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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23 18:00 信息来源:舒城县重点工程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处机关各股室,各处属工程参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扩大)暨“五一”期间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县安委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舒城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舒安办〔20237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处属项目安全管理、质量管控、有限空间管理、消防安全、文明施工、防汛安全等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理单位监管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结合处属工程综合检查考核办法,根据《关于开展处属项目“五一”节前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的通知》文件安排,我处于2023424-28日组织开展了“五一”节前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并于2023510-12日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检查。

本次专项督查考核活动,各项目能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台账,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完成整改销号。处检查考核组、督查监督组人员能够按要求参加检查督查,整体纪律良好。查出的问题隐患基本得到了整改,督查考核活动总体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此次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考核项目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处实施的房屋、市政、园林景观及水利类共25个建设工程项目。

二、检查结果及整改反馈情况

(一)检查结果。本次督查考核发现,大多数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做到管理有序、组织有方、协调有效,落实精细化、常态化、标准化管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质量管控、文明施工、防汛安全等中心工作,总体形势稳定良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少数项目在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对安全生产、质量管控有所松懈,如临时用电使用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等老生常谈的问题屡屡发生,具体表现为:(1)在安全生产方面:临时用电如缺少三级箱、配电箱使用不规范、未做接地处理等;临边防护如楼梯、阳台、窗户、电梯井、集水井等防护设置不到位、设置过的防护被拆除未及时恢复等;脚手架如钢笆缺失、外架离墙间距过大、连墙件设置不足等;起重机械如吊篮无人操作停放在半空、配重块设置不到位等;消防安全如动火作业不规范、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检查不到位等;有限空间安全如作业场所风险辨识不到位、缺少有限空间标识标牌等。(2)在质量管控方面:墙面蜂窝麻面较多、公共部位阴阳角不顺直、窗框固定片处理不到位、防水卷材使用不规范等。(3)在文明施工方面:现场裸土未覆盖到位、文明施工措施费台账不详细或滞后等。(4)在防汛安全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不符合要求、应急救援物资准备不足等。本次检查共查出各类安全、质量、文明施工、防汛安全等问题隐患377条(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在对监理单位的督查考核中发现,部分监理企业对项目的重视程度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履职尽责不力,不能严格按照《监理合同》要求执行,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在对材料进场验收、送检、工程款拨付申请审核等方面把关不严,驻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具体表现为:总监不在岗、专业监理人员数量不足、现场监理人员与招标文件人员不符、总监考勤打卡天数不够、检查台账不详细、验收资料不齐全等。

(二)整改回复情况。截至56日,各项目整改回复资料均已报送。其中,晴川一品二期及立人路、繁华里、舒城一中迁建项目仍存在部分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对上述3个项目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并由责任股室督促现场代表、监理单位责令施工单位完成整改。

(三)得分情况。本次督查考核采取打分量化的方法,检查的各项内容按照加权得分方式计分。其中,有限空间安全及消防安全得分纳入到安全大类中计分,其它项得分按照10*15%计算,加权总得分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防汛安全、其它等5项之和,监理单位考核单独计分。(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9

经统计,本次专项督查考核中,房建项目综合得分前4名(按20%计,后同)的是花溪园二期、县委党校、三馆一院、白鸥观澜项目,市政及水利项目综合得分第1名的是杭埠河堤身防渗应急处理工程,我处对上述5个项目给予通报表扬一次。房建项目综合得分后4名是县中医药提升工程、第二人民医院、清溪园二标、繁华里项目,市政及水利项目得分后1名的是三南路(周瑜大道—梅河路)项目,我处对上述5个项目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监理企业综合得分前3名(按10%计,后同)的是安徽至泽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三馆一院项目)、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舒城一中迁建项目),我处对上述3个监理企业给予通报表扬一次;综合得分后3名的是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白鸥观澜项目)、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监理杭埠镇防洪工程)、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杭埠三条路(玉兰路、龙安路、创新大道)项目),我处对上述3个监理企业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三、“回头看”检查情况

510-12日,各检查组对三馆一院、永丰五期一标等6个项目进行了“回头看”,主要查看督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到位情况,从“回头看”结果来看,县医院东区、清溪园二标、永丰五期二标等3个项目对检查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上述3个项目给予通报表扬一次;三馆一院、永丰五期一标、白鸥观澜等3个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现象(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我处对以上项目下发《项目履约整改通知书》,由处房建股继续督促相关施工、监理单位完成问题的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自身责任。各项目施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晰自身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工程建设各项中心工作;监理企业要立即整改,确保人员到岗履职,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压紧压实自身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监理合同》要求。处工程股室、现场代表要加强调度指导、沟通协调,保障项目建设要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项目又快又好建设。本次督查考核结果将作为项目年终考核、参建企业年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后续对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岗的项目、企业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计入信用管理平台。

(二)加强管理,做好创城工作。各项目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落细创城工作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做好扬尘治理“七个百分百”,确保裸土垃圾覆盖到位、渣土运输封闭到位、进出车辆冲洗到位、洒水降尘频次到位、围挡整齐修补到位、宣传标语张贴到位,确保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不出岔子、不掉链子。

(三)强化整改,落实闭环管理。请各项目对照3月份质量排查问题清单(附件11)落实问题整改,各监理企业对照4月份监理单位整改清单(附件7)落实问题整改,并于531日前将整改回复报告报送至我处。到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我处将严格按《施工合同》条款中“不执行建设单位指令”要求给予履约处罚,下发《履约处罚通知书》一次,工程款支付相应延迟两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目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消除一起,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闭环管理链条,切实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特此通报。

 

附件1:县重点工程处“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三清单”整改台账;

附件2:县重点工程处“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质量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三清单”整改台账;

附件3:县重点工程处20234月份消防安全问题整改整改清单;

附件4:县重点工程处20234月份有限空间安全问题整改整改清单;

附件5:县重点工程处20234月份文明施工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6:县重点工程处20234月份防汛安全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7:县重点工程处20234月份监理单位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8:县重点工程处20234月份其它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9:房建项目总得分表/市政及水利项目总得分;

附件10:监理单位总得分表;

附件113月份质量排查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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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重秘〔2023〕16号 4月份通报附表.xlsx

舒重秘〔2023〕16号 “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情况通报.docx

舒重秘〔2023〕16号 “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暨4月份专项督查考核情况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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