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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9:17 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报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办公室;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216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公开舒城县市场监管局为企业办实事清单共11项,及时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业务流程,公开舒城县被评价为差等市场主体登记中介机构名单公示,及时对名称组织形式构成及企业集团名称申报进行规范调整发布公告,转载市局省局关于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26条,解读《第三届舒城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方案》。

二是落实专项提升行动公开。及时公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571家,出动执法人员1348人次,印发倡议书和宣传海报12000份,查办案件38起。食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户3520家次,责令整改239户,立案查处103起,发放宣传材料8500余份,食品安全培训12场次。

三是推进基层两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244条,包括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类信息,涉及消费提示、药械化和食品类处罚监督检查等内容。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开108条,涉及价格收费咨询处理结果及行政处罚情况,公示价格投诉处理情况,食品药品和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产品质量检查情况等,重点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按期办结。线下收件及时录入系统,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线上6件,线下1件,全部完成答复。我局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网站发布信息均经过经办人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传,再由网站审核人员审核发布。将政务信息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政务信息宣传考核中,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对网站存量信息中的错敏词进行整改,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全面排查整改疑似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网站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格式进行规范,已按照要求规范公开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常态化信息更新维护和自查自纠,做好专题专栏的信息维护,新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专栏,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商标品牌注册等内容,六稳六保专项工作栏目内容涉及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供应链稳定等。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部署开展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更新季度测评整改报告,报送2篇政务公开经验交流材料并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3 

行政强制

3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信息收集困难。要求各股室按月提供需更新的内容,如监督检查、案件信息等,消费提示在关键时间点如节日前进行更新,专项行动总结在行动结束后及时公布,注重提炼工作经验,创新工作举措,把日常工作与政务公开结合,更好挖掘典型做法。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解读202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政府质量奖评审解读主要涉及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杜绝出现照搬照抄原文,罗列标题等问题,全面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规范发布政务公开部分栏目,如基层两化栏目中监督检查按月更新,将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统一发布,在标题前加上【食品】【药品】等文字清晰发布内容,涉及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及时发布。

(二)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举措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涉企涉民信息公开不够详细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实现规范性文件文字解读全覆盖,辅以图片解读或视频解读等。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对群众和企业关注的市场监管领域热点信息进行更新,政策性文件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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