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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承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30 16:43信息来源:舒城县民政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提振养老消费市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六安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范围

    依法登记备案,具备符合要求的服务场所和服务人员,可以在舒城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相应养老服务工作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二、资质条件

    (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1.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运营时间不少于一年。

    2.具有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评估员总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 2 人以上为专职评估人员。

    3.有开展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立单独的评估室,评估环境应清洁无异味、安静、光线充足。

    4.具备开展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工具,掌握民政通(含小程序、APP)操作使用。

    5.建立完善的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制度措施,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6.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加强对被评估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禁止私自泄露评估结果。

    7.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根据出具的评估结论开展的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8.应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工作人员应保尽保。

    9.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0.其他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要求。

    11.本次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评估人员由评估机构派出,应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等明确的条件和能力要求,取得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理论和评估实操培训并考试合格,掌握评估标准,熟悉评估操作要求。

    2.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医疗、护理、康复、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工作中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相关行业领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4.评估人员不得承担与评估结果应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

    (二)养老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并经舒城县民政局备案。

    2.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强制性标准要求。

    3.在硬件设施、失能护理能力、护理人员配比、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具备收住中度失能及以上等级老年人的服务条件。

    4.未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活动异常或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

    5.从业人员须持相关资格证书,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纠纷。

    6.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

    参与养老机构应做到:

    1.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告知县民政局。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将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入住协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规范上传至“民政通”。

    3.不得出现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如发生老年人退住情形,养老机构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老年人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4.公开承诺做到不存在“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

    (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并持续运营,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具备健全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

    3.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4.未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活动异常或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

    5.从业人员须持相关资格证书,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纠纷。

    6.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

    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做到:

    1.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告知县民政局。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将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凭证、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

    3.不得出现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如发生老年人取消服务情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老年人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4.公开承诺做到不存在“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1.养老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参与养老机构申报表(附件1)。

    ②登记证书。

    ③备案文书。

    ④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从信用中国(安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⑥机构人员花名册、护理从业资格证书、劳务合同、缴纳社保证明、资质证明材料。

    ⑦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的养老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2)。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盖养老机构公章,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原件扫描)。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3)。

    ②登记证书。

    ③服务场所权属(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④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从信用中国(安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⑥机构人员花名册、护理从业资格证书、劳务合同、缴纳社保证明、资质证明材料。

    ⑦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4)。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公章,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原件扫描)。

    3.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附件5)。

    ②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③组织(企业)经营状况、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等。

    ④组织(企业)专业工作人员情况证明。

    ⑤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从信用中国(安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⑦机构人员花名册、评估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劳务合同、缴纳社保证明、资质证明材料。

    ⑧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6)。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盖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公章,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原件扫描)。

    (二)遴选。县民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对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选取符合要求的机构承接项目。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公示。县民政局对材料严格审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评估和服务机构。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退出机制

    机构入选后,如发生下列任意一种情形,遴选方有权单方面撤销报名机构的活动资格,一切不利后果由报名机构承担。

    (一)未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及民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未履行公告中的相关工作要求或后续不再符合上述相关条件。

    (二)在民政部门组织的抽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622日至26日。

    (二)提交资料地址。县民政局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社会福利中心二期 二楼)

     联  人:廖金韬 

     联系电话:0564-8625119


     附件:1.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参与养老机构申报表.docx
               2.养老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
               3.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docx
               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
               5.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docx
               6.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

     

                                      舒城县民政局

      202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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