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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20年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09:40 信息来源:舒城县文旅体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惠民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结合我县实施的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自评99.9分,具体如下:

一、投入(25分)

(一)保障机制(17分)

根据《市“十三五”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县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我局牵头编制了《舒城县“十三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舒城县公共文化服务“十三五”规划》,制定了《舒城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涉及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内容详实,符合我县实际,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

为实施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我局把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了专题会,全面部署,成立了文化惠民工程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下设办公室,明确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具体经办人。对该项目以县组织、分乡镇实施,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县、乡镇责任,严格按照上级对工程实施要求,细化方案,制定具体要求,确保项目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县、乡镇通过民生工程形象标识上墙、悬挂宣传标语、送戏进村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政策。定期组织两馆深入乡镇进行面对面、手把手指导文化信息共享等各项农村文化活动。

制定的《2020年舒城县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设置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绩效目标,有清晰、细化、可量化的目标值,做到了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实施经费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

该项自评17

(二)资金落实(8分)

下发《舒城县文旅体局关于拨付2020年度村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资金的通知》,将文化惠民工程村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资金(每村2000元)拨付各乡镇、开发区,全部按时按规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和专项资金到位及时率均为100%

该项自评8

二、过程(15分) 

(一)项目管理(10分)

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经常性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每月定期向市文旅局和县民生办报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进度报表,做到了报表及时准确。积极配合各级部门,认真做好资料报送,做到报送及时、齐全、真实、准确。各村级信息共享工程点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工作。

该项自评10

(二)财务管理(5分) 

专项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规范化,手续齐全,审批流程完善。资金支付凭证合规,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不合规票据支出等违规现象。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了报账制;报帐制程序和资料均完善齐备。

该项自评5

三、产出(30分) 

按照实施方案年度任务安排,我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完成率达到100%,所有工作内容均按照目标计划提前完成了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质量达标率均为100%。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项资金均及时、全额拨付,使用率达到100%。县乡(镇)村均有固定的兼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负责人员,工作日志填写规范、准确,完成了当年项目任务。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设备购置到位,无丢失,宽带正常运行。

该项自评30

四、效果(30分)

(一)社会效益。各村依托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近80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用显著。项目实施对满足当地农民崇德尚贤,提高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作用显著。项目实施对提高当地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积极性的作用显著。

(二)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明显提高当地村民的文化素养和科学生活水平的作用。通过项目的实施,对传播先进文化,减少腐朽文化侵害成效明显。建立群众需求征集、服务评价反馈等机制,提高农村文化建设项目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成效明显。 

(三)农村群众满意度。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实施,极大丰富和满足了群众的文化精神需求,群众满意度很高。12月初发放的400余份《文化惠民工程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电话访问等数据显示,我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满意度高达99.9%

该项自评29.9

附件: 舒城县2020年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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