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百神庙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百神庙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百神庙镇政府联系(地址:百神庙镇街道;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0838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百神庙镇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决策部署,一年来,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镇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镇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镇依托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本级政府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专栏等,将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截止2019年12月,百神庙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公开信息达3450余条;2019年全年公开信息824多条,政务公开内容全面、信息完整、格式规范,大大推进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镇做到了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镇宣传信息中心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村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我镇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镇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镇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和飘窗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2019年我镇调整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扭住瓶颈制约不放,抓住重点关键研究思考,坚持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个性同时发力,一年来,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聚焦问题短板,对照2019年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定期盘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二是加强我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公开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舒城县百神庙镇2019年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制度 》、《舒城县百神庙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围绕新《条例》修订七大亮点,充分运用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政府公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新《条例》宣传贯彻认识到位。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全镇力量汇集,工作一盘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0 | 2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9 | 0 | 4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20 | |
行政强制 | 6 | 0 | 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公众互动和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等机制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完善;二是公开方式还不够创新,图解、视频等新媒体宣传能力还不够,可读性、感染力不够强;三是信息发布不够全面,内容不够具体,没有做到全面、及时公开。2020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将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查问责,促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网内容建设,突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等内容,确保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和政务公开工作全环节。配合全县政务公开办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目录内容。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整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不断提炼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国、全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
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持续开展公开示范点建设,严格按照市、县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严格公开时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市、县业务培训,组织镇直各部门及各村、社区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是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熟悉公开内容和要求,提高业务技能,增强公开能力水平。
五是加大政务公开督查力度。继续执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监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制度,做好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督促、检查、考评等各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推进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