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村:
为推进我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还田效果,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村环境改善。根据舒农机〔2021〕56号和〔2021〕68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制定《千人桥镇2021土地深翻项目实施方案》。现随文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10月20日
千人桥镇2021年土地深翻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还田效果,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村环境改善,根据舒农机〔2021〕56号和〔202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作业任务
根据《舒城县2021深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农作物品种和耕作模式,积极推广麦稻、稻油两熟制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规范技术工艺流程,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农作物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耕等方式,杜绝秸秆焚烧,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021年计划实施土地深翻深耕示范作业3000亩。计划在千佛、路里、千人桥、太岗、旺禾、重阳、兴丰、五里桥、韩桥等村建立示范片,扎实推进土地深翻深耕示范点建设。
二、作业方式
作业模式:根据我镇实际,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深翻整地”的模式。水稻机收时将作物秸秆切碎,使用9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配套铧式犁、圆盘犁等作业机具进行深翻作业。
质量要求:作业深度深度要求≥20cm。达到“深、平、透、直、齐、无、小”七字要求。深:即达到规定深度、深浅一致;平:即地表平坦、犁底平稳;透:即开墒无生埂,翻垡碎土好;直:即开墒要直,耕幅一致,耕的要直;齐:即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无:即无重耕无漏耕,无斜子,无三角,无“桃形”;小:即墒沟小,伏脊小。作业后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没有漏耕,深浅一致,上实下虚,达到待播状态。
三、作业补助
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原则进行。补贴标准:每亩作业补助45元。
作业主体本年度作业信息化监测设备安装、维护,新购用于深翻深耕作业的铧式犁、圆盘犁均自行解决,除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外,不再另外给予补贴。
四、工作程序
1、确定作业地点。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翻一次”原则,2018至2020年已深翻的地块不得重复作业,合理确定本年度机械化深翻作业实施区域,鼓励参成作业主体成方连片作业,实现整村推进示范,为支持脱贫攻坚,优先统筹考虑贫困村、贫困户。
2、选定作业主体。根据近几年深翻作业参与主体的作业能力、作业质量及信用程度等情况,择优确定装备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且注册一年以上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承担本辖区深翻作业任务。为保证作业质量,严禁作业主体擅自转包作业。承担作业的农机大户可优先遴选新型职业农民。
3、签订作业合同。组织、督促作业主体与当地农户签订作业合同,确定作业区域及作业面积。
4、作业质量与面积认定。所有作业机械需安装作业信息化监测设备。结合作业监测系统数据,组织对每个作业主体的作业田块进行人工现场查验2处,比对作业面积是否存在误差,并填写《土地深翻深耕作业验收表》(附件3)和《土地深翻深耕作业汇总表》(附件4)上报县农机服务中心。县农机服务中心将组织项目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对各乡镇作业质量和面积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5、兑现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形成《乡镇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5),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账户。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镇长任组长、农综中心主任任、农机站长和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深翻深耕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工作。
2、强化目标责任。将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承担具体项目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签署深翻深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承诺书。开展年度考核,按照目标要求抓落实。
3、严格监督管理。加强试点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为提高农机土地深翻深耕作业监管效率,参与作业机具必须安装信息化远程监测设备,以信息化监测数据作为兑付作业补助的主要依据。对公示中存在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检查核实,避免虚报作业面积等违规行为发生。
4、强化安全生产。督查作业主体抓好作业农机具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到牌证齐全、年检合格,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5、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强宣传,重点突出秸秆还田土地深翻深耕的重要意义,报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亮点,营造农作物秸秆还田的浓厚氛围。打造示范样板,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使机械化土地深翻深耕成为自觉行动,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完成预期目标。
6、规范验收流程。项目实施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底。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经镇农综中心初验后,汇总上报县农机服务中心。县项目领导小组将组织第三方及相关人员联合验收。验收合格依据相关规定,按时拨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附件:1.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主体遴选申报表
2.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还田深翻作业合同
3. xx乡镇 xx 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验收表
4. xx乡镇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汇总表
5. xx乡镇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汇总表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
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主体遴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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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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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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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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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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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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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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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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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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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意见: (单位公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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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机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
还田深翻作业合同
甲方: (服务对象)
乙方: (服务主体)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共同条款如下:
1、乙方提供农机为甲方开展土地深翻作业服务,并按照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21年土地深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保证作业质量,标准为作业深度≥20cm,作业后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没有漏耕,深浅一致,上实下虚,达到待播状态。
2、甲方将位于 乡镇 村民组的 亩(一亩=666.7平方米)耕地,委托乙方深翻作业,甲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倒地,积极为乙方作业创造方便条件,确保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作业任务,经双方初验合格后,甲方应按实际达标作业亩数在深翻作业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以此为依据,由所属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确认,上报县农机服务中心审核后领取政府的作业补助资金。
3、其他约定事项:作业现场引路、确保农机具进出作业现场方便、作业环境安全。
4、乙方要保证投入作业服务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资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5、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0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
6、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定补充协议,其他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8、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作业地农机管理等部门或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9、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 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证方:(签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乡镇 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验收表
年 月 日
序号 |
村组 |
农户姓名 |
作业地点 |
作业时间 |
作业面积(亩) |
作业质量(厘米) |
农户联系电话 |
农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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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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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综中心负责人签章 服务对象所在地村委会签章 服务主体签章
附件4
乡镇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汇总表
序号 |
服务主体名称 |
作业时间 |
合格作业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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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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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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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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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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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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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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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综中心负责人签章 : 经办人::
附件5
乡镇2021年土地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
实施主体 |
账号及开户行 |
联系电话 |
作业面积(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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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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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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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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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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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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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综中心(盖章): 经办人: 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盖章): 经办人:
千人桥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千人桥镇2021年土地深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千人桥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千人桥镇2021年土地深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