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拨付2023-2024学年度课后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学校:
为保障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六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六教基〔2022〕2号)、《舒城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舒教〔2021〕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拨付你校2023-2024学年度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补助资金 元。
本次补助资金依据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的课后服务情况统计信息,按全年190天、教师补助标准40元/节、后勤人员补助标准30元/节测算,对收取费用不足部分学校予以补助。
各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补助经费的管理,专项用于2023-2024学年度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专项工作人员补助支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课后服务费的分配程序,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及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县教育局将对课后服务费的分配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