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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精品果蔬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设施大棚建设奖补项目、果蔬产地冷藏保鲜加工奖补项目申报(第二批)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1 16:17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为加快推动舒城县精品果蔬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提升设施大棚生产水平,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着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根据《关于印发舒城县四大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舒农工组〔2025〕12 号)文件要求,现将设施大棚建设奖补项目、果蔬产地冷藏保鲜加工奖补项目申报(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为我县辖区内从事果蔬生产,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设施大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业设施用地管理要求。

    3.大棚建设标准达到《舒城县精品果蔬产业设施钢架大棚设施建造技术参数》(附件1)要求。

    4.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有关要求。

    5.新建保温隔热性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

    二、申报材料

    (一)设施大棚建设奖补项目

    1.农业农村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

    2.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土地流转合同或用地合法证明

    4.项目投资明细

    5.其他需提供材料

    (二)果蔬产地冷藏保鲜加工奖补项目

    1.农业农村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

    2.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用地证明

    三、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乡镇初审。

    2.乡镇初审:各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并签署意见后,于2025年8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精品果蔬专班处(县农科所三楼)。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主体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依法追责。

    2.已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同一奖补项目和财政资金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

    3.该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制,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逾期未完工的不予补贴。

    联系人:周冬冬

    联系方式:0564-8680983

    附件:1.舒城县精品果蔬产业设施钢架大棚设施建造技术参数.docx

    2.农业农村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docx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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