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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舒城县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修改)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舒城县城管局征集时间:[ 2025-06-23 00:00 ] 至 [ 2025-07-23 00:00 ]状态:进行中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舒城县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修改)规划成果已由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新增城北LNG汽车加注站规划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诚请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623--2025723日。

    二、征集方式

    (一)网络方式。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全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留言(https://www.shucheng.gov.cn/hdjl/yjzjk/index.html)

    (二)信件方式。邮寄地址:舒城县城市管理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西路三中斜对面),邮政编码:231300

          (三)邮件方式。邮箱:3040652565@qq.com

    (四)电话方式:联系电话:0564-2787226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舒城县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字样。

     

    附件:舒城县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

     

                                               2025623

     

    起草说明

    关于《舒城县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起草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满足舒城县城市发展需要,全面衔接舒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完善舒城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县燃气系统布局,指导主城区和乡镇燃气设施建设,提高燃气用气安全性和天然气气化率,提升安全管理和应急储备水平,依据《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编制本《舒城县燃气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修订)、《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改委令第15号)(2012)、《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9年)、《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安徽省城市燃气专业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07年)、《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划做好储气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563号)、《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号)、《安徽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安徽省十四五油气发展规划》、《安徽省六安市加油站布点规划》、《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六安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2-2030年)》、《舒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有关文件。

    三、起草过程

    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复的《舒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舒城县城市管理局于2021年年底开始组织拟草本《规划》,组织有关人员对舒城县现状气源及供气方式、现状城镇燃气设施建设情况、燃气管线维护情况、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检测情况进行多轮调研摸排;同时,多次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政策,了解情况,落实需求。202411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认真评议,形成《规划》(专家评审稿);对《规划》(专家评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11-12月进行公示。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成果,提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拟新增城北LNG汽车加注站规划内容;20255月召开专家评审会,再次征求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专家意见,形成《规划(修订)》(征求意见稿)。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气源规划、天然气市场预测及供气规模、天然气输配系统总体规划、天然气工程规划、液化石油气供应系统、智慧燃气系统规划、燃气安全规划、后方设施及用地规划、规划实施计划、近期建设与政策措施、环保消防节能、实施保障措施等章节内容。规划详细内容见规划文本及图纸。重点规划内容如下: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规划范围

    舒城县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所辖15个镇、6个乡和1个开发区,总面积约2109平方公里。

    (三)规划目标与指标

    1.天然气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充分利用各类天然气气源,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天然气。至2025年,规划区内天然气年用气量达4912.83万标准立方米/年,主城区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70%,杭埠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60%,千人桥镇、桃溪镇、柏林乡、舒茶镇、南港镇、干汊河镇、棠树乡、万佛湖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10%(管道天然气气化率)。管道燃气供应区域覆盖中心城区、杭埠镇、千人桥镇、万佛湖镇、桃溪镇、柏林乡、舒茶镇、南港镇、干汊河镇、棠树乡。

    (2)远期目标。充分利用管输天然气,进一步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普及率,管道天然气向有条件村庄辐射。至2035年,规划区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9253.78万标准立方米/年,中心城区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90%,杭埠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80%,千人桥镇、桃溪镇,桃溪镇、柏林乡、舒茶镇、南港镇、干汊河镇、棠树乡、万佛湖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20%。其他区域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10%(管道天然气气化率)。管道燃气供应区域覆盖中心城区、杭埠镇、千人桥镇、万佛湖镇、桃溪镇、柏林乡、舒茶镇、南港镇、干汊河镇、棠树乡、百神庙镇、五显镇、张母桥镇、阙店乡、春秋乡均为中压管输气。山七镇、汤池镇、晓天镇、河棚镇、庐镇乡、高峰乡采用LNG气化站+集镇区中压管网,远景逐步覆盖改用为中压管输气。

    2.液化石油气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至2025年,管输天然气逐步覆盖县域各乡镇,液化石油气使用量逐年下降,2025年舒城县居民和商业液化石油气总耗量为14470.5/年。近期逐步建设规范化的、标准化的瓶装供应站点。近期已建设完成2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2)远期目标。至2035年,舒城县居民和商业液化石油气总耗量为7809/年。远期储配站个数、储存规模、位置与近期保持一致。

    3.规划指标

    舒城县主要燃气规划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2021年

    2025年

    2035年

    1

    规划人口

    万人

    69.73

    75

    88

    2

    规划范围

    k㎡

    2109

    2109

    2109

     

    3

     

    城镇天然气气化率

    主城区

    60%

    70%

    90%

    其他乡镇

    --

    10%

    20%

    4

    天然气年用气量

    万标准立方米/年

    3363.66

    4912.83

    9253.78

    5

    天然气高峰小时用气量

    标准立方米/小时

    --

    8861.17

    12865.20

    6

    液化石油气年用气量

    吨/年

    --

    14470.5

    7809

    7

    液化石油气平均日用气量

    吨/日

    --

    39.65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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