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中西部重点区域及淠史杭灌区水量分配方案》、《安徽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龙河口引水工程已经于2021年12月份开工建设。依据原农业部和原环境保护部2013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原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及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龙河口引水工程对万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长渔函〔2021〕78号)等相关要求,应落实有关生态保护措施,降低引水工程对保护区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态的影响,在计划实施的生态补偿措施中涉及“统筹流域生态修复”工作。
为切实做好统筹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我局决定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库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要求
基于安徽境内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需求,重点考虑龙河口水库上、下游流域,实施生态修复、生境重建等补偿措施,并评估修复效果,以减缓引水工程施工及运营对龙河口水库上、下游流域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态的影响。
二、项目库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3、《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8〕50号);
5、《龙河口引水工程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报批稿);
6、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9号);
7、关于《龙河口引水工程对万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长渔函字〔2021〕78号)。
三、公开征集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实施目标。通过选择适合的水域实施修复措施,减缓工程建设及运营对龙河口水库上、下游流域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态的影响。
2、项目实施地点。在安徽省境内实施,在龙河口水库的上、下游流域选择适合的水域,开展生态修复、生境重建等修复工作。优先选择合肥市、六安市境内的杭埠河、丰乐河、巢湖等水域。
3、相关实施成果。项目完成后形成可核查、复制、推广的示范成果。
4、项目实施周期。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
5、项目数量和项目投资。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为490万元,每个项目投资金额为100-200万元;对流域生态修复有重大示范效果的项目不受上述单项投资金额限制。
四、项目征集程序及结果应用
1、经自愿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2、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征集到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库建设投资额度,优选部分项目并对外发布。
五、有关要求
1、请有意参加项目征集的单位于2023年3月8日前,报送意向申报材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至397797171@qq.com(邮箱)。
2、参加项目征集的单位应于2023年3月12日前,提交项目征集申报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纸质文档3份,装订为A4规格)。
3、提交方式:邮寄或者现场提交。
4、联 系 人:董勇13856429395
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中段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