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市监秘〔2024〕47号
各市场监管所、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皖市监质监〔2024〕1号)、《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监秘〔2024〕594号)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全面提升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安全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二、整治重点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已分解,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县局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见附件2),负责与市局、县工作专班对接,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二)从严从实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摸清底数,严格执法,坚决做到“四查四不放过”:查处企业时,产品来源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对存在违法违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经营主体从快从重处罚,并给予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生产销售企业合规经营,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市局将结合《关于印发〈六安市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市监秘〔2024〕525号)工作要求,加强对监管执法行为的同步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要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三书一函”制度运用,市局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式调研。
各所于9月10日前,汇总并报送《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单位统计表》(见附件3)。自2024年6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情况表》(见附件4)、《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成果统计表》(见附件5)和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附件:1.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2.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班工作制度
3.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单位统计表
4.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情况表
5.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成果统计表
附件1.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2整治行动专班工作制度.docx
附件3-1.生产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单位统计表 (1).doc
附件3-2.生产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单位统计表 (2).doc
附件4.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5.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成果统计表.doc