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聘特邀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9 08:26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舒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选聘方案》(舒农[2026]35号)文件精神,现将公开聘请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特邀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员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自愿无偿参与执法监督工作;

3、熟悉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情况,基本掌握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观察、判断和沟通反馈能力;

4、年龄 18—65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参加监督检查、案卷评议、座谈交流、执法观摩等活动;

5、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无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6、严守监督工作纪律,恪守保密要求,坚持公正履职。

二、特邀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员职责

特邀监督员严格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制度履职,主要职责如下:

执法行为监督:对农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专项整治、现场处置等执法活动进行监督,重点核查执法程序、着装规范、文明用语、全过程记录、权利告知、执法公示等落实情况。

执法质量监督:参与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评议、执法质量评审等活动,对执法规范性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作风监督:监督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反映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线索。

民情收集反馈:收集农业经营主体、群众对农业执法工作的意见诉求,反馈执法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热点问题。

法治宣传引导:正面宣传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成效,引导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执法评议评价:参与执法工作年度评议、群众公议、问题整改回访等工作,客观评价执法成效。

履职边界:坚持 “只监督、不办案、不干预、不越权”,不得直接撤销、变更执法决定,不得插手、干预具体案件调查处理。

三、选聘数量与任期

选聘数量:面向全县公开选聘5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

聘任任期: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经综合评估履职情况,符合条件的可续聘,也可重新组织遴选;任期内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程序适时增补。

四、选聘范围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村(社区)“两委” 干部、基层群众代表;

3、农资经营主体、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代表;

4、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及其他法律从业人员;

5、农业行业协会代表、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其他社会人士。

五、聘请程序

采取公开聘请方式,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均可,经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请人选并发布公告,聘期三年。

      六、有关要求

推荐、自荐人员请于12月15日之前,将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特邀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及学历、奖项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67477243@qq.com,(联系人:刘金敏;电话:0564-2793968)

 

附件:舒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推荐(自荐)表.docx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8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