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年报

    舒城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8:41 信息来源:舒城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有关要求,现公布舒城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舒城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网址:https://www.shucheng.gov.cn/public/content/36029452)。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舒城县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6号舒城县财政局西楼一楼105室信息中心,电话:0564-8620275,邮编:231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共主动公开230条政府信息。一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进一步优化预决算编制,实施预决算公开模板化管理,按照统一的公开格式、公开时限、统计口径,完善填写说明,全面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二是大力推进财政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将直达资金纳入信息公开范围,推动全口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按月公开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12条。年初全面梳理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和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指导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专项资金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含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等)、惠民惠农补贴发放信息查询及投诉举报方式,按季度发布各项惠民惠农资金分配结果4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3舒城县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已按规定时限答复,答复率100%无依申请公开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经征求各股室意见,舒城县财政局2023年无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规范格式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11件规范性文件。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强化信息监督管理、政策解读回应、互动交流服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提升重要民生政策、重点资金直达的知晓率,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维护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题专栏,年共组织全县97家预算部门(含乡镇、开发区)完整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388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机关各股室(单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参加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强化评议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对各股室(单位)考核,同时完善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的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强的问题,舒城县财政局安排专人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推行联络员工作模式,确保每个股室(单位)有一名联络员,强化内设机构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2023年,舒城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平台操作不规范,存在重复录件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够高。

    下一步,舒城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标存在的不足,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平台操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舒城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舒城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