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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5:57 信息来源:舒城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和工作实际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舒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中段县司法局3楼304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862127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舒城县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我局重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在普法宣传方面,组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开展乡镇“皖美巾帼普法行”活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通过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认同。本年度,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7条,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信息、年度计划及总结等,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机制,畅通在线、信函、当面等多种申请渠道,规范答复格式,提升办理质效。202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按时办结。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安全。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要求,配合完成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政府公开信息定期核查、动态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专题专栏日常运维。指派专人负责平台信息发布与维护,定期开展自查巡查,及时修复链接错误、更新滞后等问题。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拓展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与可及性。

    (五)监督保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全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对照上级反馈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去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024年度存在的公开信息要素缺失、部分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我局在2025年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一是细化信息发布审核清单,从源头减少缺项漏项;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定期提醒与督查机制,对重点栏目实行更新时限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发布。相关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乡镇“两化”公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指导工作尚有欠缺;二是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反馈机制可进一步优化,对群众关切问题的回应速度和精准度需持续加强。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与指导,重点围绕法律政策解读、信息公开规范等提供精准支持,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互动回应。完善网上咨询、留言等互动栏目的管理与反馈流程,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与回应机制,主动、及时、准确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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