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公安本职工作,重点突出群众关心热点和公安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的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作用。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权力运行、主动回应等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300余条。一是全面梳理并公开户籍管理领域从公开环节、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载体详细梳理公开事项,定时更新户籍指南信息、户籍管理公开目录以及户籍当月办件结果等信息,安排专人收集统计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0余条;二是通过“舒城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平台发布各类警务信息200余条;三是定期梳理并更新行政权力流程图30余条,全年发布行政运行权力结果100余条;四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及落实情况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由局法制部门负责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法制审核。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涉密文件一律不予公开;对应公开的,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同时认真整改各类问题,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准确、严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自查自纠并按时整改政府信息网站存在的问题,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安排专人专职,增加网络检查频率,定期开展抽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大力度保障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时维护更新各个栏目,确保全面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公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坚持将政务公开这项工作与局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强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对每季度监测反馈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每月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对照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漏。一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多元化、多角度宣传;二是安排专人参加培训、多层次、多形式地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解决了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工作培训不足的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缺少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规范性文件等的公开,其次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及时更新。二是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同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三是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县局门户与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力度,增强互动回应,创新服务功能,畅通交流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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