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搜索位置
  • 标题
  • 全文
  • 匹配度
  • 精准
  • 模糊
  • 排序
  • 发布日期
  • 相关程度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依申请
    公开
    地方部门
    平台链接
  • 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高峰乡信息公开年报

    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4 信息来源: 舒城县高峰乡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全面总结了高峰乡在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高峰乡致力于构建阳光政府,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需要说明的是,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峰乡人民政府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高峰乡五桥社区,电话:0564-8497100,邮编:23135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乡紧紧围绕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这一核心目标,确保政务信息能够精准、迅速且全方位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开。过去一年,主动公开信息的累计数量384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信息数量430条。深度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与百姓生活紧密相连的重点领域,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高频次推送具有实用价值的资讯信息。全年累计发布政务资讯乡镇工作160条,回应关切信息54条,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34条,政策解读4条。

    (二)依申请公开

    高峰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依申请的受理与审查的关键职责,对每份申请从源头严格把关。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依据既定职责负责后续处理与答复流程,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责任人身上,确保申请处理全程有章可循、责任明晰。本年度,我乡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乡强化多层审核,坚决守住主动公开准确性的底线,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切实践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保障信息发布质量的同时,防止隐私信息泄露。通过开展政策法规清理,及时清理失效政策,同时对说明性信息进行整合,保障栏目整洁有序,并清理死链、错敏、无效、过期类信息800余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调整优化本级公开目录,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完整性。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打造集“资料查阅、信息查询、申请公开、办事咨询、自助办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政务公开专区,畅通政府信息与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来,专区开展各项政策宣传活动8次,依托“无事”找书记工作机制,常态化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状况与安全需求,真正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有机融合。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及时、高效、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三审”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体系,主动接受上级政府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网站监测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反馈问题清单,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2025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2024年度我乡政务公开队伍经常发生变动,业务人员素质有待加强。

    针对上年度我乡存在的问题,2025年度,我乡设立政务公开专职专员岗位,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同步完善人员流动管理程序,严格执行“提前沟通、清单化交接”机制,并在岗位调整后一个月内落实“以老带新”结对指导,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悬空;定期组织跨部门政务公开经验分享会,通过案例研讨、分组实训等形式,强化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力与实操技能,推动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同步提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量化指标与奖惩标准,通过正向激励与常态问责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工作人员履职主动性与创造性。

    (二)2025年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

    2025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政策文件发布容易忽视格式问题,排版不规范。对此,我乡2026年将严格参照县里提供规范性文件格式模版,对标题、字号、附件等力求在网页内容展示上做到整洁规范,方便广大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网站导航
    党委部门
    政府部门
    企事业单位
    乡镇、村(社区)
    常用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隐私声明
    主办::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舒城县电子政务中心  皖ICP备2022007500号-1  网站标识码:3415230059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564-8665333邮政编码:231300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