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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09:26 信息来源:舒城县杭埠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公布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4年度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杭埠镇街道,电话:0564-8035005,邮编:2313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8条,其中两化领域信息公开38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76次。主动公开民生领域政策文件10次,涵盖惠农、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灾害救助等方面。同时在政策发布的3个工作日内以问答解读、H5解读和文字解读等形式对政策进行同步解读。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本年度发布意见征集信息共4条,包括政策文件意见征集和国土空间规划决策征集以及村改居社会意见征集。开展以安置房办证政策宣传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深入解读安置房办证政策,特别对安置房办证的具体流程和材料清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答,推动政策落实,全镇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从登记到审核办理答复全过程严格按照规范模式,确保不出现错漏,对于申请人出现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以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2024全年通过信件和线上渠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现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我镇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在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始终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紧密联系相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着力提高信息流通的准确性时效性,同时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更新维护,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做精做细做实,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和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对于上网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涉及群众隐私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整改自纠,确保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相关文件和上级要求对信息公开栏进行了规范设置和完善。并加强镇、村(街)政务公开栏的建设,定期对村(街)政务公开栏进行检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建设,充分拓宽宣传渠道,完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台建设实行轮岗值班制度。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办事服务咨询、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制定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相关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村业务经办员在村(街)政务公开栏的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农信息公开不全不及时,泄露群众隐私这两方面。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对各村进行村务公开考核。2024年我镇社会评议良好,无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4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于杭埠镇上一年度存在的相关问题,现做到积极对接各业务经办员,各相关部门明确具体经办人员,保证工作的连续性。通过定期举办业务培训会,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年以来相关经办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提升。

    2024年存在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站所办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不能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导致信息更新存在滞后性。站所办上报公开信息前审查不严格,对于专业性强的内容经办人员无法及时核实内容的准确性,容易导致公开的信息存在错误。

    二是工作缺乏持续性。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因工作调动和其他工作影响,导致政务公开不能从始至终由一人经办,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导致政务公开的工作难以高质量完成,甚至出现断档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压实责任。加强对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督查督办,每月定期开展督查,并对需要更新的信息开展检查,压实责任到个人,并对更新内容出现错误的人员进行批评追责,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我镇政务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要求各相关部门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并要求具体经办人员要以政务公开工作为主要,避免出现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随意变动造成工作断档的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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