
远大舒州府 |
2 |
55 |
60 |
42 |
50 |
是 |
61 |
成舒公馆 |
2 |
55 |
60 |
46 |
50 |
是 |
10 |
相约河畔小区 |
2 |
57 |
60 |
44 |
50 |
是 |
62 |
溪竹园 |
2 |
55 |
60 |
44 |
50 |
是 |
11 |
花溪园东门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63 |
康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4a |
61 |
70 |
44 |
55 |
是 |
12 |
远大中央公园 |
1 |
52 |
55 |
43 |
45 |
是 |
64 |
中共安徽省舒城师范委员会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13 |
远大中央公园东门 |
1 |
53 |
55 |
43 |
45 |
是 |
65 |
龙睛雅居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14 |
远大中央公园北门 |
1 |
53 |
55 |
44 |
45 |
是 |
66 |
舒城县兴旺纸箱厂 |
2 |
57 |
60 |
44 |
50 |
是 |
15 |
清溪园 |
2 |
56 |
60 |
42 |
50 |
是 |
67 |
龙舒壹号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16 |
金虎小区 |
4a |
61 |
70 |
46 |
55 |
是 |
68 |
舒城碧桂园 |
4a |
60 |
70 |
43 |
55 |
是 |
17 |
海信电视专卖店 |
4a |
60 |
70 |
43 |
55 |
是 |
69 |
安天幸福里 |
2 |
59 |
60 |
44 |
50 |
是 |
18 |
玉河羽绒有限公司 |
2 |
57 |
60 |
44 |
|
是 |
70 |
大昌汽贸 |
2 |
59 |
60 |
45 |
50 |
是 |
19 |
祥瑞机械 |
2 |
57 |
60 |
47 |
|
是 |
71 |
安徽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20 |
新加坡(南聚)食品产业园南 |
3 |
56 |
65 |
42 |
55 |
是 |
72 |
中化石油加油站 |
4a |
61 |
70 |
45 |
55 |
是 |
21 |
新加坡(南聚)食品产业园北 |
3 |
57 |
65 |
45 |
55 |
是 |
73 |
安徽昌龙集团 |
4a |
62 |
70 |
42 |
55 |
是 |
22 |
舒城强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3 |
59 |
65 |
45 |
55 |
是 |
74 |
双溪人家小区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23 |
舒城五金产业园 |
3 |
62 |
65 |
49 |
55 |
是 |
75 |
玖隆皇家花园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24 |
北隅家苑 |
3 |
57 |
65 |
44 |
55 |
是 |
76 |
舒城县人民医院 |
2 |
55 |
60 |
44 |
50 |
是 |
25 |
中梁春秋华府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77 |
东方凯旋门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26 |
易捷便利店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78 |
梅鹿公馆 |
4a |
62 |
70 |
44 |
55 |
是 |
27 |
益家超市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79 |
鹿起路西 |
2 |
56 |
60 |
43 |
50 |
是 |
28 |
舒怡广场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80 |
盘石圩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29 |
明珠花园 |
2 |
60 |
60 |
43 |
50 |
是 |
81 |
华地紫金府 |
2 |
59 |
60 |
43 |
50 |
是 |
30 |
西苑小区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82 |
金豪门业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31 |
舒城国祯燃气公司 |
4a |
57 |
70 |
42 |
55 |
是 |
83 |
七星工业园 |
2 |
58 |
60 |
43 |
50 |
是 |
32 |
南门老药房 |
2 |
58 |
60 |
44 |
50 |
是 |
84 |
舒城县宏页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33 |
五星小区 |
2 |
59 |
60 |
43 |
50 |
是 |
85 |
中国石化城东加油站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34 |
国祯车饰 |
2 |
59 |
60 |
46 |
50 |
是 |
86 |
安徽玉发塑业有限公司 |
4a |
60 |
70 |
46 |
55 |
是 |
35 |
文明超市 |
4a |
61 |
70 |
48 |
55 |
是 |
87 |
安徽舒城农村银行 |
2 |
55 |
60 |
43 |
50 |
是 |
36 |
鼓楼新城 |
2 |
58 |
60 |
43 |
50 |
是 |
88 |
舒城林远木材加工厂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37 |
龙潭北路南 |
2 |
55 |
60 |
45 |
50 |
是 |
89 |
付圩村拆迁小区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38 |
安徽方通塑业 |
3 |
61 |
65 |
50 |
55 |
是 |
90 |
春秋企业 |
2 |
48 |
60 |
44 |
50 |
是 |
39 |
厂房 |
3 |
56 |
65 |
46 |
55 |
是 |
91 |
孔雀舒勤小区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40 |
纬三路北空地 |
3 |
58 |
65 |
47 |
55 |
是 |
92 |
舒城县方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 |
56 |
60 |
43 |
50 |
是 |
41 |
安徽巨龙门有限公司 |
3 |
58 |
65 |
44 |
55 |
是 |
93 |
安徽舒城综合大市场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42 |
园区大食堂 |
2 |
56 |
60 |
43 |
50 |
是 |
94 |
东方御府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43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2 |
56 |
60 |
45 |
50 |
是 |
95 |
文德艺墅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44 |
安天盛世名城 |
2 |
57 |
60 |
44 |
50 |
是 |
96 |
舒城七里安置小区 |
2 |
56 |
60 |
45 |
50 |
是 |
45 |
舒城县人民政府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97 |
桃溪中学 |
4a |
57 |
70 |
44 |
55 |
是 |
46 |
舒城二中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98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三沟小学 |
4a |
61 |
70 |
56 |
55 |
是 |
47 |
鑫万友大酒店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99 |
三沟村 |
4a |
58 |
70 |
43 |
55 |
是 |
48 |
三联建工 |
2 |
60 |
60 |
46 |
50 |
是 |
100 |
枫丹欧洲华城A区 |
4a |
57 |
70 |
43 |
55 |
是 |
49 |
飞霞花苑二期 |
4a |
59 |
70 |
44 |
55 |
是 |
101 |
舒城县实验小学 |
1 |
54 |
55 |
42 |
45 |
是 |
50 |
东苑小区 |
4a |
58 |
70 |
43 |
55 |
是 |
102 |
安徽省舒城师范学校 |
4a |
56 |
70 |
44 |
55 |
是 |
51 |
顺红便利店 |
4a |
61 |
70 |
46 |
55 |
是 |
103 |
鞋城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52 |
金墩小区东区 |
4a |
58 |
70 |
45 |
55 |
是 |
/ |
/ |
/ |
/ |
/ |
/ |
/ |
/ |
根据区域声环境监测情况,将整个城市全部网格点测得的等效声级分昼间和夜间,按下列公式进行算数平均运算,所得到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d和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代表该城市昼间和夜间的环境噪声总体水平。
=
式中:——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d)或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dB(A);
Li——第i个网格测的等效声级,dB(A);
n——有效网格总数
计算得,昼间平均等效声级d为57.4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为44.6dB(A)。城市昼间和夜间的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对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中表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进行评价,具体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4.3-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单位:dB(A)]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
≤50.0 |
50.1~55.0 |
55.1~60.0 |
60.1~65.0 |
>65.0 |
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
≤40.0 |
40.1~45.0 |
45.1~50.0 |
50.1~55.0 |
>55.0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一级”至“五级”可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
对照上表,舒城县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一般”,夜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较好”。
4.3-2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
(1)点位布设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小城市选点规定,舒城县为小城市,中等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数量≥50个,一个测点可代表一条或多条相近的道路。根据各类道路的路长比例分配点位数量。
监测点位设置在两个路口之间,距任一路口的距离大于50m,路段不足100m的选路段中心,测点位于人行道上距路面(含慢车道)20cm处,监测点位高度距地面为1.2~4.0m,测点避开非道路交通源的干扰。本次针对对45条道路的功能设置了21个监测点位。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布点情况见图4.3-2。
(2)监测频次、时间
每个测点测量20min等效声级Leq,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分类(大型车、中小型车)记录车流量。
(3)道路交通监测的结果与评价
本次舒城县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覆盖了大部分现有主干道、次干道,共设置了21个监测点位。舒城县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情况见表4.3-2,监测结果详见附件检测报告。
|
舒城县区域声环境 监测网格图 |
|
|
图 例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
图4.3-2 舒城县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图
表4.3-3 舒城县道路交通声环境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测点名称 |
Leq 昼间 |
Leq 夜间 |
路段名称 |
道路长度m |
路宽 m |
1 |
城北停车场 |
65 |
57 |
龙津大道 |
7905 |
40 |
2 |
舒城体育馆 |
67 |
56 |
万佛路 |
5003 |
40 |
3 |
克拉国际广场购物中心 |
57 |
55 |
梅河路 |
8980 |
40 |
4 |
舒城县城关镇委员会 |
65 |
45 |
桃溪路 |
10291 |
40 |
5 |
安徽跨宇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 |
67 |
56 |
三里河路 |
12586 |
50 |
6 |
安徽舒城正兴村镇银行 |
68 |
57 |
鼓楼街 |
5010 |
40 |
7 |
舒城五金产业园 |
66 |
55 |
纬三路 |
2649 |
20 |
8 |
安徽诚信包装集团 |
66 |
57 |
纬二路 |
2011 |
30 |
9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65 |
57 |
春秋路 |
7366 |
20 |
10 |
徽商银行ATM |
66 |
55 |
梅河路 |
8980 |
40 |
11 |
东方名城 |
67 |
57 |
舒茶路 |
478 |
40 |
12 |
舒城天然气门站 |
68 |
56 |
桃溪路 |
10291 |
40 |
13 |
舒城县政府 |
66 |
57 |
梅河路 |
8980 |
40 |
14 |
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 |
65 |
58 |
龙潭路 |
5364 |
30 |
15 |
姥家达锅台 |
65 |
56 |
S330(北环路) |
5813 |
40 |
16 |
枫丹欧洲华城 |
58 |
58 |
陈三堰路 |
1450 |
30 |
17 |
舒城县肉类食品公司 |
66 |
55 |
三里河路 |
12586 |
50 |
18 |
舒城龙眠公园 |
68 |
56 |
龙眠路 |
1883 |
40 |
19 |
舒城县第二中学(初中部) |
66 |
56 |
陶因路 |
881 |
20 |
20 |
舒中村村委会 |
69 |
56 |
七门堰路 |
4228 |
20 |
21 |
瑞泰制衣厂 |
66 |
57 |
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南环路) |
11202 |
30 |
根据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情况,将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等效声级采用路段长度加权算术平均法,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
=
式中:——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d)或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dB(A);
l——监测的路段总长,l=,m;
li——第i测点代表的路段长度,m;
Li——第i测点测得的等效声级,dB(A)。
经计算,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d为66.5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为55.3dB(A),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的强度级别对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中表2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进行评价,具体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4.3-4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单位:dB(A)]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
≤68.0 |
68.1~70.0 |
70.1~72.0 |
72.1~74.0 |
>74.0 |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
≤58.0 |
58.1~60.0 |
60.1~62.0 |
62.1~64.0 |
>64.0 |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一级”至“五级”可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
对照上表,舒城县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为“好”,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为“好”。
4.3-3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1)点位布设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小城市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规定,小城市功能区点位数量≥7。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根据划分的不同类型声功能区块、划分面积,设置了7个声环境功能区点位。
1类声功能区设置1个点位,位于南溪河北侧,该点现状为空地,地块规划用地为文化设施用地,符合1类声功能区监测点位设置要求;2类声功能区设置3个点位,分别设置于舒城县人民政府、舒怡广场、盛世名城(小区),舒城县人民政府为行政办公处,舒怡广场为开放露天活动地区,盛世名城周边分布着众多住宅小区及小学、初中等教育机构,为2类声功能区典型代表,以上各点位符合2类声功能区的监测点位设置要求;3类声功能区设置2个点位,分别位于安徽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舒城五金产业园,以上点位位于工业园区,为3类声功能区典型代表,符合3类声功能区的监测点位设置要求;4类功能区设置1个点位,设置于舒城汽车站,该点位于梅河路与龙津大道交叉口西北侧,龙津大道与G206公路相衔接,为城市主干道,梅河路与S330公路相衔接,为城市次干道。该点位为典型4a类声功能区代表,符合4类声功能区监测点位设置要求。
上述功能区点位设置满足24小时监测条件,且受其他类型噪声影响较少,可作为本次现状监测中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进行监测。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布点情况见图4.3-3。
(2)监测频次、时间
每个测点测量24h,记录累计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3)功能区监测的结果与评价
舒城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舒城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情况详见表4.3-5,监测结果详见附件检测报告。
表4.3-5 舒城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情况
序号 |
测点名称 |
功能区类型 |
Leq |
标准限值 |
是否达标 |
1 |
安徽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3 |
62 |
65 |
是 |
2 |
南溪河 |
1 |
52 |
55 |
是 |
3 |
舒城汽车站 |
4 |
67 |
70 |
是 |
4 |
舒城县人民政府 |
2 |
56 |
60 |
是 |
5 |
舒怡广场 |
2 |
57 |
60 |
是 |
6 |
舒城五金产业园 |
3 |
62 |
65 |
是 |
7 |
盛世名城 |
2 |
57 |
60 |
是 |
|
舒城县区域声环境 监测网格图 |
|
|
图 例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
图4.3-2 舒城县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图
4.5 可行性分析结论
通过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舒城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与舒城县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土地利用现状相符合,与舒城县的环境目标相一致,具有较强的环境管理可操作性,城区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标准要求;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情况,舒城县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一般”,夜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较好”,为提升现有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政府有关部门需加强对各类噪声的管理、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应以城市规划布局要求实施、对道路交通噪声源进行监管确保城市各声环境满足功能区需要。
本次划分涉及的现状为空地的未建成区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第9.5条“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规定,根据其周边相邻地块的功能区类型及根据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划分进相应的功能区内,符合划分技术要求。
因此,舒城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是可行的。
5 建议及措施
5.1 城市噪声控制措施
5.1.1 依规实施城市建设,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控
根据舒城县城市定位及城市空间发展布局,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实施,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确保城市建设符合本次功能区划要求,为整个城区声环境改善创造良好的条件。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1类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需要保持安静。1类区总体应以保障区域环境安静,给区域创造优良的居住、办公环境为宗旨,合理规划片区功能定位。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2类区需维护住宅等敏感区域安静,混杂区应加强噪声防治与管理,从而进一步降低区域噪声。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区是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3类区需要加强对外环境的防护,采取措施降低工业、仓储等企业噪声源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4b类区域的分类规定,交通干线两侧各功能区有不同的距离控制要求。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为保障区域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声环境质量及水平,各类新建敏感建筑应依规退让,已有建筑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控。
5.1.2 加强依法管理,严格各类噪声源
(1)生活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娱乐场所、商业网点噪声管理
建议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市场监管、公安、街道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强化管控,在整顿市容的基础上,加强对宣传广播喇叭、商业音响、文化娱乐场所和排摊设点、流动摊贩的管理,运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而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对区域环境的污染。对各种娱乐设施、商业网点音响、营业性饮食服务等场所,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使其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严格限制夜间营业时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噪声影响。新申办娱乐设施、经营性饮食服务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不允许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强化对固定噪声源的治理,对噪声不达标的酒店、饭店、娱乐场所必须采取强硬措施,限期整改,届时仍不达标的应停业整顿。
②加强居住小区噪声污染防治
对已建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和邻近居民住宅楼的建筑进行装修,应当采用有效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禁止在规定的时间比如夜间(22:00-次日8:00)、周末、午休(12:00-14:00)时间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对新建或规划居民住宅小区,严格按照舒城县城市规划用地进行选址,在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要求,并合理规划布局停车区域、休闲广场等,合理设置绿化隔离带,尽可能减少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③加强绿化工作,扩大绿化面积
充分利用道路两旁、河流两岸、建筑物周围、公共娱乐场所等空隙地带,种植花草树木,既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又可达到防尘降噪的目的。
(2)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交通噪声源是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且交通噪声源的声级较高,需加强区域内交通噪声源的监管,确保声环境满足功能区需要。
①加快区域路网建设,改善道路设施状况
以城市总规中心城区道路建设规划为依据,加快中心城区道路设施建设、改造,完善道路交通网络。结合城市发展建设,以规划为依据,推进中心城区主干道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内环线、外环线道路建设,缓解城区车流量。在道路新建、改造时,铺装低噪声路面,并按规划实施道路绿化,城区内沿线铁路两侧、高速公路两侧、一般公路两侧设置道路防护绿化隔离带。
②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现有的限速、禁鸣喇叭、人车分流路段加强管理,新增限速、禁鸣喇叭、人车分流路线,严格规定大型车、载重汽车和高噪声车辆的行驶时间和路线。严禁拖拉机、载客三轮摩托车进入中心城区。加强对道路交通噪声声级较大的路段进行监管,实施限速、大型车绕行等措施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
中心城区新建道路在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中未确定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尤其在建设规划铁路、高速公路时,靠近居住区、文教区等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与敏感建筑物的噪声防护距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带。
在已有的道路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传播途径控制、建筑隔声防护等措施,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
③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在用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值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在用机动车辆噪声限值。在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必须保证正常、有效使用,禁止改装、拆除或闲置。除特种车辆外禁止安装外挂式音响设备。加强车辆年检工作,现有各种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淘汰老旧黄标车。
(3)工业噪声防治措施
①调整现状中心城区内的工业用地,逐步将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搬迁到工业园区,推进工业企业出城入园。
②禁止在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噪声的工业企业,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
③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将防治噪声污染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内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④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确保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改进工艺,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减少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⑤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须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和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
(4)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按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施工地点、施工周期、施工方式、使用的设备及物料运输条件等情况。建筑施工单位应自觉的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如液压打桩机或采用噪声比较小的振动打桩法和钻孔灌铸法等。水泥搅拌可采取成立水泥搅拌站,集中供给的方式,也可采取其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隔声罩等。根据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大小,调整施工时间,采取各种有效的防噪措施,保证施工作业场地声环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城建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
③加强对各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加强巡查、通过抽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控制施工噪声的污染,对居民集中居住的区域,可采取强制性措施,如禁止夜间及午间打桩,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需要连续作业的工艺也尽量调整在白天进行,需持续到夜间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并通告附近居民。
④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晚二十二点至晨七点之间在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批准,批准文件应当向附近居民公布。
5.2 城市噪声监管建议
5.2.1 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在声环境功能区划基础上,按照环评等法律法规,对于在1、2类区范围内新建的项目,应严格审批,避免在文教科研、居住设施旁建设噪声污染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噪声设施不完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已经验收合格的噪声防治设施加强日常监理,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变动,防止出现一边治理、一边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的恶性循环现象。
5.2.2 完善噪声投诉与处理工作机制
完善环保“12369”、公安“110”、城建“1231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对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污染扰民进行查处。根据各相关部门权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让市民不用区分噪声类别,直接与相应监管部门联系,在最短的时间内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2.3 加大环境噪声监管力度
贯彻“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噪声管理制度,加强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现场监管,加大巡查和查处的力度和次数。理顺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各司其职,开展行之有效的集中联合专项整治;拓宽噪声污染问题巡查范围,主动发现噪声污染源;全面管理和重点管理相结合,针对市民夜间投诉较多和噪声污染较多的路段和区域,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管理力度;督促噪声污染行为人有效运用噪声防治的先进技术、设备和设施;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产生噪声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增强处罚力度,有效地遏制噪声污染的源头和减少噪声对市民生活、工作的影响。
5.3 其他建议
(1)在今后城市规划和总体设计时,对各种交通干线和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一些要求安静的区域,如医院、学校、办公楼等,应与交通干线和工业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利用环境的自然衰减来降低噪声。
(2)各种交通枢纽和大型公共场所应尽量建在城市边缘,或远离要求安静的区域。
(3)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关于《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现将《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努力创建秩序井然的美丽县城。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2022年6月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 治法》中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结合我县空间规划实际,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起草了《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广泛征求了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并多次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咨询政策,了解情况,落实要求。
三、主要内容
《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论。明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目的意义及适用时限和范围。
第二部分城市现状及总体规划。主要介绍舒城县发展现状及总体规划。
第三部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主要介绍划分方法及舒城县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第四部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的可行性分析。一是划分结果与规划协调性分析;二是划分结果与环境管理可操作性分析;三是划分结果与环境现状达标情况分析;四是可行性分析结论。
第五部分建议与措施。主要介绍城市噪声控制措施及监管建议。
2022年9月10日形成《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初稿,9月13日通过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10月12日,马辉斌同志针对《方案》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修改意见主要是行政区划表述不精准,现已采纳并对照进行了修正。另外,本征求意见稿于9月16日通过OA办公系统向城关镇、县开发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公安局、重点工程处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一周,截止9月23日县交通局回复无意见;其他单位未反馈意见建议。
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0月14日,我单位对《舒城县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1条。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原因 |
1 |
马辉斌 |
《方案》第13页,2.2.1的(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包括县域19个乡镇和1个县经济开发区(省级),规划面积为2092平方千米。”错误,舒城全县辖21个乡镇(15镇6乡)及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方案》第13页,2.2.1的(2)城市规划区范围中“航埠镇”错误,应为杭埠镇。《方案》第13页,2.2.1的(3)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中“等31个街道办、社区和行政村”错误,我县县城尚未实行城市管理体制,未设立街道,无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不应列入。《方案》中还多次出现已被调整的旧路名,如中心城区的“三里河路”现已更名为“周瑜大道”,“318省道”现已更名为“省道S332”等。望贵单位重新核稿,避免低级错误。 |
采纳 |
|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0月14日
舒政办〔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业经十八届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28日
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
目 录
1 总论
1.1 任务由来
1.2 编制依据
1.3 指导思想
1.4 划分的目的意义
1.5 划分适用范围和时限
1.6 划分原则
1.7 划分技术路线
2 城市现状和总体规划简介
2.1 舒城县发展现状及规模
2.2 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3.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适用标准
3.2 划分方法
3.3 划分单元编码说明
3.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的可行性分析
4.1 划分结果与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4.2 划分结果与环境管理的可操作性分析
4.3 划分结果与环境现状达标情况分析
4.4 可行性分析结论
5 建议及措施
5.1 城市噪声控制措施
5.2 城市噪声监管建议
5.3 其他建议
1 总论
1.1 任务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提出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中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8〕4号)要求,开展了《舒城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
1.2 编制依据
1.2.1 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3)《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4)《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5)《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6)《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8〕4号)。
1.2.2 标准规范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5)《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8)《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661—2013);
(9)《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1.2.3 相关规划
(1)《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2)《舒城县“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1.2.4 其他资料
(1)《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2)《舒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3 指导思想
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舒城县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为指导,重点考虑舒城县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声环境质量现状,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1.4 划分的目的意义
1.4.1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建设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1.4.2 坚持城市、乡村环境噪声的污染与防治相结合,促进声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噪声达标排放和减少扰民纠纷相结合,减轻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坚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相结合,健全环境噪声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坚持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分工联动的工作机制。
1.4.3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信访和纠纷事件大幅减少;城区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农村地区声环境进一步改善。
1.4.4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本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文化、规划、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协调配合,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1.5 划分适用范围和时限
1.5.1 划分适用的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舒城县城区规划范围,总划分面积为64平方公里。
1.5.2 划分适用的时限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基准年为2022年,本报告适用时限为2022年—2027年。
1.6 划分原则
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6.1 以城市规划为指导,结合实际现状,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覆盖整个城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其中,近期内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近期的区域规划用地主导功能作为功能区类别划分的主要依据,并应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即时调整功能区类别;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未来发展划定该区域的功能区类别。
1.6.2 区划应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划分充分考虑城市性质、结构特征、城市规划、城市用地现状以及自然地貌特征。
1.6.3 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城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坚持以宏观控制为主,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宜连不宜断的原则。
1.6.4 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河道主要功能不是航运,不单独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就近划入相应声环境功能区。
1.6.5 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中未涉及到的乡镇、村组等区域如出现噪声污染事件时,所在区域统一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关规定执行。
1.6.6 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1.7 划分技术路线
1.7.1 收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资料(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城市主次干道统计等)、合适比例的工作底图;
1.7.2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区划单元;
1.7.3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对现状建成情况进行初步划分;
1.7.4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对未建成区进行划分;
1.7.5 合并同类型区划单元,绘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图;
1.7.6 根据划分结果对舒城县城区进行现状噪声监测,分析舒城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7.7 分析现状声环境质量状况与划分结果可行性分析,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送审稿;
1.7.8 征求生态环境、规划、城建、基层政府等部门对噪声区划方案的意见;
1.7.9 根据各单位意见进行适当调整,确定最终噪声功能区划分报告;
1.7.10 鉴定评审,形成方案及图件,报舒城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实施。并报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图1.7-1 舒城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技术路线图
2 城市现状和总体规划简介
2.1 舒城县发展现状及规模
2.1.1 基本概况
舒城县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位于安徽省中部、长三角腹地、巢湖之滨,江淮之间、紧邻合肥。是合肥、六安、安庆三市交汇处。是合肥经济圈综合性极点城市之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肥产业先进制造业配套基地,具有皖西山水文化与风貌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舒城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舒城县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东西长86千米、南北宽49.5千米,总面积2100平方公里,最高点万佛山海拔1539米,最低处杭埠镇胜合村民组海拔6.8米。地貌大体分山地、丘陵、岗地、平原和水域五种。西南山区峰峦秀丽,林木葱茏。中部丘陵起伏,盛产茶叶桑麻栗果。东北为冲积平原,沃野平畴,沟渠纵横,是久负盛名的鱼米之乡。龙河口水库(万佛湖)是皖西淠史杭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生态旅游理想之地。县内除晓天镇桃李村属淮河水系外,其余属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有杭埠河、丰乐河。地表径流量年均11.5亿立方米。
图2.1-1 舒城县区位关系图
2.1.2 人口分布
根据舒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697250人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9456人,占45.8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7794人,占54.18%。
2.1.3 城市规模
按照《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舒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舒城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9456人,属于小城市。
2.1.4 交通运输
截至2021年末,舒城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802公里。其中,等级公路3821公里,高速公路7公里。全县拥有公交车路线101条,公交车运营车辆428辆,实有出租车519辆。货运周转量76416万吨公里,旅客周转量26511万人公里。
206国道、105国道、沪蓉高速公路、3条省级公路、122条县级公路纵贯舒城县全境,合九铁路贯穿境内,舒城县水路运输通巢湖长江。
2.2 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根据现行《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2.2.1 规划层次与范围
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县域、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现今全县辖15个镇、6个乡,1个经济开发区、1个度假区,394个行政村,规划面积为2092平方千米。
(2)城市规划区范围
舒城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主体区和万佛湖旅游区两部分,总面积为868.13平方千米。规划内容为城乡统筹规划。
(3)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包括县经济开发区、城关镇、桃溪镇和柏林乡的部分用地范围。空间增长边界北至规划北环路;东至206国道;西至规划西环路,南至杭埠至万佛湖快速通道。总面积约为64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42平方千米。
本方案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64平方千米。
2.2.2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根据舒城县城区总体规划期限:近期:2010—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1)城市人口规模
中期规划2020年,城镇人口为30万。方案基准年为2022年,根据舒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舒城县城镇实际人口约为32万人。
(2)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本方案划分基准年为2022年,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对应的划分依据为《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的远期规划(2021—2030年),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增长边界范围64平方千米(含城市建设用地及水域等)。
图2.2-1 舒城县城区规划图
2.2.3 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①G206、G237、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S330)为城区主要的对外交通道路。规划采取对外交通道路从城市外围通过,内部城市主干道与之衔接的内外交通联系方案。
②206国道改线,从城区东侧通过,规划通过公麟路、周瑜大道(三里河路)、桃溪路和梅河路与其对接。
③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从城区南侧通过,是舒城县东西向的交通干道,县城连接合安高速、济祁高速的主要通道。规划通过西环路、万佛路、春秋路、龙津大道以及鹿起路等五条南北向主干路与其对接。
④周瑜大道(三里河路)为东西向的客运过境交通道路。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城区道路系统按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三个等级规划建设。规划“八横十二纵”的主干路组成的方格网和环路相结合的道路系统。
八横:北环路、公麒路、陈三堰路、周瑜大道(三里河路)、桃溪路、南溪路、七门堰路、南环路。
十二纵:西环路、华盖路、万佛路、春秋路、鼓楼街、古城路、龙津大道、鹿起路、龙眠路、三南路、文翁路、G206。
保护性内环:为老城区外围的保护性环路,由桃溪路、春秋路、南溪路和龙津大道组成,起疏导穿越性交通,减轻老城道路交通压力的作用。
表2.2-1 城区主次干道规划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等级 |
起讫点 |
规划长度 |
规划宽度 |
1 |
西环路 |
主干道 |
周瑜大道(三里河路)-快速通道 |
4746 |
40 |
2 |
万佛北路 |
主干道 |
北环路-周瑜大道(三里河路) |
3000 |
50 |
3 |
龙津大道 |
主干道 |
北环路-快速通道 |
7455 |
50 |
4 |
文翁路 |
主干道 |
公麟路-南溪路 |
2779 |
50 |
5 |
公麟路 |
主干道 |
万佛北路-G206 |
9041 |
50 |
6 |
三里河路 |
主干道 |
西环路-G206 |
9850 |
40 |
7 |
南环路 |
主干道 |
春秋南路-鹿起路 |
4564 |
50 |
8 |
华盖路 |
主干道 |
三里河路-七门堰路 |
2886 |
40 |
9 |
万佛南路 |
主干道 |
三里河路-春秋南路 |
4025 |
50 |
10 |
春秋路 |
主干道 |
北环路-南溪路 |
7447 |
50 |
11 |
鼓楼街 |
主干道 |
北环路-南溪路 |
4893 |
40 |
12 |
古城北路 |
主干道 |
北环路-桃溪路 |
3537 |
40 |
13 |
鹿起路 |
主干道 |
古城北路-快速通道 |
5703 |
40 |
14 |
龙眠路 |
主干道 |
陈三堰路-桃溪路 |
2769 |
40 |
15 |
三南路 |
主干道 |
公麟路-南溪路 |
2677 |
40 |
16 |
北环路 |
主干道 |
万佛北路-龙津大道 |
5914 |
50 |
17 |
龙潭北路 |
主干道 |
万佛北路-龙津大道 |
5047 |
30 |
18 |
桃溪西路 |
主干道 |
西环路-龙津大道 |
5556 |
40 |
桃溪东路 |
主干道 |
龙津大道-G206 |
4727 |
50 |
|
19 |
南溪路 |
主干道 |
西环路-G206 |
10569 |
50 |
20 |
七门堰路 |
主干道 |
西环路-鹿起路 |
5878 |
40 |
图2.2-2 舒城县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3.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适用标准
3.1.1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噪声限值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如下表所示:
表3.1-1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时段 |
||
昼间 |
夜间 |
||
0类声环境区 |
50 |
40 |
|
1类声环境区 |
55 |
45 |
|
2类声环境区 |
60 |
50 |
|
3类声环境区 |
65 |
55 |
|
4类 |
4a类声环境区 |
70 |
55 |
4b类声环境区 |
70 |
60 |
|
注:①“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
3.1.2 用地类别的划分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I类用地、II类用地的定义引用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部分用地类型,详见下表:
表3.1-2 I类用地、II类用地的定义
用地类型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用地类别 |
Ⅰ类 用地 |
居住用地(R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U类)、公园绿地(G1类)、行政办公用地(A1类)、文化设施用地(A2类)、教育科研用地(A3类)、医疗卫生用地(A5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类) |
Ⅱ类 用地 |
工业用地(M类)、物流仓储用地(W类) |
3.1.3 交通干线的确定
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主要以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区域范围为划分的基本依据。交通干线包括: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本方案划分不涉及航道。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工程公路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中交通干线的定义,各类交通干线的定义见下表:
表3.1-3 各类交通干线的定义
道路 类型 |
定义 |
备注 |
铁路 |
以动力集中方式或动力分散方式牵引,行驶于固定钢轨线路上的客货运输系统。 |
/ |
高速 公路 |
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其中: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 辆;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辆;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 辆。 |
JT GB01 |
一级 公路 |
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其中: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 辆;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 |
JT GB01 |
二级 公路 |
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5000~15000辆。 |
JT GB01 |
城市 快速路 |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城市快速路一般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主要起联系城市内各主要地区、沟通对外联系的作用。 |
GB/T 50280 |
城市 主干路 |
联系城市各主要地区(住宅区、工业区以及港口、机场和车站等客货运中心等),承担城市主要交通任务的交通干道,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主干路沿线两侧不宜修建过多的车辆和行人出入口。 |
GB/T 50280 |
城市 次干路 |
城市各区域内部的主要道路,与城市主干路结合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
GB/T 50280 |
城市轨道交通 |
以电能为主要动力,采用钢轮—钢轨(或胶轮-胶轨)为导向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按照运量及运行方式的不同,城市轨道交通分为地铁、轻轨以及有轨电车。 |
/ |
3.2 划分方法
3.2.1 划分单元
(1)确定区划单元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区划程序中第7.2条规定“确定区划单元,依据区划方法初步划定各区划单元的区域类型”,本方案依据舒城县城区交通干道及河流确定城区划分单元。
(2)划分次序
对确定的区划单元按照其用地现状和规模,在不考虑各单元面积的情况下初步划分其声环境功能区类型,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3)确定区划方案合并单元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区划程序中第7.3条规定“把多个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单元连成片,充分利用交通干线、区行政边界、河流、沟壑、绿地等地形地貌作为区划边界”,把初步划分的多个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区划单元连成片,合并成单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的声环境功能区。
3.2.2 功能区划分方法
(1)0类声环境功能区
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
(2)1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规划已明确其主要功能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②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规划已明确其主要功能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②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规划已明确其主要功能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需要防治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②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5)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①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②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4b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后通过环评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具体距离确定方法同4a类声环境功能区。(舒城县城区规划范围内不涉及铁路)
图3.2-1 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区域划分(以梅河路为例)
3.2.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其他规定
(1)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可从工业区中划出,定为2类或1类声环境功能区。
(2)铁路和城巿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尽量避免0类声环境功能区紧临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情况。
(4)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巿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5)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3.2.4 关于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
本方案划分范围为城区规划范围,除本次划分范围外,舒城县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声环境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管理: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①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②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由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a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③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④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⑤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a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2.5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绘图要求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用不同颜色或阴影线在相应地图上绘制,各区域的颜色或阴影线规定见下表。
表3.2-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图示表
区域类别 |
颜色 |
阴影线 |
||
名称 |
图示 |
名称 |
图示 |
|
0类声环境功能区 |
浅黄色 |
RGB(255,255,153) |
小点 |
|
1类声环境功能区 |
浅绿色 |
RGB(204,255,204) |
垂直线 |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浅蓝色 |
RGB(51,102,204) |
斜线 |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褐色 |
RGB(153,51,0) |
交叉线 |
|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
红色 |
RGB(255,0,0) |
粗黑线 |
|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
紫色 |
RGB(128,0,128) |
波浪线 |
|
3.3 划分单元编码说明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未对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单元给出编码指导原则,故对合并的各个功能区单元类型编码采用“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数字”,即“I-x”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第x个功能区划分单元,“II-x”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第x个功能区划分单元,“III-x”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第x个功能区划分单元。
3.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3.4.1 确定区划单元
本方案划分范围为城区空间增长范围,总划分面积为64km2。
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区交通干道及河流,将城区分为84个划分单元。确定的划分单元编号及面积见下表:
表3.4-1 区划单元信息表
编号 |
单元面积km2 |
编号 |
单元面积km2 |
编号 |
单元面积km2 |
编号 |
单元面积km2 |
编号 |
单元面积km2 |
编号 |
单元面积km2 |
1 |
3.83 |
15 |
3.72 |
29 |
0.81 |
43 |
0.55 |
57 |
0.47 |
71 |
0.30 |
2 |
7.00 |
16 |
0.40 |
30 |
0.86 |
44 |
0.25 |
58 |
0.20 |
72 |
0.27 |
3 |
2.60 |
17 |
0.32 |
31 |
0.45 |
45 |
0.26 |
59 |
0.25 |
73 |
0.25 |
4 |
0.54 |
18 |
0.58 |
32 |
1.50 |
46 |
0.25 |
60 |
0.25 |
74 |
0.68 |
5 |
0.21 |
19 |
0.29 |
33 |
0.19 |
47 |
0.25 |
61 |
0.25 |
75 |
0.72 |
6 |
0.21 |
20 |
0.22 |
34 |
0.20 |
48 |
0.74 |
62 |
0.24 |
76 |
0.93 |
7 |
0.75 |
21 |
0.18 |
35 |
0.36 |
49 |
0.87 |
63 |
0.68 |
77 |
0.62 |
8 |
0.21 |
22 |
0.14 |
36 |
0.40 |
50 |
0.40 |
64 |
0.25 |
78 |
1.05 |
9 |
0.21 |
23 |
0.22 |
37 |
0.37 |
51 |
0.40 |
65 |
0.19 |
79 |
0.41 |
10 |
0.51 |
24 |
0.20 |
38 |
0.42 |
52 |
0.21 |
66 |
0.16 |
80 |
0.62 |
11 |
0.19 |
25 |
0.16 |
39 |
0.27 |
53 |
0.26 |
67 |
0.17 |
81 |
1.68 |
12 |
0.24 |
26 |
0.21 |
40 |
0.32 |
54 |
0.38 |
68 |
0.31 |
82 |
0.80 |
13 |
0.19 |
27 |
0.69 |
41 |
0.29 |
55 |
0.33 |
69 |
0.26 |
83 |
2.46 |
14 |
0.19 |
28 |
0.59 |
42 |
0.28 |
56 |
0.26 |
70 |
0.38 |
84 |
12.22 |
确定的划分单元具体见下图:
图3.4-1 舒城县声环境划分单元图
按照本方案“3.2.2功能区划分方法”,对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区域初步划分区划单元,规划用地建设规模不足70%的未建成区,根据其规划用地性质划分,划分结果如下:
表3.4-2 区划单元初步划分一览表
单元编号 |
单元现状情况 |
城市建设用地 规划情况 |
划分界限 (由北顺时针) |
划分类别 |
1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安置小区、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及农用地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 |
城区北边界-中心城城区东边界-G206-龙津大道(G206) |
2 |
2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舒城县桃溪中学、农用地、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及工业企业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及商业用地 |
G206-中心城区东边界-城东路-周瑜大道-文翁路-龙津大道 |
2 |
3 |
未建成区(现状为柏林乡石岗信用家具厂、以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及农用地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北环路(S330)-鼓楼街-沟渠-中心城区边界西 |
3 |
4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及农用地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及商务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 |
北环路-古城北路-晓天路-鼓楼街 |
3 |
5 |
安徽正道智能科技、安徽亿峰包装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及商务用地 |
晓天路-经三路-公麟路-鼓楼街 |
3 |
6 |
安徽鑫生新型建材、舒怡集团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晓天路-古城北路-公麟路-经三路 |
3 |
7 |
安徽卡洛塑业、舒城五金产业园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公麟路-鼓楼街-纬三路-沟渠 |
3 |
8 |
安徽宏路智能科技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公麟路-经三路-纬三路-鼓楼街 |
3 |
9 |
安徽宝立华机械设备、舒城艾萌婴儿用品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公麟路-古城北路-纬三路-经三路 |
3 |
10 |
新加坡食品产业园、必斐艾食品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纬三路-春秋路-陈三堰路-万佛路-沟渠 |
3 |
11 |
北隅家苑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纬三路-经四路-陈三堰路-春秋路 |
2 |
12 |
方通塑业、安徽省路基亚车业、安徽腾峰新能源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纬三路-鼓楼街-陈三堰路-经四路 |
3 |
13 |
未建成区(现状为农用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纬三路-经三路-陈三堰路-鼓楼街 |
3 |
14 |
舒城县光明纸箱厂、童车产业园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纬三路-古城北路-陈三堰路-经三路 |
3 |
15 |
①:未建成区(安置小区、农用地及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工业企业)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及商业用地。以工业及仓储用地为主 |
北环路-龙津大道-陈三堰路-规划经六路-纬三路-古城北路 |
2 |
②:现状为安徽中意塑胶有限公司、中意家园、安徽夏星食品有限公司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纬三路-规划经六路-陈三堰路-古城北路 |
3 |
|
16 |
安徽金龙传动、安徽彤宇集团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陈三堰路-高峰路-周瑜大道-万佛路 |
3 |
17 |
丰墩小区、丰泽春天小区、新生活家具广场及舒城中意机械有限公司等。为住宅、工业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及公园绿地 |
陈三堰路-春秋路-周瑜大道-高峰路 |
2 |
18 |
鼓楼新城、中梁春秋华府及酒店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商务用地、医疗及中小学用地 |
陈三堰路-鼓楼街-纬一路-春秋路 |
2 |
19 |
金墩小区、佳源柏林春天小区及酒店等。为住宅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商务用地 |
纬一路-鼓楼街-周瑜大道-春秋路 |
2 |
20 |
安徽巨龙门有限公司、士必达液压器材有限公司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及居住用地 |
龙潭路-经三路-纬二路-鼓楼街 |
3 |
21 |
舒城县电商产业园及鼓楼时代广场等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纬二路-经三路-纬一路-鼓楼街 |
2 |
22 |
汽贸汽修厂及鼓楼阳光城等。 为住宅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及居住用地 |
纬一路-经三路-周瑜大道-鼓楼街 |
2 |
23 |
安徽安泰塑料制品公司、安泰家园、安徽诚信包装集团、诚信苑小区及顺昌驾校等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龙潭路-古城北路-纬二路-经三路 |
3 |
24 |
安徽华银茶油有限公司、淳风塑业及舒城县舒州机电有限公司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纬二路-古城北路-纬一路-经三路 |
3 |
25 |
安徽跨宇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家居建材广场安乐居等。为工业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纬一路-古城北路-周瑜大道-经三路 |
3 |
26 |
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徽靖童科技农业及成辉玻纤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及公园绿地 |
龙潭北路-汤池路-纬二路-古城北路 |
3 |
27 |
①:安徽舒贝乐儿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中欣印务包装有限公司、金森缘企业及诚信包装材料等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龙潭路-沟渠-支路-周瑜大道-古城北路 |
3 |
②:金鼎世纪城、安天幸福里及龙昌家园等。为居住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龙潭路-龙津大道-周瑜大道-支路-沟渠 |
2 |
|
28 |
①:三沟小区、光世集团及二手车广场等。为住宅、工业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 |
陈三堰路-龙津大道-支路-经二路 |
2 |
②:安徽佛瑞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舒城金业机械及昌龙集团等工业聚集区 |
陈三堰路-经二路-支路-龙津大道-龙潭路-汤池路 |
3 |
||
29 |
①:居民住宅及二手车市场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及中小学用地 |
陈三堰路-三里河-鹿起路-龙津大道 |
2 |
②:未建成区(现状为双溪人家小区及农用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居住用地 |
陈三堰路-龙眠路-周瑜大道-鹿起路- 三里河 |
1 |
|
30 |
①:枫丹欧洲华城等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及居住用地 |
文翁路-三里河-陈三堰路-龙津大道 |
2 |
②:安徽舒城师范学校 |
规划用地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 |
公麟路-文翁路-陈三堰路-三里河 |
1 |
|
31 |
未建成区(现状为农村住宅及农用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 |
陈三堰路-文翁路-周瑜大道-龙眠路 |
1 |
32 |
未建成区(现状为舒城浩缘朋纺织品有限公司、舒城县气象局、零散分布的村庄住宅及农用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周瑜大道-万佛路-桃溪路-西环路(S237) |
2 |
33 |
安徽东方茶业有限公司、家居商场及龙舒大酒店等。为商业及工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周瑜大道-高峰路-花桥路-万佛路 |
2 |
34 |
阳光花苑及远大港汇广场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周瑜大道-春秋路-花桥路-高峰路 |
2 |
35 |
中房龙舒花园及家具城等。为住宅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 |
周瑜大道-鼓楼街-花桥路-春秋路 |
2 |
36 |
盛世名城及舒城县人民法院等。为住宅、行政办公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周瑜大道-古城北路-花桥路-鼓楼街 |
2 |
37 |
青青家园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周瑜大道-龙津大道-花桥路-古城北路 |
2 |
38 |
远大舒州府、舒城县妇幼保健院等。为住宅、医院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 |
花桥路-高峰路-桃溪路-万佛路 |
2 |
39 |
龙舒首府及舒城三中等。为住宅、商业及学校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 |
花桥路-春秋路-桃溪路-高峰路 |
2 |
40 |
舒城帅旺大酒店、南荷园小区及舒意花园小区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 |
花桥路-鼓楼街-桃溪路-春秋路 |
2 |
41 |
舒城育才学校及九溪江南等。为住宅、学校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及商业用地 |
花桥路-古城北路-桃溪路-鼓楼街 |
2 |
42 |
溪竹园及万达广场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 |
花桥路-龙津大道-桃溪路-古城北路 |
2 |
43 |
玖隆皇家花园小区及舒城县人民医院等。为住宅、医疗卫生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 |
鹿起路-桃溪路-龙津大道 |
2 |
44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商务用地 |
周瑜大道-华山路-桃溪路-鹿起路- |
2 |
45 |
未建成区(现状为东方御府小区及空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商务用地 |
周瑜大道-龙眠路-桃溪路-华山路 |
2 |
46 |
未建成区(现状为文德艺墅小区及空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行政办公用地 |
周瑜大道-立人路-桃溪路-龙眠路 |
2 |
47 |
舒城七里安置小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周瑜大道-文翁路--桃溪路-立人路 |
2 |
48 |
未建成区(现状为农用地及零散分布的住宅) |
规划用地主要为公园绿地、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商业用地 |
周瑜大道-三南路-桃溪路-文翁路 |
2 |
49 |
未建成区(现状为农用地、舒城县汽车客运总站及零散分布的住宅) |
规划用地主要为市场用地、排水用地、居住用地及交通枢纽用地 |
周瑜大道-城东路-桃溪路-三南路 |
2 |
50 |
舒城县第二中学、舒城龙泊府等住宅及学校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 |
桃溪路-华盖路-龙舒西路-西环路 |
1 |
51 |
未建成区(现状为舒城味舒香食品厂、博士特涂料有限公司、家具批发及农用地等,以农用地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行政办公用地 |
桃溪路-万佛路-龙舒西路-华盖路 |
2 |
52 |
滨溪公园、远大拉菲公馆及舒城县住建局等。为住宅、公园绿地及行政办公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公园绿地、居住用地及行政办公用地 |
桃溪路-高峰路-梅河路-万佛路 |
2 |
53 |
克拉国际广场、清水湾花园及春秋农贸综合市场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商业用地及居住用地 |
桃溪路-春秋路-梅河路-高峰路 |
2 |
54 |
梅山南路步行街、桃园小区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及公园你绿地 |
桃溪路-鼓楼街-梅河路-春秋路 |
2 |
55 |
舒城县人民政府、舒城县第一中学及龙塔社区等。为住宅、商业及学校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 |
桃溪路-古城南路-梅河路-鼓楼街 |
2 |
56 |
安居园、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安徽舒城新素宝油脂有限公司等。为住宅、行政、工业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公共交通站场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商业用地 |
桃溪路-龙津大道-梅河路-古城南路 |
2 |
57 |
凤池苑小区、舒城碧桂园及凤池苑农贸市场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及商业用地。以居住用地为主 |
桃溪路-湖底路-梅河路-龙津大道 |
2 |
58 |
东方凯旋门及鹿起尚城等。为住宅及商业 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为。以居住用地为主 |
桃溪路-鹿起路-梅河路-湖底路 |
2 |
59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商业用地 |
桃溪路-华山路-梅河路-鹿起路 |
2 |
60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在建小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商业用地及公园绿地 |
桃溪路-龙眠路-梅河路-华山路 |
2 |
61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及体育用地 |
桃溪路-立人路-梅河路-龙眠路 |
2 |
62 |
学校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中小学用地及商业用地 |
桃溪路-文翁路-梅河路-立人路 |
2 |
63 |
未建成区(现状为农用地、住宅、工业、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 |
桃溪路-三南路-梅河路-文翁路 |
2 |
64 |
工业、住宅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商业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 |
桃溪路-杭埠路-梅河路三南路 |
2 |
65 |
东方名城及舒城综合大市场等。为住宅及商业 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市场用地 |
桃溪路-舒茶路-梅河路-杭埠路 |
2 |
66 |
安徽舒城综合大市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市场用地 |
桃溪路-南港路-梅河路-舒茶路 |
2 |
67 |
安徽舒城综合大市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市场用地 |
桃溪路-城东路-梅河路-南港路 |
2 |
68 |
相约河畔、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等住宅、行政办公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梅河路-高峰路-龙舒西路-万佛路 |
2 |
69 |
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梅河路-春秋路-龙舒西路-高峰路 |
2 |
70 |
润丰南湾及华安龙泊湾等。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龙舒西路-华盖路-南溪路-西环路 |
1 |
71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及公园绿地 |
龙舒西路-万佛路-南溪路-华盖路 |
1 |
72 |
花溪园及紫荆园小区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龙舒西路-高峰路-南溪路-万佛路 |
2 |
73 |
清溪园、玉兰花苑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行政办公用地 |
龙舒西路-春秋路-南溪路-高峰路 |
2 |
74 |
三旭塘综合市场及三旭塘社区等。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及宗教用地 |
梅河路-鼓楼街-南溪路-春秋路 |
2 |
75 |
舒城县飞霞公园、飞霞市场及飞霞花苑等。为公园绿地、商业及住宅混合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 |
梅河路-龙津大道-南溪路-鼓楼街 |
2 |
76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用地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以居住用地为主 |
南溪路-华盖路-七门堰路-西环路 |
2 |
77 |
舒城体育中心 |
规划用地主要为体育用地、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 |
南溪路-万佛路-七门堰路-华盖路 |
2 |
78 |
远大中央公园、舒城南溪河公园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 |
南溪路-春秋路-七门堰路-万佛路 |
1 |
79 |
未建成区(现状为空地) |
规划用地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及公园绿地 |
南溪路-龙津大道-南溪河-春秋路 |
1 |
80 |
未建成区(现状为住宅、农用地及舒城大市场等)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 |
南溪河-龙津大道-七门堰路-春秋路 |
2 |
81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用地及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 |
七门堰路-万佛路-“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西环路 |
1 |
82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用地及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 |
七门堰路-春秋路-“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万佛路 |
1 |
83 |
未建成区(现状为以农用地及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及商业用地等 |
七门堰路-龙津大道-“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春秋路 |
2 |
84 |
①:七星工业园工业聚集区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 |
梅河路-双九路-杭埠干渠-龙城华府东厂界-七星上郡南厂界-七星上郡东厂界 |
3 |
②:未建成区(现状为小区住宅、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和工业企业、农用地等,以农用地和住宅为主) |
规划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及商业用地 |
梅河路-“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龙津大道-梅河路-七星上郡东厂界-七星上郡南厂界-龙城华府东厂界-杭埠干渠 |
2 |
本方案确定的区划单元声功能初步划分结果见下图:
图3.4-2 舒城县区划单元声功能初步划分图
3.4.2 合并同类型单元相关说明
(1)不划入1类声环境功能区说明
涉及医院、教学区域及行政办公等区划单元不划入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说明如下表:
表3.4-3 不划入相应功能区说明
划分单元 |
涉及类型 |
不划入相应功能区的说明 |
2 |
舒城县桃溪中学 |
经核实调查,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36 |
舒城县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 |
经核实调查,行政办公区域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行政办公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37 |
舒城县实验小学 |
经核实调查,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39 |
舒城县第三中学 |
经核实调查,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41 |
舒城育才学校 |
经核实调查,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43 |
舒城县人民医院 |
经核实调查,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医疗卫生用地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55 |
舒城县人民政府、舒城县第一中学 |
经核实调查,政府办公用地及学校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政府办公、学校区域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75 |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舒城县中医院 |
经核实调查,学校、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不足0.5km2,该区域除学校教学区域、医疗卫生用地外,周边区域为人车混杂的商住混合区 |
(2)未建成区单元划分说明
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将未建成区单元根据其规划主导功能及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划入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具体划分说明如下:
表3.4-4 未建成区划分说明
划分单元 |
划入相应功能区的说明 |
未建成区划入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补充说明 |
|
29-②、31、79、81、82 |
经现场核实调查,该区域现状为住宅及农用地,用地率不足70%。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用地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根据其规划性质结合可能的发展,按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划分 |
未建成区划入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说明 |
|
1 |
经现场核实调查,该区域现状为安置小区、农村住宅及农用地等,用地率不足70%。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及仓储用地,根据其规划性质结合可能的发展,该区域有发展为住宅及工业企业混合区域的可能,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划分 |
49 |
经现场核实调查,该区域现状为农用地、舒城县汽车客运总站及零散分布的住宅,用地率不足70%。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用地规划为市场用地、排水用地、居住用地及交通枢纽用地,根据其规划性质结合可能的发展,该区域有发展为住宅及商业混合区域的可能,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划分 |
2、15-① |
经现场核实调查,该区域现状为学校、小区住宅、工业企业、农用地及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等,用地率不足70%。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及商业用地,根据其规划性质结合可能的发展,该区域有发展为工业、住宅及商业等混合区域的可能,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划分 |
32、51、63、84-② |
经现场核实调查,该区域现状为工业企业、农用地及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用地率不足70%。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根据其规划性质结合可能的发展,该区域有发展为工业、住宅及商业混合区域的可能,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划分 |
44、45、46、48、59、60、61、71、76、80、83 |
经现场核实调查,该区域现状为农用地、空地及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用地率不足70%。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商业用地,该区域有发展为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住宅及商业混合区域的可能,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划分 |
未建成区划入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说明 |
|
3、4、13 |
经现场核实调查,该区域现状为工业企业、农用地及零散分布的农村住宅宅,用地率不足70%。根据《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根据其规划性质结合可能的发展,按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划分 |
(3)合并同类型单元
根据各区划单元的划分类型及未建成单元的主体功能,将相邻且同类型的单元相连划分为1类、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
3.4.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本方案主要对城区进行声功能区划分,划分范围为舒城县城区增长边界,总划分面积为64km2。
(1)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方案共划分3个1类声环境功能区,I-1面积约为1.33km2,I-2面积约为1.08km2,I-3面积约为3.94km2,总划分面积为6.35km2;方案共划分2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II-1面积约为37.95km2,II-2面积约为1.55km2,总划分面积为39.5km2;方案共划分2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III-1面积约为8.44km2,III-2面积约为0.73km2,总划分面积为9.17km2。
表3.4-5 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表
功能区单元编号 |
区划单元编号 |
划分界限(由北顺时针) |
面积 (km2) |
I-1 |
29-② |
三里河-文翁路-桃溪路-龙眠路-周瑜大道-鹿起路 |
0.43 |
30-② |
0.45 |
||
31 |
0.45 |
||
合计 |
1.33 |
||
I-2 |
50 |
桃溪路-华盖路-龙舒西路万佛路-南溪路-西环路 |
0.40 |
70 |
0.38 |
||
71 |
0.30 |
||
合计 |
1.08 |
||
I-3 |
78 |
南溪路-南溪河-春秋路-“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西环路-七门堰路 |
1.05 |
79 |
0.41 |
||
81 |
1.68 |
||
82 |
0.80 |
||
合计 |
3.94 |
表3.4-6 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表
功能区 单元编号 |
区划单元编号 |
划分界限 (由北顺时针) |
面积 (km2) |
II-1 |
1、2、11、11、15-①、17、18、19、21、22、27-②、28-①、30-①、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1、72、73、74、75、76、77、80、83、84-② |
除1、3、4类区以外的范围 |
37.95 |
II-2 |
76、77 |
1.55 |
|
合计 |
39.5 |
表3.4-7 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表
功能区单元编号 |
区划单元编号 |
划分界限(由北顺时针) |
面积(km2) |
III-1 |
3 |
北环路-古城北路-纬三路-规划经六路-经二路-支路-龙津大道-龙潭路-沟渠-支路-周瑜大道-经三路-纬二路-鼓楼街-陈三堰路-经四路-纬三路-春秋路-陈三堰路-高峰路-周瑜大道-万佛路 |
2.60 |
4 |
0.54 |
||
5 |
0.21 |
||
6 |
0.21 |
||
7 |
0.75 |
||
8 |
0.21 |
||
9 |
0.21 |
||
10 |
0.51 |
||
12 |
0.24 |
||
13 |
0.19 |
||
14 |
0.19 |
||
15-② |
0.35 |
||
16 |
0.40 |
||
20 |
0.22 |
||
23 |
0.22 |
||
24 |
0.20 |
||
25 |
0.16 |
||
26 |
0.21 |
||
27-① |
0.55 |
||
28-② |
0.27 |
||
合计 |
8.44 |
||
III-2 |
84-① |
梅河路-双九路-杭埠干渠-龙城华府东厂界-七星上郡南厂界-东厂界 |
0.73 |
(2)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本项目4类功能区划分涉及22条城市主干路、13条城市次干路,在1-3类声功能区的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本方案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面积为8.98km2,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表3.4-8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类别 |
起止点 |
交通 干线 类别 |
相邻 功能区类别 |
路长 m |
路宽 m |
面积km2 |
1 |
北环路(S330) |
4a |
西环路(G237)~G206 |
主干路 |
1类 |
5813 |
40 |
8.98 |
2 |
西环路(G237) |
4a |
北环路(S330)~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 |
2类 |
4318 |
40 |
||
3 |
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 |
4a |
G206 ~西环路(G237) |
1类 |
10391 |
30 |
||
4 |
G206 |
4a |
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北环路(S330) |
1类 |
3410 |
40 |
||
5 |
万佛路 |
4a |
沟渠~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 |
2类 |
5003 |
40 |
||
6 |
春秋路 |
4a |
北环路(S330)~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 |
2类 |
7366 |
20 |
||
7 |
华盖路 |
4a |
桃溪路~七门堰路 |
2类 |
1902 |
30 |
||
8 |
鼓楼街 |
4a |
北环路(S330)~南溪路 |
2、3类 |
5010 |
40 |
||
9 |
古城北路 |
4a |
北环路(S330)~桃溪路 |
2、3类 |
3636 |
30 |
||
10 |
鹿起路 |
4a |
龙津大道~仁和路 |
2类 |
2270 |
30 |
||
11 |
龙眠路 |
4a |
陈三堰路~梅河路 |
2类 |
1883 |
40 |
||
12 |
文翁路 |
4a |
周瑜大道(三里河路)~仁和路 |
2类 |
1822 |
10 |
||
13 |
七门堰路 |
4a |
西环路(S330)~龙津大道 |
1、2类 |
4228 |
20 |
||
14 |
南溪路 |
4a |
西环路(S330)~龙津大道 |
1、2类 |
4265 |
50 |
||
15 |
桃溪路 |
4a |
西环路(S330)~城东路 |
2类 |
10291 |
40 |
||
16 |
陈三堰路 |
4a |
万佛路~龙津大道 |
2、3类 |
5364 |
30 |
||
17 |
公麟路 |
4a |
沟渠~古城北路 |
3类 |
1931 |
30 |
||
18 |
龙潭路 |
4a |
鼓楼街~周瑜大道(三里河路) |
2、3类 |
2444 |
30 |
||
19 |
周瑜大道(三里河路) |
4a |
万佛路~城东路 |
2类 |
8928 |
50 |
||
20 |
龙津大道 |
4a |
北环路(S330)~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 |
2类 |
7905 |
30 |
||
21 |
文翁路 |
4a |
龙津大道~梅河路 |
1、2类 |
2216 |
40 |
||
22 |
城东路 |
4a |
周瑜大道(三里河路)~梅河路 |
2类 |
1026 |
40 |
||
23 |
陶因路 |
4a |
桃溪路~南溪路 |
次干路 |
2类 |
881 |
15 |
|
24 |
高峰路 |
4a |
纬二路~南溪路 |
2、3类 |
3003 |
30 |
||
25 |
梅山路 |
4a |
周瑜大道(三里河路)~桃溪路 |
2类 |
961 |
20 |
||
26 |
古城南路 |
4a |
桃溪路~水杉路 |
2类 |
862 |
20 |
||
27 |
水杉路 |
4a |
飞霞路~龙谭大道 |
2类 |
356 |
10 |
||
28 |
经三路 |
4a |
公麟路~周瑜大道(三里河路) |
2、3类 |
2154 |
20 |
||
29 |
经四路 |
4a |
沟渠~陈三堰路 |
2、3类 |
747 |
20 |
||
30 |
晓天路 |
4a |
鼓楼街~古城北路 |
3类 |
1080 |
30 |
||
31 |
纬三路 |
4a |
沟渠~经四路 |
3类 |
3182 |
20 |
||
32 |
纬二路 |
4a |
鼓楼街~龙潭路 |
2、3类 |
2011 |
40 |
||
33 |
汤池路 |
4a |
纬二路~纬三路 |
2、3类 |
763 |
20 |
||
34 |
陈三堰路 |
4a |
万佛路~文翁路 |
1、2类 |
1450 |
20 |
||
35 |
杭埠路 |
4a |
桃溪路~仁和路 |
2类 |
1221 |
20 |
||
36 |
南港路 |
4a |
桃溪路~梅河路 |
2类 |
457 |
40 |
||
37 |
舒茶路 |
4a |
桃溪路~梅河路 |
2类 |
478 |
40 |
||
38 |
龙舒西路 |
4a |
西环路(G237)~春秋路 |
2类 |
2901 |
20 |
||
39 |
梅河路 |
4a |
万佛路~城东路 |
2类 |
8980 |
40 |
||
40 |
纬一路 |
4a |
春秋路~经一路 |
2类 |
2118 |
10 |
||
41 |
经一路 |
4a |
纬四路~周瑜大道(三里河路) |
2类 |
244 |
10 |
||
42 |
华山路 |
4a |
周瑜大道(三里河路)~梅河路 |
2类 |
1177 |
40 |
||
43 |
立人路 |
4a |
周瑜大道(三里河路)~梅河路 |
2类 |
1161 |
30 |
||
44 |
花桥路 |
4a |
万佛路~龙津大道 |
2类 |
3625 |
30 |
||
45 |
湖底路 |
4a |
桃溪路~梅河路 |
2类 |
589 |
20 |
||
46 |
广厦路 |
4a |
桃溪路~仁和路 |
2类 |
1320 |
20 |
(3)绘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本次《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划分范围为城区规划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总面积64m2,方案内共涉及46条城市主次干路。根据实际调查,中心城区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方案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3个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6.35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9.92%;方案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2个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39.5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61.72%;方案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2个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9.17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14.33%;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8.98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14.03%。
舒城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下图
图3.4-3 舒城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的可行性分析
4.1 划分结果与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总面积64km2,方案内共涉及46条城市主次干路。
4.1.1 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功能区用地主要功能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
本次划分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3个单元,面积总计为6.35km2,占区划总面积的9.92%。其中初步划分单元的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根据用地规划、用地现状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8.2.2“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4.2条规定的区域”,满足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
其余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未建成区,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9.5“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划分。
1类声环境功能区内未建成区的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见下表
规划用地 |
现状用地 |
I-1功能区中31区划单元 |
|
|
|
教育科研用地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用地混合地区 |
I-2功能区中71区划单元 |
|
|
|
社会福利、文化设施用地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用地混合地区 |
I-2功能区中79区划单元 |
|
|
|
文化设施用地 |
现状为空地 |
I-2功能区中81、82区划单元 |
|
|
|
居住用地、公园绿地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用地混合地区 |
4.1.2 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声功能区用地类型为教育科研用地、商务用地、居住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绿地、文化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工业用地。
本次划分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单元,面积总计为39.5km2,占区划总面积的61.72%,为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其中初步划分单元的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根据用地规划、用地现状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8.2.3“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4.3条规定的区域”,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
其余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未建成区,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9.5“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划分。
2类声环境功能区内未建成区的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见下表:
表4.1-2 未建成区单元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一览表
规划用地 |
现状用地 |
II-1功能区中1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用地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2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工业、住宅 混合地区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用地、工业 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15-①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的工业、仓储、商业 混合地区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用地、工业 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80、83区划单元规划用地 |
|
|
|
以居住用地为主的居住、学校、医疗用地等混合地区 |
农村地区为主的住宅、农用地混合地区 |
II-1功能区中84-②区划单元规划用地 |
|
|
|
商业、工业、居住混合地区 |
农村地区为主的混合地区 |
4.1.3 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功能区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仓储用地。
本次划分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单元,面积总计为9.17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4.33%;包括新加坡(南聚)食品产业园、舒城五金产业园、万德产业园等。其中初步划分单元的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根据用地规划、用地现状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8.2.4“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用地性质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4.4条规定的区域;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上述3类声环境功能区满足划分要求。
其余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未建成区,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中条款9.5“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划分。
3类声环境功能区内未建成区的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见下表:
表4.1-3 未建成区划单元用地规划与现状情况一览表
规划用地 |
现状用地 |
III-1功能区中3区划单元 |
|
|
|
以工业用地为主 |
以农用地为主 |
4.1.4 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46条城市道路交通干线,其中主干路22条、次干路24条,总面积8.98km2,占总划分面积的14.03%。
4.2 划分结果与环境管理的可操作性分析
舒城县集工业、商业、文化、金融、服务、娱乐和居住为一体,以居住为主的住宅区与以科研教育为主的院校是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可行的;为方便居民生活,商住混为一体,部分地区为工业、商业、住宅混合区,将上述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可行的;以工业、物流为主的区域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可行的;因此,本方案符合实际现状,具有环境管理的可操作性。
4.3 划分结果与环境现状达标情况分析
为了解舒城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本方案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参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定义的“小城市”规模对舒城县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开展区域声环境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本次现状监测的布点方案仅供参考,后续开展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需对布点方案进行论证。
4.3.1 区域声环境监测
(1)点位布设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区域监测的点位设置: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中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方法,将整个城市建成区划分成500m×500m等面积的正方形网格103个,对于未连成片的建成区,正方形网格可以不衔接。
在每个网格的中心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水面、禁区、马路行车道等),应将监测点位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进行测量。测点位置要符合GB3096中测点选择一般户外的要求。监测点位高度距地面为1.2~4.0m。
区域声环境监测布点情况见图4.3-1。
(2)监测频次、时间
每个监测点位测量10min的等效连续A升级Leq(简称:等效声级),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3)区域监测的结果与评价
舒城县区域声环境质量情况详见表4.3-1,监测结果详见附件检测报告。
图4.3-1 舒城县区域声环境监测网格图
表4.3-1 舒城县城区区域声环境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测点名称 |
功能区类型 |
Leq 昼间 |
昼间标准限值 |
Leq 夜间 |
夜间标准限值 |
是否达标 |
序号 |
测点名称 |
功能区类型 |
Leq 昼间 |
昼间标准限值 |
Leq 夜间 |
夜间标准限值 |
是否达标 |
1 |
华安龙泊府 |
1 |
55 |
55 |
43 |
50 |
是 |
53 |
淳风塑业有限公司内 |
3 |
63 |
65 |
44 |
55 |
是 |
2 |
舒城峰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2 |
58 |
60 |
43 |
50 |
是 |
54 |
新城老任汽修厂 |
3 |
57 |
65 |
42 |
55 |
是 |
3 |
舒城县气象局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55 |
安徽恒昕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3 |
55 |
65 |
45 |
55 |
是 |
4 |
安徽呵贝儿童用品有限 公司南 |
2 |
56 |
60 |
45 |
50 |
是 |
56 |
安徽鑫生新型新材有限公司 |
3 |
58 |
65 |
47 |
55 |
是 |
5 |
快乐峰食品 |
3 |
58 |
65 |
44 |
55 |
是 |
57 |
安徽强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2 |
59 |
60 |
46 |
50 |
是 |
6 |
舒城美术学校 |
3 |
57 |
65 |
43 |
55 |
是 |
58 |
中意家园 |
3 |
57 |
65 |
46 |
55 |
是 |
7 |
安徽力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 |
58 |
65 |
46 |
55 |
是 |
59 |
舒城成达车业有限公司 |
3 |
60 |
65 |
48 |
55 |
是 |
8 |
永丰小区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60 |
舒城县单采血浆站 |
3 |
59 |
65 |
44 |
55 |
是 |
9 |
远大舒州府 |
2 |
55 |
60 |
42 |
50 |
是 |
61 |
龙舒公馆 |
2 |
55 |
60 |
46 |
50 |
是 |
10 |
相约河畔小区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62 |
溪竹园 |
2 |
55 |
60 |
44 |
50 |
是 |
11 |
花溪园东门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63 |
康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 |
61 |
60 |
44 |
50 |
否 |
12 |
远大中央 公园 |
1 |
52 |
55 |
43 |
45 |
是 |
64 |
中共安徽省舒城师范委员会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13 |
远大中央 公园东门 |
1 |
53 |
55 |
43 |
45 |
是 |
65 |
龙睛雅居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14 |
远大中央 公园北门 |
1 |
53 |
55 |
44 |
45 |
是 |
66 |
舒城县兴旺纸箱厂 |
2 |
57 |
60 |
44 |
50 |
是 |
15 |
清溪园 |
2 |
56 |
60 |
42 |
50 |
是 |
67 |
龙舒壹号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16 |
金虎小区 |
2 |
61 |
60 |
46 |
50 |
否 |
68 |
舒城碧桂园 |
4a |
60 |
70 |
43 |
55 |
是 |
17 |
海信电视 专卖店 |
2 |
60 |
60 |
43 |
50 |
是 |
69 |
安天幸福里 |
2 |
59 |
60 |
44 |
50 |
是 |
18 |
玉河羽绒 有限公司 |
2 |
57 |
60 |
44 |
50 |
是 |
70 |
大昌汽贸 |
3 |
61 |
65 |
45 |
55 |
是 |
19 |
祥瑞机械 |
2 |
57 |
60 |
47 |
50 |
是 |
71 |
安徽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2 |
57 |
65 |
42 |
55 |
是 |
20 |
新加坡(南聚)食品产业园南 |
3 |
56 |
65 |
42 |
55 |
是 |
72 |
中化石油加油站 |
2 |
61 |
60 |
45 |
50 |
否 |
21 |
新加坡(南聚)食品产业园北 |
3 |
57 |
65 |
45 |
55 |
是 |
73 |
安徽昌龙集团 |
4a |
62 |
70 |
42 |
55 |
是 |
22 |
舒城强力商品混凝土有限 公司 |
3 |
59 |
65 |
45 |
55 |
是 |
74 |
双溪人家小区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23 |
舒城五金 产业园 |
3 |
62 |
65 |
49 |
55 |
是 |
75 |
玖隆皇家花园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24 |
北隅家苑 |
2 |
57 |
60 |
44 |
50 |
是 |
76 |
舒城县人民医院 |
2 |
55 |
60 |
44 |
50 |
是 |
25 |
中梁春秋华府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77 |
东方凯旋门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26 |
易捷便利店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78 |
梅鹿公馆 |
2 |
62 |
60 |
44 |
50 |
否 |
27 |
益家超市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79 |
鹿起路西 |
2 |
56 |
60 |
43 |
50 |
是 |
28 |
舒怡广场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80 |
盘石圩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29 |
明珠花园 |
2 |
60 |
60 |
43 |
50 |
是 |
81 |
华地紫金府 |
2 |
59 |
60 |
43 |
50 |
是 |
30 |
西苑小区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82 |
金豪门业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31 |
舒城国祯 燃气公司 |
4a |
57 |
70 |
42 |
55 |
是 |
83 |
七星工业园 |
3 |
58 |
65 |
43 |
55 |
是 |
32 |
南门老药房 |
2 |
58 |
60 |
44 |
50 |
是 |
84 |
舒城县宏页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3 |
56 |
65 |
44 |
55 |
是 |
33 |
五星小区 |
2 |
59 |
60 |
43 |
50 |
是 |
85 |
中国石化城东加油站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34 |
国祯车饰 |
2 |
59 |
60 |
46 |
50 |
是 |
86 |
安徽玉发塑业有限公司 |
3 |
60 |
65 |
46 |
55 |
是 |
35 |
文明超市 |
2 |
61 |
60 |
48 |
50 |
否 |
87 |
安徽舒城农村银行 |
2 |
55 |
60 |
43 |
50 |
是 |
36 |
鼓楼新城 |
2 |
58 |
60 |
43 |
50 |
是 |
88 |
舒城林远木材加工厂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37 |
陈三堰路南 |
2 |
55 |
60 |
45 |
50 |
是 |
89 |
付圩村拆迁小区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38 |
安徽方通塑业开发区分厂 |
3 |
61 |
65 |
50 |
55 |
是 |
90 |
春秋工艺品有限公司 |
2 |
58 |
60 |
44 |
50 |
是 |
39 |
厂房 |
3 |
56 |
65 |
46 |
55 |
是 |
91 |
孔雀舒勤小区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40 |
纬二路北空地 |
3 |
57 |
65 |
47 |
55 |
是 |
92 |
舒城县方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 |
56 |
60 |
43 |
50 |
是 |
41 |
安徽巨龙门 有限公司 |
3 |
58 |
65 |
44 |
55 |
是 |
93 |
安徽舒城综合大市场 |
2 |
57 |
60 |
44 |
50 |
是 |
42 |
园区大食堂 |
2 |
56 |
60 |
43 |
50 |
是 |
94 |
东方御府 |
2 |
56 |
60 |
44 |
50 |
是 |
43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2 |
56 |
60 |
45 |
50 |
是 |
95 |
文德艺墅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44 |
安天盛世名城 |
2 |
57 |
60 |
44 |
50 |
是 |
96 |
舒城七里安置小区 |
2 |
56 |
60 |
45 |
50 |
是 |
45 |
舒城县 人民政府 |
2 |
57 |
60 |
45 |
50 |
是 |
97 |
桃溪中学 |
2 |
57 |
60 |
44 |
50 |
是 |
46 |
舒城二中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98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三沟小学 |
4a |
61 |
70 |
46 |
55 |
是 |
47 |
鑫万友大酒店 |
2 |
58 |
60 |
45 |
50 |
是 |
99 |
三沟村 |
2 |
58 |
60 |
43 |
50 |
是 |
48 |
三联建工 |
2 |
60 |
60 |
46 |
50 |
是 |
100 |
枫丹欧洲华城A区 |
2 |
57 |
60 |
43 |
50 |
是 |
49 |
飞霞花苑二期 |
4a |
59 |
70 |
44 |
55 |
是 |
101 |
舒城县实验小学 |
2 |
54 |
60 |
42 |
50 |
是 |
50 |
东苑小区 |
2 |
58 |
60 |
43 |
50 |
是 |
102 |
安徽省舒城师范学校 |
4a |
56 |
70 |
44 |
55 |
是 |
51 |
顺红便利店 |
2 |
61 |
60 |
46 |
50 |
否 |
103 |
鞋城 |
2 |
57 |
60 |
42 |
50 |
是 |
52 |
金墩小区东区 |
4a |
58 |
70 |
45 |
55 |
是 |
/ |
/ |
/ |
/ |
/ |
/ |
/ |
/ |
根据区域声环境监测情况,将整个城市全部网格点测得的等效声级分昼间和夜间,按下列公式进行算数平均运算,所得到的昼间平均等效声级d和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代表该城市昼间和夜间的环境噪声总体水平。
=
式中:——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d)或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dB(A);
Li——第i个网格测的等效声级,dB(A);
n——有效网格总数
计算得,昼间平均等效声级d为57.4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为44.6dB(A)。城市昼间和夜间的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对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中表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进行评价,具体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4.3-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单位:dB(A)〕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
≤50.0 |
50.1~55.0 |
55.1~60.0 |
60.1~65.0 |
>65.0 |
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
≤40.0 |
40.1~45.0 |
45.1~50.0 |
50.1~55.0 |
>55.0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一级”至“五级”可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
对照上表,舒城县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一般”,夜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较好”。
4.3.2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
(1)点位布设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小城市选点规定,舒城县为小城市,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数量≥20个,一个测点可代表一条或多条相近的道路。根据各类道路的路长比例分配点位数量。
监测点位设置在两个路口之间,距任一路口的距离大于50m,路段不足100m的选路段中心,测点位于人行道上距路面(含慢车道)20cm处,监测点位高度距地面为1.2~4.0m,测点避开非道路交通源的干扰。
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布点情况见图4.3-2。
(2)监测频次、时间
每个测点测量20min等效声级Leq,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分类(大型车、中小型车)记录车流量。
(3)道路交通监测的结果与评价
本次舒城县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覆盖了大部分现有主干道、次干道,共设置了21个监测点位。舒城县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情况见表4.3-2,监测结果详见附件检测报告。
图4.3-2 舒城县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图
表4.3-3 舒城县道路交通声环境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测点名称 |
Leq 昼间 |
Leq 夜间 |
路段名称 |
道路长度m |
路宽 m |
1 |
城北停车场 |
65 |
57 |
龙津大道 |
7905 |
30 |
2 |
舒城体育馆 |
67 |
56 |
万佛路 |
5003 |
40 |
3 |
克拉国际广场购物中心 |
57 |
55 |
梅河路 |
8980 |
40 |
4 |
舒城县城关镇委员会 |
65 |
45 |
桃溪路 |
10291 |
40 |
5 |
安徽跨宇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 |
67 |
56 |
周瑜大道 (三里河路) |
12586 |
50 |
6 |
安徽舒城正兴村镇银行 |
68 |
57 |
鼓楼街 |
5010 |
40 |
7 |
舒城五金产业园 |
66 |
55 |
纬二路 |
2649 |
40 |
8 |
安徽诚信包装集团 |
66 |
57 |
纬三路 |
2011 |
20 |
9 |
舒城县烟草专卖局 |
65 |
57 |
春秋路 |
7366 |
20 |
10 |
徽商银行ATM |
66 |
55 |
梅河路 |
8980 |
40 |
11 |
东方名城 |
67 |
57 |
舒茶路 |
478 |
40 |
12 |
舒城天然气门站 |
68 |
56 |
桃溪路 |
10291 |
40 |
13 |
舒城县政府 |
66 |
57 |
梅河路 |
8980 |
40 |
14 |
必斐艾食品有限公司 |
65 |
58 |
陈三堰路 |
5364 |
30 |
15 |
姚家大锅台 |
65 |
56 |
北环路 |
5813 |
40 |
16 |
枫丹欧洲华城 |
58 |
58 |
陈三堰路 |
5813 |
40 |
17 |
舒城县肉类食品公司 |
66 |
55 |
周瑜大道 (三里河路) |
12586 |
50 |
18 |
舒城龙眠公园 |
68 |
56 |
龙眠路 |
1883 |
40 |
19 |
舒城县第二中学(初中部) |
66 |
56 |
陶因路 |
881 |
20 |
20 |
舒中村村委会 |
69 |
56 |
七门堰路 |
4228 |
20 |
21 |
瑞泰制衣厂 |
66 |
57 |
杭埠-万佛湖快速通道 |
11202 |
30 |
根据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情况,将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等效声级采用路段长度加权算术平均法,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
=
式中:——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d)或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dB(A);
l——监测的路段总长,l=,m;
li——第i测点代表的路段长度,m;
Li——第i测点测得的等效声级,dB(A)。
经计算,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d为66.5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n为55.3dB(A),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的强度级别对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表2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进行评价,具体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4.3-4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单位:dB(A)〕
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
≤68.0 |
68.1~70.0 |
70.1~72.0 |
72.1~74.0 |
>74.0 |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
≤58.0 |
58.1~60.0 |
60.1~62.0 |
62.1~64.0 |
>64.0 |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一级”至“五级”可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
对照上表,舒城县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为“好”,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评价为“好”。
4.3.3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1)点位布设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小城市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规定,小城市功能区点位数量≥7。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根据划分的不同类型声功能区块、划分面积,设置了7个声环境功能区点位。
1类声功能区设置2个点位,位于舒城师范学校、远大中央公园北门,地块规划用地分别为教育科研用地、居住用地,周边无反射面及固定噪声源,符合1类声功能区监测点位设置要求;2类声功能区设置2个点位,位于舒城县人民政府、舒怡广场,舒城县人民政府为行政办公处,舒怡广场为开放露天活动地区,周边无反射面及固定噪声源,为2类声功能区典型代表,以上各点位符合2类声功能区的监测点位设置要求;3类声功能区设置2个点位,位于安徽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舒城五金产业园,为3类声功能区典型代表,符合3类声功能区的监测点位设置要求;4类功能区设置1个点位,设置于舒城汽车站,该点位于梅河路与龙津大道交叉口西北侧,龙津大道与G206公路相衔接,为城市主干路,梅河路与S330公路相衔接,为城市次干道。该点位为典型4a类声功能区代表,符合4类声功能区监测点位设置要求。
上述功能区点位设置满足24小时监测条件,且受其他类型噪声影响较少,可作为本次现状监测中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进行监测。
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布点情况见图4.3-3。
图4.3-3 舒城县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图
(2)监测频次、时间
每个测点测量24h,记录累计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3)功能区监测的结果与评价
舒城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情况详见表4.3-5,监测结果详见附件检测报告。
表4.3-5 舒城县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情况
序号 |
测点名称 |
功能区类型 |
昼间 |
夜间 |
|||||||
时段 |
Leq |
标准限值 |
时段 |
Leq |
标准限值 |
||||||
1 |
安徽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3 |
6:00 |
49 |
65 |
22:00 |
49 |
55 |
|||
7:00 |
60 |
23:00 |
48 |
||||||||
8:00 |
61 |
0:00 |
44 |
||||||||
9:00 |
58 |
1:00 |
44 |
||||||||
10:00 |
58 |
2:00 |
42 |
||||||||
11:00 |
57 |
3:00 |
41 |
||||||||
12:00 |
59 |
4:00 |
46 |
||||||||
13:00 |
57 |
5:00 |
48 |
||||||||
14:00 |
56 |
/ |
/ |
/ |
|||||||
15:00 |
58 |
/ |
/ |
/ |
|||||||
16:00 |
59 |
/ |
/ |
/ |
|||||||
17:00 |
60 |
/ |
/ |
/ |
|||||||
18:00 |
62 |
/ |
/ |
/ |
|||||||
19:00 |
60 |
/ |
/ |
/ |
|||||||
20:00 |
57 |
/ |
/ |
/ |
|||||||
21:00 |
55 |
/ |
/ |
/ |
|||||||
2 |
舒城师范学校 |
1 |
6:00 |
49 |
60 |
22:00 |
44 |
50 |
|||
7:00 |
51 |
23:00 |
42 |
||||||||
8:00 |
54 |
0:00 |
44 |
||||||||
9:00 |
53 |
1:00 |
43 |
||||||||
10:00 |
52 |
2:00 |
42 |
||||||||
11:00 |
52 |
3:00 |
40 |
||||||||
12:00 |
54 |
4:00 |
41 |
||||||||
13:00 |
53 |
5:00 |
44 |
||||||||
14:00 |
52 |
/ |
/ |
/ |
|||||||
15:00 |
52 |
/ |
/ |
/ |
|||||||
16:00 |
51 |
/ |
/ |
/ |
|||||||
17:00 |
53 |
/ |
/ |
/ |
|||||||
18:00 |
54 |
/ |
/ |
/ |
|||||||
19:00 |
53 |
/ |
/ |
/ |
|||||||
20:00 |
52 |
/ |
/ |
/ |
|||||||
21:00 |
51 |
/ |
/ |
/ |
|||||||
3 |
舒城汽车站 |
4a |
6:00 |
59 |
70 |
22:00 |
58 |
55 |
|||
7:00 |
63 |
23:00 |
51 |
||||||||
8:00 |
64 |
0:00 |
52 |
||||||||
9:00 |
64 |
1:00 |
51 |
||||||||
10:00 |
63 |
2:00 |
52 |
||||||||
11:00 |
61 |
3:00 |
50 |
||||||||
12:00 |
64 |
4:00 |
49 |
||||||||
13:00 |
62 |
5:00 |
50 |
||||||||
14:00 |
61 |
/ |
/ |
/ |
|||||||
15:00 |
60 |
/ |
/ |
/ |
|||||||
16:00 |
61 |
/ |
/ |
/ |
|||||||
17:00 |
65 |
/ |
/ |
/ |
|||||||
18:00 |
64 |
/ |
/ |
/ |
|||||||
19:00 |
63 |
/ |
/ |
/ |
|||||||
20:00 |
60 |
/ |
/ |
/ |
|||||||
21:00 |
59 |
/ |
/ |
/ |
|||||||
4 |
舒城县 人民政府 |
2 |
6:00 |
44 |
60 |
22:00 |
46 |
50 |
|||
7:00 |
47 |
23:00 |
44 |
||||||||
8:00 |
49 |
0:00 |
42 |
||||||||
9:00 |
54 |
1:00 |
42 |
||||||||
10:00 |
55 |
2:00 |
42 |
||||||||
11:00 |
56 |
3:00 |
41 |
||||||||
12:00 |
58 |
4:00 |
43 |
||||||||
13:00 |
58 |
5:00 |
42 |
||||||||
14:00 |
57 |
/ |
/ |
/ |
|||||||
15:00 |
56 |
/ |
/ |
/ |
|||||||
16:00 |
55 |
/ |
/ |
/ |
|||||||
17:00 |
58 |
/ |
/ |
/ |
|||||||
18:00 |
59 |
/ |
/ |
/ |
|||||||
19:00 |
57 |
/ |
/ |
/ |
|||||||
20:00 |
55 |
/ |
/ |
/ |
|||||||
21:00 |
52 |
/ |
/ |
/ |
|||||||
5 |
舒怡广场 |
2 |
6:00 |
47 |
60 |
22:00 |
46 |
50 |
|||
7:00 |
50 |
23:00 |
44 |
||||||||
8:00 |
54 |
0:00 |
42 |
||||||||
9:00 |
58 |
1:00 |
42 |
||||||||
10:00 |
57 |
2:00 |
42 |
||||||||
11:00 |
55 |
3:00 |
41 |
||||||||
12:00 |
57 |
4:00 |
41 |
||||||||
13:00 |
58 |
5:00 |
44 |
||||||||
14:00 |
56 |
/ |
/ |
/ |
|||||||
15:00 |
55 |
/ |
/ |
/ |
|||||||
16:00 |
55 |
/ |
/ |
/ |
|||||||
17:00 |
57 |
/ |
/ |
/ |
|||||||
18:00 |
58 |
/ |
/ |
/ |
|||||||
19:00 |
57 |
/ |
/ |
/ |
|||||||
20:00 |
55 |
/ |
/ |
/ |
|||||||
21:00 |
53 |
/ |
/ |
/ |
|||||||
6 |
舒城五金 产业园 |
3 |
6:00 |
53 |
65 |
22:00 |
52 |
55 |
|||
7:00 |
57 |
23:00 |
50 |
||||||||
8:00 |
61 |
0:00 |
48 |
||||||||
9:00 |
63 |
1:00 |
46 |
||||||||
10:00 |
61 |
2:00 |
46 |
||||||||
11:00 |
63 |
3:00 |
45 |
||||||||
12:00 |
64 |
4:00 |
46 |
||||||||
13:00 |
63 |
5:00 |
50 |
||||||||
14:00 |
61 |
/ |
/ |
/ |
|||||||
15:00 |
61 |
/ |
/ |
/ |
|||||||
16:00 |
62 |
/ |
/ |
/ |
|||||||
17:00 |
63 |
/ |
/ |
/ |
|||||||
18:00 |
63 |
/ |
/ |
/ |
|||||||
19:00 |
61 |
/ |
/ |
/ |
|||||||
20:00 |
60 |
/ |
/ |
/ |
|||||||
21:00 |
57 |
/ |
/ |
/ |
|||||||
7 |
远大中央 公园北门 |
1 |
6:00 |
50 |
55 |
22:00 |
43 |
45 |
|||
7:00 |
53 |
23:00 |
41 |
||||||||
8:00 |
54 |
0:00 |
40 |
||||||||
9:00 |
51 |
1:00 |
41 |
||||||||
10:00 |
51 |
2:00 |
42 |
||||||||
11:00 |
54 |
3:00 |
42 |
||||||||
12:00 |
54 |
4:00 |
41 |
||||||||
13:00 |
52 |
5:00 |
42 |
||||||||
14:00 |
51 |
/ |
/ |
/ |
|||||||
15:00 |
53 |
/ |
/ |
/ |
|||||||
16:00 |
54 |
/ |
/ |
/ |
|||||||
17:00 |
54 |
/ |
/ |
/ |
|||||||
18:00 |
53 |
/ |
/ |
/ |
|||||||
19:00 |
52 |
/ |
/ |
/ |
|||||||
20:00 |
50 |
/ |
/ |
/ |
|||||||
21:00 |
49 |
/ |
/ |
/ |
将功能区昼间连续16小时和夜间8小时测得的等效声级分别进行能量平均,按下式计算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声级:
昼间:
Ld=10lg)
夜间:
Ln=10lg)
式中:Ld——昼间等效声级,dB(A);
Ln——夜间等效声级,dB(A);
Li——昼间或夜间小时等效声级,dB(A)。
舒城县各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时间分布图如下图所示:
图4.3-4 舒城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情况图
表4.3-6 舒城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情况表
序号 |
测点名称 |
功能区 类型 |
昼间Leq |
标准 限值 |
夜间Leq |
标准限值 |
是否达标 |
1 |
安徽舒城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 |
3 |
57.9 |
65 |
45.3 |
55 |
是 |
2 |
舒城师范学校 |
1 |
52.2 |
55 |
42.5 |
45 |
是 |
3 |
舒城汽车站 |
4a |
62.1 |
70 |
51.6 |
55 |
是 |
4 |
舒城县人民政府 |
2 |
54.4 |
60 |
42.8 |
50 |
是 |
5 |
舒怡广场 |
2 |
55.1 |
60 |
42.8 |
50 |
是 |
6 |
舒城五金产业园 |
3 |
60.8 |
65 |
47.9 |
55 |
是 |
7 |
远大中央公园北门 |
1 |
52.2 |
55 |
41.5 |
45 |
是 |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项目声功能区各点位昼间、夜间均能满足相关标准限值。
4.4 可行性分析结论
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与舒城县城区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土地利用现状相符合,与舒城县的环境目标相一致,具有较强的环境管理可操作性。通过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城区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标准要求;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情况,舒城县城市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一般”,夜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较好”,为提升现有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政府有关部门需加强对各类噪声的管理、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应以城市规划布局要求实施、对道路交通噪声源进行监管。
本次划分涉及的现状为空地的未建成区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第9.5条“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规定,综合考虑其周边相邻地块的功能区类型及城市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划分进相应的功能区内,符合划分技术要求。
因此,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是可行的。
5 建议及措施
5.1 城市噪声控制措施
5.1.1 依规实施城市建设,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控
根据舒城县城市定位及城市空间发展布局,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实施,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确保城市建设符合本次功能区划要求,为整个城区声环境改善创造良好的条件。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1类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需要保持安静。1类区总体应以保障区域环境安静,给区域创造优良的居住、办公环境为宗旨,合理规划片区功能定位。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2类区需维护住宅等敏感区域安静,混杂区应加强噪声防治与管理,从而进一步降低区域噪声。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是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3类区需要加强对外环境的防护,采取措施降低工业、仓储等企业噪声源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4b类区域的分类规定,交通干线两侧各功能区有不同的距离控制要求。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为保障区域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声环境质量及水平,各类新建敏感建筑应依规退让,已有建筑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控。
5.1.2 加强依法管理,严格各类噪声源
(1)生活噪声防治措施
①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②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③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④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⑤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2)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交通噪声源是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且交通噪声源的声级较高,需加强区域内交通噪声源的监管,确保声环境满足功能区需要。
①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和水路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新建公路、铁路线路选线设计,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②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等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
③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3)工业噪声防治措施
①工业企业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要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优化工业企业布局,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②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将防治噪声污染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内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确保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改进工艺,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减少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县人民政府住房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2 城市噪声监管建议
5.2.1 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在方案基础上,按照环评等法律法规,对于在1、2类区范围内新建的项目,应严格审批,避免在文教科研、居民住宅旁建设噪声污染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落后、噪声治理设施不完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已经验收合格的噪声防治设施加强日常监理,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变动。
5.2.2 完善噪声投诉与处理工作机制
完善环保“12345”、公安“110”、城建“1231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对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污染扰民进行查处。根据各相关部门权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让市民不用区分噪声类别,直接与相应监管部门联系,在最短的时间内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2.3 加大环境噪声监管力度
贯彻“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噪声管理制度,加强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现场监管,加大巡查和查处的力度和次数,相关部门开展行之有效的集中联合专项整治;拓宽噪声污染问题巡查范围,主动发现噪声污染源;全面管理和重点管理相结合,针对市民夜间投诉较多和噪声污染较多的路段和区域,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管理力度;督促噪声污染行为人有效运用噪声防治的先进技术、设备和设施;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有效地遏制噪声污染的源头和减少噪声对市民生活、工作的影响。
5.3 其他建议
5.3.1 在今后城市规划和总体设计时,对各种交通干线和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一些要求安静的区域,如医院、学校、办公楼等,应与交通干线和工业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利用环境的自然衰减来降低噪声。
5.3.2 各种交通枢纽和大型公共场所应尽量建在城市边缘,或远离要求安静的区域。
5.3.3 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合理安排声环境功能区布局的基础,是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声环境质量的前提。通过声环境功能区划能够促进城市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推进与实施。为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环办大气函〔2021〕497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层转《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城区规划实际,划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是环境噪声管理及污染控制工作的基础。区划将在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保护和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提高,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区划在处理环境噪声纠纷,促进噪声污染源治理方面提供依据。有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有利于各功能区按照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制定降噪规划,使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部署,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层转《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等有关规定,认真梳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2.征求意见
起草后县生态环境分局广泛征求各方意,严格对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根据各单位及网民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后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进行修改完善。
3.合法性审查
本方案制发前,已通过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政策内容合法合规。
4.上会讨论结果
提请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审议,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
5.正式印发
2023年1月28日,正式印发《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版)》。
四、工作目标
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城区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五、主要内容
本《方案》划分基准年为2022年,主要包括四大部分:
一是城市现状和总体规划情况。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东至206国道、北至规划北环路、西至规划西环路,南至杭埠至万佛湖快速通道等,同时也包括县经济开发区、城关镇、桃溪镇和柏林乡的部分用地范围。总面积约为64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42平方千米。划分所依据的规划为《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的远期规划(2021—2030年),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增长边界范围64km2(含城市建设用地及水域等)。
二是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为四类,分别为1、2、3、4类,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3个单元,总划分面积为6.35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9.92%;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2个单元,总划分面积为39.5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61.72%;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2个单元,总划分面积为9.17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14.33%;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划分面积为8.98km2,约占总划分面积的14.03%。
三是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可行性分析。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相关要求,《方案》将城区以居住为主的住宅区与以科研教育为主的院校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分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将城区商业、住宅混合区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将以工业、物流为主的区域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符合我县城区建设实际现状,均是可行的,具有环境管理的可操作性。
四是依规实施城市建设,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控。为减轻城区在开发、改造中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更好地优化城市建设布局,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实施,同时需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确保城市建设符合本次功能区划要求,为整个城区声环境改善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创新举措
科学合理的划定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初步构建起结构完整、覆盖全面、分布均衡的声环境质量管理空间格局;此方案的出台填补了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的空白。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城市规划管理等提供依据。为居民营造一个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
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研究解决推进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县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舒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要求,强化噪声的综合管理,不断提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下一步继续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今后城区规划和总体设计时,对各种交通干线和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理,以满足人民对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需求。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 秦福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7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