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4〕396号)和《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农〔2024〕50号)的规定,省财政下达我县双季稻资金335万元,用于支持补贴双季稻、再生稻生产。依据各乡镇统计核实上报,2024年全县双季稻、再生稻种植补贴面积合计30048.82 亩,其中早稻种植补贴面积9748.07亩,补贴标准100元/亩,双晚种植补贴面积9364.26亩,补贴标准100元/亩,再生稻种植补贴面积10936.49亩,补贴标准131.556559元/亩,资金分配见附表。为确保及时规范发放补贴资金,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规范编制清册。双季稻专项补贴资金由于资金来源不同,在惠农“一卡通”系统设单独批次打卡。请各乡镇根据补贴资金分配表,尽快将补贴金额分解到村到户,规范编制补贴到户清册,确保在 12 月12日前将补贴到户清册导入惠民“一卡通”系统。在造册时,计算到户金额保留两位小数,乡镇总额与县分配数额须保持一致,如因四舍五入与县分配数额不一致时予以手工调整。
二、严格公开公示。各村在村务公开栏显眼位置张榜公示本村双季稻补贴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照片需存档;乡镇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本乡镇补贴信息。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
三、及时发放资金。补贴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于12月20日前完成打卡发放。相关国有企业的补贴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把握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各乡镇做好自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惠农补贴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发放管理是否规范、政策落实是否有偏差、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以及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舒城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