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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舒城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15:21 信息来源:舒城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25年度舒城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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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舒城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84号)等规定以及省、市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灾害点分布

    根据历年数据和汛前调查结果,全县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89处(详见附件1),威胁230903人的生命和4902万元的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隐患点中滑坡53处、崩塌35处、泥石流1处,规模均为小型;其中晓天镇26处、庐镇乡12处、高峰乡11处、汤池镇10处、五显镇8处、河棚镇7处、山七镇5处、南港镇4处、舒茶镇2处,张母桥镇、春秋乡、阙店乡、万佛湖镇各1处。西南山区仍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部门对全县2025年汛期(59月)气候趋势预测,今年平均累计降水量较常年偏少,暴雨日数较常年偏少。6月中旬前期入梅,7月上旬后期出梅(常年入梅616日,出梅710日);梅雨量、梅雨强度接近常年。预测7月下旬—9月有2个左右台风将影响我县。其它时段也有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及今年降雨趋势,2025 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为主。

    三、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威胁对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村切坡建房点和城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农家乐等人口密集区及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活动区等重点区域。

    (二)威胁范围。

    1. 我县西南山区高陡边坡多,地层风化严重,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为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其中晓天镇、庐镇乡等8个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详见附件2),地质灾害隐患点占全县已查明隐患点数量93.2%,威胁人口占比96.1%

    2. 德上高速阙店至汤池段、国道五显至晓天段、县道舒棚公路、山七到河棚公路、晓天到万佛山、晓天到黄河公路、庐镇乡庐姚路等沿线与新建(扩建)乡村道路也是今年防范重点。

    (三)重点防范隐患点。

    28处(详见附件3)受威胁户数人数较多、受威胁财产较大的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公路、铁路、水利、学校、矿山等重要建设工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四)重点防范期。

    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汛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7月下旬—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34月为次重点防范期,主要防范山区短时强降雨和连续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10月至次年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但不可忽视低温雨雪冻融作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的23天内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四、重点任务及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灾害、保障安全为目标,推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向精准化、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着力提升防灾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加强地质灾害规划管控。县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将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作为重要依据,会同同级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谋划编制“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相关部门在编制实施专项规划时,应当充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二)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排查制度,抓好汛前调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汛前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建房调查,全面查清辖区地质灾害威胁情况,按照“一点一策”要求,完善“两卡一表”(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防灾预案表)。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管理,落实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明确包保责任与防范措施。在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村(社区)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监测,对威胁学校、医院、村(社区)、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做好群测群防记录。汛期定期监测每周一次,重点时段加密监测。要充分利用群众对所居住的庄前屋后临崖地段、陡坡、陡坎和沟渠等脆弱地质环境较熟悉的实际,广泛发动群众对居住区域自查、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报告。乡镇政府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要精心组织汛后核查,发现险情变化及时指导受威胁人员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进行避险。完成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险情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规范及时进行核销。

    (三)不断提升监测预警水平。持续完善乡镇、村、自然资源所、专业技术人员、监测员“五位一体”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分片包干、重心下沉扁平化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加强对基层群测群防员培训力度,提高识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设备维护,充分发挥专业监测设备在隐患变形发育阶段早期感知能力,逐步实现自动化定向预警,提高预报预警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不断推动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监测方式转变。县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发布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至群测群防人员和受威胁群众。

    (四)持续加强防灾能力建设。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演练。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建应急调查专业技术队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落实专家“驻县包乡”,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巡查,提供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队伍建设,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要及时划定危险区,明确防灾责任人、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并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一旦收到上级转移避险指令或地质灾害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和发现临灾前兆,乡镇政府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预案,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并采取必要妥善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

    (五)积极推进隐患综合治理。各地、各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美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集镇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人防疏散地域(基地)建设等有机结合。坚持“搬迁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已核查入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或灾险情速报点科学合理确定综合防治措施。对风险等级高的实施搬迁避让;对风险等级较高、威胁人数较多、难以搬迁避让的实施工程治理;对规模较小、治理措施简单的实施排危除险;对暂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或治理、威胁人数较多的实施专业监测。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属地政府负责管理和维护。属地政府对已经投入使用的防治工程,要及时开展“回头看”,采取清淤、加固、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和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各地要加强在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六)强化建设领域地灾防控。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农村建房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省政府令 253号),涉及切坡建房的,应当在乡镇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并做好坡体的防护工作,防止因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

    (七)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材料、新媒体等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提高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节点集中组织宣传活动,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提高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开展镇、村党政干部、基层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防灾知识培训。开展极端条件下的临灾避险演练,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隐患点和风险区,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临灾避险演练,进一步检验提升基层防御响应、临灾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强化极限思维、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极端灾害事件趋多趋频趋强的态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乡镇政府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要谋划部署好2025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和分工,层层压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防灾责任人发生变动时要落实接替人员履行防灾职责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人员名单,把防灾责任落实到岗到点到人。

    (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防灾合力。县自然资源、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县发改、教育、工信、民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旅、卫生、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加强技术保障,提升支撑能力。县自然资源局要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能力,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引进综合遥感和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汛期“驻县包乡”制度,强化驻地专业队伍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政府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需要,适时派出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督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灾害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舒城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人员一览表.docx

    附件2:舒城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表.docx

    附件3:舒城县2025年度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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