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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
留言时间:2024-08-27 22:57:3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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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为什么杭埠镇金悦蓝湾小区空置房不能减免部分物业费?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杭埠镇
发表于:2024-09-03 10:50:5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杭埠镇综合执法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处理。经核实,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预定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交付手续,视为交付。已交付房屋的业主虽然没有居住,即没有获得个人居住场所含保洁等相关服务,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已经开展管理和服务活动,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应由业主共同承担,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确定的数额作为依据;目前舒城县暂无专门针对空置房及毛坯房物业费减免或优惠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杭埠镇综合执法分局,联系电话:0564-2796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