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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工社保生育补贴事宜
留言时间:2024-08-27 15:37:0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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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领导收件好:本人需咨询舒城县男职工在厂里交了社保,其老婆未上班,生二胎是否享受生育津贴,如享受如何办理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2024-08-29 08:29:3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社会保险法>中有关生育保险的处理意见》和六安市人社局《关于统一全市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六人社秘【2012】213号)相关规定,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不含生育并发症费用),可按参保女职工相应定额结算标准的50%结报;对于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配偶,已从城镇居民医保中享受生育待遇或补贴的,本着不重复支付的原则,可补给差额。男职工生育,不享受生育津贴。舒城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8月27日电话联系您,详细宣传、解释了职工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待遇及生育津贴待遇的有关规定及办理流程,您已知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医保局职工医保审核,联系电话:0564-866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