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舒城县水利局舒城县南溪河(路里段)排涝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31 17:20 信息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于拟作出《舒城县水利局舒城县南溪河(路里段)排涝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城县水利局舒城县南溪河(路里段)排涝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

 2026731

 

联系电话:0564-8671580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千人桥镇

项目建设单位:舒城县水利局

环评单位:安徽宥莘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路里分洪道700m扩挖工程及分洪道两岸防汛道路建设,新建路里分洪闸、杭北干渠泄洪闸、杭北干渠2座节制闸等4座闸;沿线涉及1座新建交通桥(小拐交通桥)、2座拆除重建交通桥(中庄桥、周家庄桥),以及3座灌溉放水涵拆除重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以及施工运输扬尘以及底泥臭气

治理措施:(1)工地周围用围墙或防护板围护,减少工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区配备四台洒水车,在施工工地、施工道路、取料场区等地,每天巡回洒水。对施工道路及时清扫,减少产尘;(2)临时堆料防尘:对河滩临时土料、土料堆,应采取土工布覆盖表面,以减少大风时产生的扬尘;挖出的土壤等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禁止敞开式运料,要采用防止散落和尘土飞扬的措施,避免抛洒。车辆应利用喷淋设备冲洗干净,及时实施周边绿化,以减少扬尘影响时段和范围;(3)购置塑料彩条布围护,设置道路扬尘警示牌;(4)定期检修施工机械及运载车辆尾气排放装置,确保达标排放;(5)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环保素质,提倡文明施工。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主要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两类,工程临时生活区全部租用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区已有的化粪池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施工期生产废水包括泥浆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及少量碱性物质,无有毒有害成分。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车辆冲洗,施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降低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及载重汽车。

治理措施:①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对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的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打桩、振捣、切割等高噪声作业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昼间时段,如需夜间施工,须提前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

②改进施工工艺,尽量降低施工机械噪声;

③每天主要施工时间应与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时间适应,减少扰民;

④规定运输车辆出入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作业时段,夜间运输车辆经过村庄道路时,应使车速低于20km/h,禁止鸣笛,设立限速、禁鸣牌。并在正午时分及夜间停止使用声级在70dB(A)以上的强噪声施工机械;

⑤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如搅拌机(车)、临时加工车间、建筑料场等相对集中,并尽可能布置于远离周边声敏感点处;

⑥针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做好噪声防护,高噪声环境的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或防噪声头盔。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①交通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块径、石质和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的石块回用于河道两侧堤顶道路路基填筑,其余钢筋及不符合要求的石块外售综合利用;

②河道内清淤开挖产生的淤泥(自然干化后)用于河堤两岸绿化覆土;

③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④沉淀池沉渣全部用于道路路基铺设;

⑤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含油污泥和吸油毡暂存于施工场地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舒城县南溪河(路里段)排涝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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