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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住酒店后,空调漏水导致电脑损坏,酒店方不愿意担责的消费者投诉
留言时间:2022-08-07 23:20:29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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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事项描述:本人于8月4日由合肥到舒城,晚上入住舒城尚客优(远大港汇店)262号房间,当时电脑放在桌面上,桌子上放就是空调。第二天早上起来,空调漏水严重,桌面全部都是水,且空调仍然在往下滴水。电脑泡在水里,硬件严重损坏,电脑售后评估维修费用将近8千。
当天发现泡水后,找到酒店方解决问题,酒店方说这是空调售后维修的责任。在酒店方和空调售后负责人之间的聊天了解到该房间空调已经因漏水问题维修两次。但是在我入住该房间后,房间内无任何文字提醒,办理入住时酒店人员也无任何提醒。
在了解到无法维修后,找酒店维权,直接推诿,说是空调售后的问题。并且全程不参与对接,让我找空调售后。期间报警,警察说这事属于民事纠纷,只能我们自己协调。最后空调售后方只愿承担五千赔偿,并要求我把坏的电脑邮寄给他们。而酒店房仍然认为自身没有任何问题,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投诉诉求:电脑里还有很多重要文件,给我的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为处理这件事,我工作日耽误时间往返舒城,由此产生的误工费用,交通费用。送检电脑,过程中自己支付快递费用以及送检服务费用,我的这些时间成本和由此产生的费用,需要酒店方进行赔偿。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8-10 20:20:5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酒店空调漏水导致电脑损坏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接到您的投诉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系舒城尚客优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酒店方表示8月7日已与您达成一致协议,赔偿您5000元,您表示同意,且当日已经预先支付您3000元,剩余2000元将会在您把旧电脑寄过来后转给您,可以承担快递费用,但无法就您所述的交通费等作出额外赔偿。执法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下一步请您提供您所需赔偿的具体金额及相关证明材料,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与酒店进行协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564-862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