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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信息来源: 舒城县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舒城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2025年度舒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县委大院政府综合楼五楼;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25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舒城县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5条。全年发布回应关切34条,财政资金10条,政策解读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1条,统计领域“两化”栏目公开信息39条,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舒城县统计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过程中,全面规范答复流程,并按季度定期公布非主动公开文件目录。对于收到的每一条公开申请,均详细登记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接收日期、申请方式、申请内容、答复期限及送达方式等信息,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办。申请材料于1个工作日内填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批办单》,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转交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股室研究提出答复意见。整个办理流程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最终审核签发后,以正式答复书形式回复申请人,确保工作规范、高效、有序推进。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合规予以答复。全年未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舒城县统计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到信息发布必先审查,先审再发。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今年以来,我局聚焦平台功能优化,提升公开服务效能。推进平台互动功能建设,在门户网站开通咨询留言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留言监测与答复,建立公众咨询快速回应机制,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2025年通过热线平台回应群众数据咨询17件,办理结果均获满意评价。

    (五)监督保障。今年5月26日,我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于9月19日在城关镇春秋苑社区举办了以“诚信诚实守初心,依法统计担使命”为主题的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现场宣讲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统计法律知识与统计工作流程,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统计业务咨询,解答疑惑50余次,增强公众依法统计意识。2025年,我局未开展社会评议,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改进情况:我局积极采取改进措施,着力优化公开内容结构、丰富信息呈现形式:一是持续拓宽公开内容。在做好统计数据发布与分析解读的基础上,加大统计工作动态信息的整理与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统计调研、工作部署、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推进情况,并注重挖掘和展示统计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和成果,力求更全面、立体地反映统计工作实际,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县统计工作的了解与认同;二是积极探索形式创新。在依托政府网站公开主渠道的同时,拓展政务新媒体平台应用,通过图文、图表、问答等形式增强信息可读性。结合“统计开放日”“统计知识进基层”等活动开展线下宣传解读,并探索制作通俗易懂的统计科普产品,推动信息公开方式更接地气、更富实效,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和体验感。

    本年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常态化维护机制有待健全。目前部分栏目与内容的更新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未能完全形成稳定、及时的动态更新机制;对已公开信息的后续维护、定期梳理与归档管理也需进一步规范,尚未建立起系统化的信息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可能影响公开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长期可利用性。

    下一步改进举措:一是建立健全定期更新与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并实施信息公开各栏目动态维护清单,明确更新频率、责任股室与具体责任人,将定期更新情况纳入内部日常监督与考核,确保栏目内容持续、稳定、及时更新;二是规范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流程。完善从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到后期维护、定期评估、归档管理的全流程操作规范。建立已公开信息定期核查制度,对时效性内容及时标注或归档,对失效、废止信息进行清理或说明,保障信息的准确性与可用性;三是强化技术支撑与台账管理。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后台管理功能,设置更新提醒与台账记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电子台账,完整记录信息发布、调整、废止等关键节点,实现信息维护过程可追溯、管理可闭环,提升工作的规范性与系统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舒城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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