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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龙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单位: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征集时间:[ 2025-11-07 00:00 ] 至 [ 2025-12-06 00:00 ]状态:进行中
    • 征集公告
    • 起草说明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龙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pdf为改善舒城县区域供水条件,提高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妥善解决城市发展与水源地保护的矛盾,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舒城县自来水厂(永安水厂)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以更好的保障舒城县饮用水源地安全。为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广泛汇聚共识,进一步提高划分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5117日至2025126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1.书面信件。邮寄地址:舒城县桃溪路集中办公区县生态环境分局308室,邮编: 231300

    3.电子邮箱: 2437971367@qq.com

    4.联系电话: 0564-8671557 

                                                                      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116


    龙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水源地 名称

    水源

    所在

    河段

    或湖

    水厂

    名称

    供水能

    力(万 /日)

    一级保护区范围

    二级保护区范围

    准保护区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龙河口

    水库饮

    用水水 源地

     

     

     

     

     

    舒城

     

     

     

     

     

    龙河

    口水

     

     

     

     

     

    永安

    水厂

     

     

     

     

     

     

    15

     

     

    水库正常蓄水 位线(68.3m 时,取水口半径 500m 范围内的 水域且不超过

    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

    水域边界线

    外径向距离  200m 范围内 的陆域,但不

    超过落花冲

    副坝和汪湾

    龙村村通道

    路范围。

     

    水库正常蓄水位 线(68.3m )时, 以一级保护区外 径向距离 2km 域为二级保护区

    水域面积,但不

    超过水域范围。

    北侧:一级保护 区陆域边界线外 径向距离 3km 超过流域分水岭 和环万佛湖扶贫 旅游公路(省道  S603 线)路段的 合围区域。南侧: 一级保护区陆域 边界线外径向距 3km 不超过流 域分水岭区域。

    正常蓄水位线  68.3m )时,以 二级保护区水域 外径向距离2km  区域为准保护区

    水域面积(扣除航

    ),但不超过水

    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

    边界线外径向距 3km 不超过流 域分水岭和环湖

    村村通道路的合

    围区域。

    备注:详细见附件


     

     

    起草说明

    《龙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改善舒城县区域供水条件,提高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妥善解决城市发展与水源地保护的矛盾,舒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环保部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建设等通知精神和技术规范及《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等要求,对舒城县自来水厂(永安水厂)主水源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以更好的保障舒城县饮用水源地安全。

    二、起草经过

    20223月,委托安徽省柏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龙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编制工作,20226月形成《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舒城县生态环境局对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开展意见征求,共收到13个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1条反馈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技术报告》(送审稿),20227月,由舒城县人民政府上报至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市直单位开展意见征求,收到5个市直部门7条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由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上报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721日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召开了《技术报告》审查会,对划定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技术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根据技术评审意见对《技术报告》进行补充完善后,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三、《技术报告》的主要内容

    《技术报告》分六个章节:

    第一章为总论。主要写明了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必要性、划分的依据、划分的技术路线。

    第二章为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状况。主要阐明了饮用水水源所在区域或流域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地使用现状、水功能区划、重要生态功能区划等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现状与问题;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调查评价。

    第三章为保护区划分与定界。主要阐明了确定各级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方法,选用的技术指标、数值计算方法及理由等;明确了划分结果及分析;明确了保护区定界方案。

    第四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求。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水源水质监测电的布置,污染源监督、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

     

    第五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投资估算。明确了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表,明确了规范化建设方案可达性。

    第六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图件及有关说明。主要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登记表和相关图件情况。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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