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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信息来源: 舒城县万佛湖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万佛湖管委会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舒城县万佛湖镇万佛湖风景区游客委;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535069)。

    一、总体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切实推进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委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领导人员变动,及时对网站单位领导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66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简介、领导简介、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新闻发布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我委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结合景区工作的特殊性,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同时做到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我委始终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委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遵照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三审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调整维护政务公开目录。根据政府办的要求,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办公会议,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1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补差补缺充实信息。对本单位不涉及的板块,做好情况说明;对需要按月、按季度、按年更新的栏目,及时更新;对百姓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对已经失效废止的文件,及时废止,本年度县政府办对全县所有文件进行清理,我委按照文件要求,废止1项规范性文件。

    (五)监督保障。一是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季度测评结果,月度第三方检测,对照整改问题清单,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监督保障——工作开展与整改栏目及时公开。二是举一反三,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查摆问题,落实到人。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及时把本单位最新的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工作以政府信息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全面性方面:(1)主要问题:网上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仍有待加强;(2)改进情况:不仅公开文件,还应公开景区举办活动、疫情防控措施、优惠政策等。

    2.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方面:(1)主要问题:是政务公开依然还不够深入,信息更新仍然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不能发挥政务公开的新渠道作用;(2)改进情况: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文件规范。

    3.上传信息方面:(1)主要问题:收集和写作信息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改进情况:鼓励积极上传信息,提高经办人员文字功底,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确保信息来源真实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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