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公示公告

    关于聘请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3 16:44信息来源:舒城县交通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服务效能,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一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风监督员(以下简称“行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

    2.了解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调查评议能力;

    4.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积极性高,有较强的责任感;

    5.身体健康,热心交通事业,能够参加执法监督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近5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担任行风监督员:

    1.因触犯党纪政纪规定,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存在其他具有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的。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三、选聘人数

    统筹考虑报名人员学识水平、工作领域、行业特点等情况,择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群众团体、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5名。

    四、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3年,聘期内无工资报酬,自受聘之日起计算。聘任期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续聘。

    五、工作职责及监督范围

    (一)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

    1.学习、了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

    2.及时发现、制止、报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3.收集、反馈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宣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监督范围。行风监督员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六、应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有意报名者需填写《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风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联系电话:0564-2797528。

    (二)资格审核。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组织人员,了解报名人员的相关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资格审核,决定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聘任发证。对公示无异议者,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颁发聘书,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10月13日

    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风监督员申请表.docx      

    标签:
    关联信息
    移动门户
    微信
    微博
    OA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