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拨各乡镇冬春救助资金(具体见附件),用于冬令春荒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为切实做好2024-2025年度全县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施策,规范冬春救助标准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和“分户施策、精准施策”原则,优先考虑受灾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人家庭、返贫检测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认真分析其家庭受灾情况,制定救助方案,给予政策倾斜,做到一户一策精准救助,同时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中填报发放金额。建议救助幅度为因灾受损严重户、重点困难户户均700—1500元,一般困难户户均300-7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需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坚持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各乡镇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组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规范资金的审批和发放程序,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县财政局打卡发放的操作程序;村级民主评议必须有村监委和乡镇包村干部参与监督签字确认,确保公平公正。对于前期未列入台账上报本次直接安排救助资金的或未认定为重点救助对象而给予重点救助的一律视为违规发放。
三、严格发放,准确把握时间节点
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各乡镇严格操作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乡镇经办人员要积极对接财政所做好造册打卡发放工作,确保上报花名册与系统打卡造册、上报花名册封面的汇总数字完全一致。12月底前完成救助对象资金分配公示;2025年1月10日前打卡发放到户(资金打卡时备注:应急冬春救助字样);2025年1月20日前将已救助花名册打卡封面一式两份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审定备案存档。县应急管理局将会同本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挪用、截留、优亲厚友、贪污救灾资金的,一经发现,移交纪检监察机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附件:舒城县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分配表
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舒城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舒城县2024-2025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