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拨付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通知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06号)精神,现分校下达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指标(详见附表)。
2024年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2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另按每生每年25元增加取暖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各学校要按照《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皖财教〔2021〕710号),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规范直达资金支付。加强内控稽核,开展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切实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县教育局将会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舒城县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明细表
舒城县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明细表.xlsx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