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年度报告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模块下载查阅。如有疑问,请与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方式:0564-8620867。现将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继续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结合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部署安排,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国土空间规划公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信息的统计发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县自然资源局业务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64条。其中:城乡规划服务类共192条;财政预决算及财政资金使用类共19条;重点领域公开类共222条;“两化”类信息311条;其他各类信息共计32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认真学习贯彻《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梳理办理流程与机制,形成以业务股室确定答复方向,经办人员负责规范行文,分管领导复核把关,主要领导最终签发的工作机制。在新机制的规范指引下,县自然资源局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严把源头。为确保每一条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权威性,县自然资源局除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外,还从信息源头入手,对股室提供的信息严格审查,真正做到对外发布的信息数据有支撑,政策有依据,承诺有兑现。
2.落实工作。2021年全局共落实整改7次,并撰写相应整改报告;完成历年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订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编写机构工作职能目录及简介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做好相关栏目调整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两化”及本级政务公开下属栏目,及时上线国土空间规划及规划公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目录;二是做好新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已同步编辑、上传相应数据,保障了新平台的运行。
(五)监督保障:县自然资源局对照历次反馈问题深入研判,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业务股室配合,经办人具体经办的工作班子。在此基础上,对日常信息做到实时审核发布;对月度信息做好收集汇总,月底前统一审核发布;对季度考核认真查缺补漏,确保完成考核目标。形成“日常有发布、周周有收集、月度有汇总、季度有调度”的工作机制,分别对政务公开全流程按分工跟踪考核、责任到人。对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对内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5条制度,按章办事,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内外结合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31.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总体情况较去年有较大提升,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1.工作难点推进慢,如重大决策预公开施行过程中对于流程的规范性与严谨性把握不足;规范性文件、政策材料解读方面与公开标准存在较大差距。2.对于政务公开标准细则研究不深,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全要素公开,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严谨。3.思想上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有待加强,部分股室在落实整改及信息提供上存在“靠等”“靠催”的想法,未能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配合工作。
对于以上暴露出来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经着手进行整改:
一是对于工作难点,要学习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结合自然资源系统的工作特点,形成自身的工作方法。重大决策的施行离不开各方意见的征集,如何“听到”更多的声音,并在决策中体现这些声音,这充分考验了县自然资源局的决策水平。今后,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用好意见征集库,力争使决策更贴合民意。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同样如此,县自然资源局已经明确对于今后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撰文股室必须同一时间配套解读;针对其他文件及相关政策,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借鉴、收集,加以引用编辑,及时配套解读。
二是对于政务公开标准细则研究不深的,把握不清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加强对相应政务公开标准的学习,组织相应政务公开经办人员集中交流研讨,加深对测评标准的掌握。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紧跟最新文件要求,不定期召集政务公开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让经办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标准与公开的要素信息做到了然于心,先解决好“怎么做”,然后再把政务公开工作做深、做好。
三是思想上的轻视必将带来工作上的松懈,长持以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不容小觑。面对这一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强领导,抓关键股室的关键人,以核心股室的重点公开业务为主体,确保工作基本面保持良性发展;对于屡次履职整改不到位的股室,要加强调度,并适当在年底股室及个人考核中有所体现,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月16日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