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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
留言时间:2022-12-08 15:59:5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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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2019年拿房,空置房未装修未入住,舒城中央公园
每年都要全额收取物业费,请问没有打折的政策吗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12-09 19:27:2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2年12月9日,舒城县城管局物管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远大中央公园小区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在房屋买卖签订合同时,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交付手续,视为交付。已交付房屋的业主虽然没有居住,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入驻,对公共区域(场所)和公用设施已经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应由业主共同承担,收费标准由属地物价部门核定。目前舒城县暂无对业主空置房屋减免物业费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